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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目錄
官方動態
國家知識產權局與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聯合開展商標代理行業專項整治行動
國知局:湖北省獲批建設國家級知識產權保護中心
國知局:《深入實施〈關于強化知識產權保護的意見〉推進計劃》印發
國家知識產權局與司法部聯合發出通知 推介第二批全國專利侵權糾紛行政裁決建設典型經驗做法
向世界講述中國瓷都版權故事——世界知識產權組織版權保護優秀案例示范點調研項目“IP與創意產業:景德鎮故事”正式啟動
版權助力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傳承發展——民間文藝版權保護與促進試點工作正式啟動
北京:417項專利可“先使用后付費”
伊朗禁止在國內商標中使用非波斯語單詞
北京天津雄安三地法院簽署合作協議,合力打造區域知識產權協同發展示范區
中也簽署經典著作互譯出版備忘錄,促進兩國人文交流互鑒
知產熱點
四川警方破獲特大假冒商標案:涉案5000多萬,16人落網
“光谷生物城文獻信息檢索公共服務平臺”新增incoPat專利文獻庫,向生物醫藥類企業免費開放
8名被告人因假冒注冊商標罪獲刑
“尚品宅配”商標侵權案終審判決,獲賠500萬元
官方動態
國家知識產權局與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聯合開展商標代理行業專項整治行動
近日,國家知識產權局、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印發通知,聯合開展商標代理行業專項整治行動,集中力量整治商標代理行業亂象,營造風清氣正的商標代理行業環境,更好地服務知識產權強國建設和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
通知明確,專項整治行動堅持問題導向,通過廣泛摸排違法線索、加大案件查辦力度、強化日常監督檢查、做好信息歸集利用,依法查處一批違法代理案件,曝光一批違法代理機構,對于多次違法開展代理業務以及社會廣泛關注、公眾反映強烈的違法行為,依法加大處罰力度,切實形成震懾。
通知要求,專項整治行動按照動員部署、組織實施、工作總結三個階段推進,持續加強執法監管銜接、區域執法協作、工作督促指導和宣傳教育引導,規范商標代理行業秩序,促進知識產權服務業持續健康發展,為創新創業和推動經濟平穩健康發展提供更加優質的知識產權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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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國家知識產權局)
國知局:湖北省獲批建設國家級知識產權保護中心
近日,國家知識產權局同意湖北省開展國家級知識產權保護中心建設,未來將面向生物和新材料產業開展知識產權快速協同保護工作。至此,全國在建和已建成運行的國家級知識產權保護中心數量達到62家,其中,面向省(自治區、直轄市)全域開展工作的20家。
湖北省是2022年獲國務院知識產權工作督查激勵的唯一中西部省份,建設國家級保護中心是其中重要的激勵舉措之一。籌建中的湖北知識產權保護中心將與省內已運行的武漢知識產權保護中心一起,提升湖北知識產權保護和服務水平,發揮一站式知識產權保護平臺優勢,促進創新資源集聚,加快新舊動能轉換,優化營商和創新環境,服務經濟高質量發展,助推湖北成為中部地區崛起的重要支點。
(來源:國家知識產權局)
國知局:《深入實施〈關于強化知識產權保護的意見〉推進計劃》印發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知識產權保護的決策部署,日前,國家知識產權局印發《深入實施〈關于強化知識產權保護的意見〉推進計劃》(以下簡稱《推進計劃》),明確了2022—2025年落實《關于強化知識產權保護的意見》重點任務和工作措施。
