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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觀察者網 劉媛媛 編輯/呂棟)
2025年底以來,一場針對未成年人的社交媒體“禁令潮”席卷全球多個國家。澳大利亞率先通過立法,禁止16歲以下未成年人使用社交媒體。隨后,馬來西亞、印度尼西亞、法國等相繼跟進。近期,英國政府也宣布,針對16歲以下人群的社交媒體禁令將于2027年春季正式生效。
然而,這場以“保護未成年人”為旗幟的全球監管浪潮,看似聲勢浩大,卻正在遭遇一個尷尬的現實:禁令執行效果遠低于預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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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不久前,清華大學新聞與傳播學院智媒研究中心發布《全球多國未成年人社交媒體管控研究報告》(以下簡稱《報告》),通過研究1300余篇綜述類文獻、240篇海外主流媒體報道、4萬多條網絡評論、1000份民調,以及現有統計數據的綜合研判后得出結論:14-15歲群體禁令合規率僅約27%,七成未成年人仍在使用社交媒體,VPN下載量激增近三倍,用戶向更隱蔽的灰色空間遷移。
“這不是風險消除,而是風險轉移。”清華大學新聞與傳播學院副院長蔣俏蕾在與觀察者網對話時如此評價道。她指出,西方國家“封禁式”治理的成效在真實數據面前已然破功,而中國長期堅持的未成年人模式、分級分類治理與多方協同體系,反而顯現出了獨特的制度韌性。
社交媒體該不該禁?
在討論“該不該禁”之前,首先需要回答一個根本性問題:社交媒體對未成年人來說到底有沒有害?畢竟多國禁令的政策邏輯建立在“社交媒體有害”的預設之上,
清華大學《報告》從學理層面給出了回答。研究團隊對Web of Science上2003年至2026年5月底間發表的1309篇系統綜述類文獻進行了計量分析。選擇系統綜述而非單項研究,是因為這類研究已經基于大量實證研究進行了橫向比較,能夠規避單一研究的樣本偏差和方法局限。
結果發現,社交媒體使用與未成年人負向心理癥狀之間的相關系數低,且多數研究為橫斷面設計,結論指向“小且不一致的關聯”。
其中,Odgers與Jensen(2020)在分析了系統綜述、大規模預注冊研究以及密集縱向研究后明確指出:以社交媒體為代表的數字技術對未成年人心理健康的負面影響被明顯夸大,現有證據不足以支持因果性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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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們看到未成年人有一些使用社交媒體之后的負面表現,便建立因果聯系,但從研究的角度來說,社交媒體往往是復雜問題中的一環或癥狀表現,而非根源。”蔣俏蕾向觀察者網解釋,“未成年人在青春期成長發育過程中會遭遇很多問題,包括學業壓力、親子關系緊張、社交困境等,有時候他們是先遇到了別的問題,才轉向用社交媒體進行自我調適應對。但從表面簡單歸因,好像就變成了‘他在家上網、不去上學了’。”
其認為,這種因果倒置的認知偏差,疊加新媒體誕生帶來的普遍道德恐慌、學術發表偏倚,共同塑造了公眾對社交媒體的過度焦慮。
《報告》同時指出,實際上,社交媒體也具有增加社會互動、提供情感支持、減少孤獨感、提升自尊等積極功能。其影響方向取決于使用方式、動機、內容及個體差異,與家庭環境、同伴關系、社會文化語境密切交織。
因此,清華大學的研究團隊認為,過度使用與過低使用社交媒體均與幸福感下降相關,而適度使用反而與更高幸福感相關聯,這絕非簡單的“有害”或“有益”二元框架所能概括的。
蔣俏蕾用一個生動的比喻解釋了這一邏輯:“就像游泳在必要的時候是一項求生技能,你姑且還可以選擇不學游泳,但在數字時代,你不可能不上網。互聯網已經成為像水和電一樣的基礎設施,你不能因為擔心觸電,就讓孩子一輩子不用電,正確的做法應該是教會他如何安全地使用。”
當1300余篇高質量文獻都無法為“社交媒體有害論”提供充分學理支撐,澳大利亞等國禁令的出臺便并非科學驅動的治理選擇,更多成為一種情緒化的政治回應。而學理基礎的薄弱,也為后續執行困境埋下了伏筆。
禁令只能管住乖孩子
澳大利亞的禁令設計看似嚴密:16歲以下未成年人不得注冊社交媒體賬號,平臺須通過年齡驗證技術落實限制,違規者面臨高額罰款。然而,理想與現實的鴻溝在政策落地后迅速顯現。
