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網友們有沒有遇到過這樣的問題,一個是自己喜歡的人,一個是父母喜歡的人,你會選擇和誰結婚呢?以前,婚姻更多的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現在,婚姻更多的是自主選擇,自由決定。相較于現在的婚姻自由,以前的婚姻是相對束縛的。雖然現在婚姻自由,但是仍然會有一些父母打著“為你好”的名義逼迫自己的孩子跟不喜歡的人結婚,以至于最后釀下了悲劇,造成了無法挽回的后果。
面對父母的苦苦相逼,有的人選擇了為自己的愛情據理力爭,也有的人選擇了向父母妥協,結局都有好有壞。但是在這里,小編想說,無論你最后選擇了誰,那都應該是你自己做的決定,而不應該是被逼迫或者妥協于父母,畢竟這關乎到的是你未來的整個人生,你應該要對自己和他人負責。父母的意見你可以作為參考適當地采納一下,但最后的決定應該是出于你自己深度熟慮后所做下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條明確規定: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父母可以對你的婚姻進行建議,但不能決定你的婚姻,因為法律規定了婚姻自由,起碼在法律上你是自由的,至于在靈魂上你是否自由,這得取決于你自己的想法。
想了解更多法律知識,請關注“法也說”微信公眾號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