2019年,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強化知識產權保護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就面向新時代強化知識產權保護提出一系列新目標、新思路、新舉措,受到國內外高度關注。為保證《意見》各項部署要求落實見效,根據工作安排,國家知識產權局會同中央宣傳部、全國人大常委會、最高人民法院、外交部等30個部門單位共同起草《2020—2021年貫徹落實〈關于強化知識產權保護的意見〉推進計劃》并推動實施,各項任務取得了實質性進展。為壓茬推進《意見》落實、圓滿完成任務目標,2021年起國家知識產權局繼續會同各有關部門單位共同梳理尚未完成的任務目標,進一步壓實責任,提出工作措施與進度安排,研究形成《推進計劃》。
《推進計劃》共包括六個方面114條具體措施。在提高知識產權保護工作法治化水平方面,提出要完善知識產權法律法規規章,完善重點領域知識產權相關規則,推進知識產權新興領域相關制度研究。在強化知識產權全鏈條保護方面,提出要從審查授權、行政執法、司法保護、仲裁調解、行業自律、公民誠信等環節加強全鏈條保護。在深化知識產權保護工作體制機制改革方面,提出要加強知識產權監督與社會共治,完善知識產權保護各環節銜接機制,開展知識產權保護試點示范。在統籌推進知識產權領域國際合作和競爭方面,提出要加強知識產權保護交流合作,健全涉外信息溝通。在維護知識產權領域國家安全方面,提出要建立健全知識產權風險預警和應急機制,加大對我國企業海外知識產權維權援助。在加強知識產權保護資源供給和組織保障方面,提出要加強知識產權保護技術供給和資源投入,加快知識產權人才培養,加強知識產權保護宣傳等。
下一步,國家知識產權局將會同各有關部門單位,穩步推動《推進計劃》落地落實、取得成效,確保到2025年如期高質量完成《意見》全部任務目標,切實支撐知識產權強國建設。
(來源:國家知識產權局)
國家知識產權局與司法部聯合發出通知 推介第二批全國專利侵權糾紛行政裁決建設典型經驗做法
日前,國家知識產權局與司法部聯合向各地知識產權局、司法廳(局)發出《國家知識產權局辦公室 司法部辦公廳關于推介第二批全國專利侵權糾紛行政裁決建設典型經驗做法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推介北京、河北等地在專利侵權糾紛行政裁決建設方面涌現出的13個典型經驗做法。
《通知》指出,行政保護是我國知識產權保護體系的重要渠道,行政裁決是知識產權行政保護的重要形式和重要內容。近年來,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知識產權領域行政裁決工作,對加強和規范知識產權侵權糾紛行政裁決作出一系列重要部署。國家知識產權局、司法部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履行中央賦予的統籌推動知識產權侵權糾紛行政裁決的職能,做好知識產權領域行政裁決頂層設計、制度完善、統籌部署、試點建設等工作,提升知識產權侵權糾紛行政裁決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水平。
《通知》提到,各地按照部署要求,將知識產權侵權糾紛行政裁決作為加強知識產權行政保護、優化創新環境和營商環境的重要抓手,不斷健全行政裁決制度,創新行政裁決方式,提升行政裁決水平。特別是北京、上海、遼寧、安徽等第一批和第二批專利侵權糾紛行政裁決規范化建設試點地區,扎實推進試點任務,不斷形成行政裁決建設經驗做法,取得積極成效。2021年2月,國家知識產權局組織開展了專利侵權糾紛行政裁決建設經驗做法征集工作,并聯合司法部向全國推介了13個行政裁決建設典型經驗做法,在省區市一級發揮了很好的示范引領帶動作用。2022年1月,為了進一步發揮先進典型示范引領作用,國家知識產權局組織開展了第二批專利侵權糾紛行政裁決建設經驗做法組織報送工作,在各地總結、報送及推薦基礎上,國家知識產權局會同司法部遴選了新一批13個全國專利侵權糾紛行政裁決建設典型經驗做法。這批經驗做法切合實際、各有特色、務實管用、操作性強,主要從完善行政裁決制度、細化行政裁決程序規定、健全行政裁決工作機制、創新行政裁決工作方式、加強行政裁決能力建設等方面,形成了可復制、可推廣、可借鑒的經驗做法。