《報告》援引的多項權威調查數據勾勒出了禁令令人尷尬的執行現狀:官方機構eSafety的數據顯示,禁令實施六周后,未成年人在受限平臺擁有賬號的比例從49.7%降至31.3%,表面下降18.4個百分點。但同一調研指出,曾在相關平臺持有賬號的未成年人中,約七成仍保留賬號。
芝加哥大學Becker Friedman經濟研究所2026年4月的調查更為尖銳:14至15歲受禁令影響群體的合規率僅約27%,遠低于預期的閾值,多數人仍在使用受限平臺。
清華大學研究團隊今年5月在澳大利亞發放的1000份問卷同樣印證了這一趨勢:71.4%的13-16歲未成年人表示禁令實施后仍在使用社交媒體,其中85.7%使用父母或家人賬號,72.1%謊報年齡注冊,38.9%轉向小眾平臺,26.3%使用VPN訪問海外平臺。
“禁令只能管住乖孩子。”蔣俏蕾直言,現在的未成年對網絡已經非常熟悉,只要他們想使用社交媒體,就會找到很多方法繞過禁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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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具諷刺意味的是,禁令催生了顯著的“擠出效應”。政策生效前后,澳大利亞主要VPN應用日下載量從約1萬躍升至2.87萬,增幅近三倍;替代平臺Lemon8、Yope迅速攀升至應用商店榜單前列,后者約一半用戶為16歲及以下。
這意味著,未成年人的社交需求并未因禁令消失,只是從可見空間轉向了更難監管的灰色空間。
在蔣俏蕾看來,這種風險轉移的代價是雙重的。一方面,主流平臺的合規壓力迫使未成年人涌入缺乏內容審核機制的小眾應用和加密通訊工具,反而脫離了原有的保護框架;另一方面,禁令制造的虛假安全感讓家長誤以為問題已解決,降低了日常監護的警覺性。
“禁令沒有消除風險,而是把風險從看得見的地方推到了看不見的地方。孩子在主流平臺上遇到問題,家長還可能發現、可能干預,轉到暗網、小眾平臺、加密通訊之后,家長連孩子在哪都不知道。”蔣俏蕾指出,社交媒體不僅是娛樂工具,更是信息獲取、同伴互動、身份認同的重要場域。一刀切地不讓未成年人使用,反而相當于切斷了他們與同齡人交往的重要渠道,將其變成社交孤立的個體。
如果把保護異化為隔離,將治理簡化為禁止,政策目標與政策效果之間的背離便成為了必然。澳大利亞的尷尬揭示了一個道理:在數字原住民的時代,試圖通過物理隔絕實現保護,本質上是一種前數字時代的治理幻覺。
跟風真相:產業、治理與政治合流
既然禁令在學理上存在“先天不足”,在實證數據上又呈現出“后天失靈”,那為何還有多國迅速跟進?同樣是發達國家,為何美國卻鮮有政府層面的禁令,反而多以設計準則和有限規則應對?
《報告》的政策比較研究揭示了一個被忽視的維度:禁令的選擇并非純粹基于保護未成年人的需求,而是深刻嵌入國家互聯網產業格局、治理能力水平與政治周期波動的多重博弈之中。
產業邏輯是第一重濾鏡。《報告》發現,本土數字產業發展成熟的國家,因具備與平臺深度互動、共同制定規則的能力與經驗,更傾向于溫和監管。而外資平臺主導的國家,則傾向于通過強硬禁令彰顯數字主權。
比如,美國擁有Meta、谷歌、亞馬遜等全球互聯網巨頭,其監管思路聚焦于產業設計規制與應用商店責任,直接限制用戶訪問的禁令頻頻被法院以憲法第一修正案為由叫停。韓國有Kakao Talk,日本有獨特的匿名論壇文化,兩國的監管均聚焦本土平臺的特有問題。
反觀澳大利亞、印尼、馬來西亞,其互聯網市場幾乎被國際平臺壟斷,既無本土企業可依托,又缺乏精細化治理的技術儲備與產業協同經驗,在這種情況下,“一刀切”禁令便成為最便捷的政策工具。
“這背后有很強的政治經濟驅動。”蔣俏蕾向觀察者網分析,“這些國家自己沒有本土社交媒體平臺,也沒有AI大模型,民眾卻有強烈使用需求。它們通過嚴苛管理彰顯數字治理主權,是一種姿態性的表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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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能力構成第二重約束。年齡驗證技術是禁令落地的技術前提,但目前沒有任何技術能同時滿足“完全準確、完全尊重隱私、低成本且無偏見”的要求。
馬來西亞要求強制提交身份證件,雖然有效卻引發數據安全擔憂;澳大利亞采用生物/行為推斷,平衡性較好但仍有誤差;歐盟、英國允許自我聲明,隱私友好卻易被規避。治理能力滯后的國家,往往無力承擔精細化監管的技術成本與行政負擔,只能簡單粗暴“一刀切”。