《通知》明確,對“北京構建行政裁決‘庭前詢問、書面審理、當庭裁決’相結合審理模式”等13個全國專利侵權糾紛行政裁決建設典型經驗做法向各地予以推介。《通知》要求,各地要認真學習借鑒,因地制宜探索形成符合本地實際的工作模式,不斷提升專利侵權糾紛行政裁決工作能力水平。要以此次典型經驗做法推介為契機,持續加大工作力度,高質量推進專利侵權糾紛行政裁決規范化建設工作。要強化責任擔當、狠抓工作落實,努力形成開拓創新、比學趕超的良好局面,以高水平行政裁決工作支撐知識產權行政保護能力提升,為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推動高質量發展提供有力保障,為知識產權強國建設貢獻力量。
2020年以來,國家知識產權局會同司法部在全國范圍大力推進專利侵權糾紛行政裁決規范化建設試點工作,截至目前,已組織三批次共計23個省(區、市)開展行政裁決試點建設。本次第二批行政裁決建設典型經驗做法的發布,標志著行政裁決規范化建設工作取得階段性成果,對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全面加強知識產權保護決策部署、推動各地進一步健全行政裁決制度加強行政裁決工作具有重要意義。下一步,國家知識產權局將會同有關部門,繼續統籌做好專利侵權糾紛行政裁決規范化建設試點工作,加大工作指導力度,扎實推動各地更好更快提升專利侵權糾紛行政裁決能力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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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國家知識產權局)
向世界講述中國瓷都版權故事——世界知識產權組織版權保護優秀案例示范點調研項目“IP與創意產業:景德鎮故事”正式啟動
11月10日,在江西景德鎮舉辦的2022國際版權論壇開幕式上,中國國家版權局、世界知識產權組織、江西省委宣傳部(江西省版權局)、景德鎮市人民政府共同啟動了世界知識產權組織版權保護優秀案例示范點調研項目“IP與創意產業:景德鎮故事”。
世界知識產權組織版權保護優秀案例示范點調研項目由中國國家版權局與世界知識產權組織合作開展,已列入雙方加強合作的諒解備忘錄。此前,已在江蘇南通、福建德化、江蘇吳江先后開展調研,總結出版權保護促進產業高質量發展的“南通家紡模式”“德化陶瓷模式”“吳江絲綢模式”,并通過世界知識產權組織平臺向全球推廣,取得顯著成效。
此次在景德鎮開展的調研項目將系統梳理通過加強版權工作促進陶瓷產業傳承創新進而實現城市高質量發展的經驗做法,有助于充分發揮版權推動陶瓷文化“傳下去”“活起來”“走出去”的獨特作用,進一步推動地方特色版權產業高質量發展,同時為講好中國版權故事提供鮮活素材,為全球版權治理貢獻中國智慧和中國方案。
陶瓷是中華文化的一張靚麗名片,景德鎮是千年古鎮、世界瓷都。近年來,景德鎮圍繞國家陶瓷文化傳承創新試驗區建設,把版權作為陶瓷文化傳承創新的核心要素,統籌推進版權創造、運用、保護、管理與服務工作,取得明顯成效。目前,景德鎮擁有全國版權示范園區(基地)2個,全國版權示范單位2個,江西省版權示范園區(基地)2個,江西省版權示范單位11個。景德鎮陶溪川文創街區榮獲“2020中國版權金獎(推廣應用獎)”。2021年7月,獲批設立景德鎮國家陶瓷版權交易中心。2021年9月,景德鎮榮獲“全國版權示范城市”稱號。
(來源:國家版權局)
版權助力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傳承發展——民間文藝版權保護與促進試點工作正式啟動
11月10日,在江西景德鎮舉辦的2022國際版權論壇開幕式上,中央宣傳部和8個試點地區共同啟動了民間文藝版權保護與促進試點工作,開啟版權助力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傳承發展新篇章。
民間文藝口傳心授、世代傳承,是社會主義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中華文明和民族文化的重要瑰寶。加強對民間文藝的保護、傳承和利用,是推進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創造性轉化、創新性發展的內在要求,是提升國家文化軟實力、推進文化自信自強的重要途徑。為進一步推動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傳承發展,中央宣傳部在內蒙古、江蘇、四川、貴州4個省級試點地區的基礎上,又選定了山西晉城、黑龍江佳木斯、江蘇揚州、安徽黃山、江西撫州、山東濰坊、廣東潮州、貴州畢節8個市為試點地區,開展民間文藝版權保護與促進試點工作。
試點地區將充分發揮當地民間文藝資源的獨特優勢,厘清我國民間文藝的現狀和保護訴求,探索創新民間文藝領域版權工作業態、模式、機制,不斷提升全社會民間文藝版權保護意識,強化民間文藝版權創造、運用、保護、管理和服務,推動民間文藝版權資源流動和版權產業高質量發展,努力開拓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創造性轉化、創新型發展新思路、新格局。
我國著作權法第六條規定,民間文學藝術作品的著作權保護辦法由國務院另行規定。世界知識產權組織正在研究制定知識產權領域保護民間文藝(又稱“傳統文化表現形式”)的國際條約。我國版權工作堅持推動民間文藝版權保護國內立法實踐和國際推廣聯動,此次,民間文藝版權保護與促進試點工作一方面,有利于解決我國民間文藝傳承、利用、保護和弘揚的版權問題,為民間文藝版權保護國內立法和國際條約制定提供實踐支撐和依據,另一方面,將進一步推動國際民間文藝版權對話交流,助力中華優秀傳統文化走出去,提升國家文化軟實力和中華文化影響力。
(來源:國家版權局)
北京:417項專利可“先使用后付費”
近日,國家納米科學中心、北京信息科技大學共389項專利開放許可項目通過中技所“專利開放許可信息發布和交易服務平臺”公開發布。值得注意的是,這批專利開放許可項目全都支持“先使用后付費”。
以北京信息科技大學此次公開發布的381項專利為例,涉及新一代信息技術、高端裝備制造、新材料、醫療健康、新能源和節能環保、人工智能等多個領域,均采用“先使用后付費”方式許可,其中3項專利成果已經與海淀區中小微企業簽訂許可協議,三家企業將在協議生效1年后根據轉化實施效果向北京信息科技大學支付專利許可使用費。
根據近期市科委、中關村管委會會同市教委、市經信局、市財政局、市衛健委及海淀區政府制定的《關于在中關村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核心區開展高等院校、科研機構和醫療衛生機構科技成果先使用后付費改革試點實施方案》,在中關村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核心區(海淀園)內,中央在京和市屬的高等院校、科研機構、醫療衛生機構將科技成果許可給中小微企業使用,如選擇“先使用后付費”方式,則相關院校、科研機構和醫療機構可根據技術許可合同中涉及的專利數量、許可實施成效等,獲得不超過50萬元的獎勵。
截至目前,海淀區已公開發布500項專利開放許可項目,其中417項專利可通過“先使用后付費”模式許可給中小微企業。
(來源:北京日報)
伊朗禁止在國內商標中使用非波斯語單詞
近日,伊朗政府頒布法令,禁止在國家注冊的商標中使用非波斯語文字和標志。違反該法令中名為“禁止使用外來名詞、頭銜和術語”的法律條款將受到處罰,包括短期關閉工廠或商業場所以及永久取消相關資質。該法令規定,用于出口的產品將不受此限制。此外,如已得到波斯語保護協調委員會的批準,帶有外國元素的舊商標將可繼續使用。
(來源:商務部網站)
北京天津雄安三地法院簽署合作協議,合力打造區域知識產權協同發展示范區
河北雄安新區中級人民法院(以下簡稱“雄安中院”)11月11日與北京知識產權法院、天津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共同簽署《加強知識產權司法保護合作框架協議》。作為深化司法協作的重要舉措,協議的簽署將推動三地法院攜手解決司法難題,合力打造區域知識產權協同發展示范區,為京津冀協同發展構建優質高效的司法供給體系。