政治周期則是第三重推手。澳大利亞的禁令從2024年9月提議到11月議會通過,法案文本提交到投票不足兩周,公眾反饋時間僅24小時。這種閃電立法的速度,與理性成熟的政策制定程序形成鮮明對比,背后反映出政黨為迎合主流民意、爭取家長群體選民的明顯傾向。
《報告》指出,馬來西亞、印尼及近期英國的禁令動向,均伴隨選舉周期與輿論壓力。蔣俏蕾直言:“很多家長選民會覺得,出臺禁令證明政府有在監管未成年人上網這件事,好感度自然上升,在投票時就會有傾向。但其實這是一種懶政做法,不去評估技術的好壞,直接禁止,既回應了選民焦慮,又繞開了精細化治理的復雜責任。"
因此,禁令潮的跟風效應,并非全球共識的形成,而是特定國家結構性條件下的政策趨同。
非禁而治,中國走了一條不同的路
當多國還在禁令的泥潭中掙扎,中國的未成年人網絡保護體系正給出另一種可能性。《報告》認為,中國已形成相對完整的制度基礎,包括未成年人模式、防沉迷機制、平臺實名制、《未成年人網絡保護條例》及內容治理體系,治理邏輯與禁令模式存在本質差異。
差異首先體現在理念層面。中國方案的核心并非“禁止使用”,而是“安全使用”,在尊重未成年人數字權益的前提下,通過內容分級、時長管控、功能限制、家長協同等方式,構建全過程、分場景、可驗證的綜合治理框架。
蔣俏蕾表示:“媒介素養是數字時代的基本生存能力,不是等風險來臨才培養,而是提前裝備防護鎧甲。電很危險,但我們會教孩子安全用電,而非切斷電源。”
其次在技術路徑上,中國探索的是“分齡分類”而不是“單一年齡門檻”。德國雖尚未出臺法定分級,但其專家委員會已建議對13至18歲青少年實施分級保護標準;中國的未成年人模式則已依據不同年齡的認知特點,將內容分為五個年齡段進行差異化推薦。
更重要的是,中國的互聯網平臺多為本土企業,政府具備直接引導平臺產品設計、算法邏輯與內容生態的能力,這種平臺嵌入型治理使規則能夠下沉至技術架構層面,而非停留在入口限制的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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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多方協同機制是中國方案的另一支柱。《報告》倡導的“政府-學校-平臺-家庭”多元保護體系,在中國已有實踐基礎:政府制定規則與標準,平臺落實技術措施與內容審核,學校開展媒介素養教育,家長承擔日常監護責任。
這種分工避免了禁令模式下政府包辦、家長躺平、平臺卸責的困境。北京師范大學法學院教授何挺指出,禁令可能讓平臺產生“既然已被禁止進入,我無需再為未成年人優化內容”的消極心態,反而降低其保護動力。這正是保護前置與保護缺位之間的微妙界限。
不過,我們目前的方案還需不斷完善。蔣俏蕾坦言,未成年人模式仍面臨“孩子覺得未成年人模式的吸引力不夠而繞過”的挑戰,優質內容池建設、跨平臺數據協同、家長數字素養提升等仍需持續完善提升。
“但方向是對的。”她強調,系統治理一定比“一刀切”復雜,考驗政府的治理能力,但它是唯一可持續的路徑,本質上是在保護與發展之間尋求動態平衡。那些不具備精細化治理能力的國家,才會選擇禁令這樣簡單粗暴的方式。
而從更宏觀的視角看,中國方案的探索具有全球意義。當AI技術加速嵌入社交媒體,禁令思維的局限性將進一步暴露。挪威已提出禁止小學生使用AI,但若延續此邏輯,未來是否需要禁止未成年人接觸每一項新技術?
蔣俏蕾指出:“如果簡單用禁令思維對待社交媒體和AI,這一代孩子在國際競爭和知識生產上就可能落后。”
結語:與其恐懼,不如駕馭
澳大利亞的禁令實驗,為全球數字治理提供了一份真實樣本。半年過去,樣本顯示的結果并不好看:技術管不住,孩子攔不住,風險只是從明處被趕到了暗處。更深層的問題是,這種治理方式把復雜的社會問題簡化成了一道年齡門檻,把家長、學校、平臺本該分擔的責任,統統甩給了“國家禁止”。
清華大學的《報告》核心啟示在于:未成年人的數字保護,從來不是能不能用的是非題,而是如何用、誰來管、怎樣教的系統工程。如今社交媒體已下沉為數字社會的基礎設施,AI也在重塑人類認知與交往方式,在這個前提下,試圖通過物理隔絕來實現保護,既不可能,也無必要。
中國的治理探索表明,真正有效的保護,必須建立在精細化的制度設計、本土化的技術能力、多元主體的協同共治,以及對未成年人主體性的尊重之上。
蔣俏蕾在對話結束時說:“我們反對禁令,不是說放開讓未成年人隨便用,而是不要用一刀切的方式,應該用合理的、逐漸的、分年齡、分層級的系統方式,讓他們慢慢適應并成長。與其恐懼技術,不如駕馭技術。這既是中國的方案,也應成為全球的共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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