根據協議,3家法院將充分發揮各自區位和資源優勢,建立健全多方參與、有機銜接、協調聯動、高效便捷的知識產權司法保護合作機制。同時,協議約定3家法院要推動人才培養、協同審判工作、分享審判經驗、開展聯合調研、開展聯合培訓、建立溝通平臺等全方位合作事宜,共同致力全面優化區域創新環境和營商環境,確保法院工作與京津冀協同大局同頻共振、深度融合。
雄安中院相關負責人表示,此次協議簽署,是深入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關于“推進京津冀協同發展”“高標準、高質量建設雄安新區”的重要部署要求,將有力開拓京津冀知識產權協同保護事業新渠道新路徑,對京津冀協同發展和雄安新區建設重大國家戰略實施具有重要的司法保障作用。
近年來,雄安中院高度重視知識產權審判工作在服務保障雄安新區建設發展大局中的重要作用,在上級法院和有關部門的大力支持下,不斷推動知識產權司法保護體制機制創新,已實現設立知識產權審判庭集中管轄冀北六市及雄安新區轄區范圍內的專利等技術類知識產權案件,建立“一中院三中心”(雄安中院與京津冀三家省級知識產權保護中心)京津冀協同發展合作會商機制等重要舉措落地落實。
(來源:人民網)
中也簽署經典著作互譯出版備忘錄,促進兩國人文交流互鑒
10月31日,中也雙方以交換文本的方式簽署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新聞出版署與也門共和國新聞、文化和旅游部關于經典著作互譯出版的備忘錄》。中宣部副部長張建春代表中國國家新聞出版署簽字,也門圖書總局局長葉海亞·穆罕默德·蘇萊亞代表也方簽字。
根據備忘錄,中也雙方約定在未來5年內,共同翻譯出版20種兩國經典著作,為兩國人民奉獻更多優秀精神文化產品。此次中也經典著作互譯出版備忘錄的簽署和實施將進一步加深兩國人民對彼此優秀文化的理解和欣賞,進一步推動文化交流和文明互鑒。
(來源:新華社)
知產熱點
四川警方破獲特大假冒商標案:涉案5000多萬,16人落網
冒LV、香奈兒、迪奧、芬迪、古馳……涉案5000余萬元。近日,四川營山縣公安局成功偵破一起特大跨區域假冒注冊商標案,抓獲犯罪嫌疑人16人,搗毀制假生產工廠1處,銷售門店5處、網店3個。
據營山縣公安局通報,2022年6月,營山縣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隊在市公安局森林暨食藥環知偵查支隊指導下,在技偵、網安等部門的支持配合下,以本地一銷售假冒品牌服裝店作為案件切入點,抽調精干力量成立專案組,進行長達近一個月的專案經營和分析研判,通過順藤摸瓜、追蹤溯源,奔赴南充、成都、深圳、廣州等地實現了全鏈條、全環節打擊犯罪,成功破獲“6.27”特大跨區域假冒注冊商標案。
經查,2020年以來,犯罪嫌疑人張某璐、張某云團伙,在深圳某區租用2 間鋪面,以微信、QQ為渠道,從犯罪嫌疑人周某芳等處購買假冒香奈爾、迪奧、芬迪等品牌的商品,向各地從事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的批發商、終端客戶進行銷售,犯罪嫌疑人任某、任某麗等人在成都、南充等地租用門鋪面共3間,從張某璐、張某云團伙購得假冒香奈爾、迪奧、芬迪等品牌服裝進行銷售。
截止目前,專案組查獲假冒LV、香奈兒、迪奧、芬迪、古馳等14種奢侈品牌衣服、鞋子、名包等2100余件,涉案金額5000余萬元,共抓獲犯罪嫌疑人16人,目前已移送起訴7人,案件正在進一步擴線偵辦中。
(來源:澎湃新聞)
“光谷生物城文獻信息檢索公共服務平臺”(以下簡稱“平臺”)新增incoPat專利文獻庫,向生物醫藥類企業免費開放
該庫全面整理并漢化158個國家、組織和地區自1782年以來的1.7億項專利技術,深度加工了專利文獻法律狀態、訴訟信息、企業工商信息、運營信息、海關備案、通信標準、國防解密專利、FDA等增值數據,并運用自主研發的專利DNA分析技術,將人工智能與知識產權應用深度結合,實現專利數據的智能檢索、全景分析、熱點預測等功能,有助于企業提高創新效率、提升知識產權競爭力、鎖定新興市場商業機會。
為解決生物醫藥產業研發投入成本高、周期長的問題,2016年,光谷生物城推出文獻信息檢索公共信息服務平臺。
該平臺包含ScienceDirect(科技信息全文)、Scopus(索引摘要)、Embase(生物醫學與藥理學文摘)、Reaxys (有機化學數值與事實)和中國知網(CNKI)5個數據庫。
開通至今,平臺累計為500余家企業提供免費文獻檢索服務,中外文文獻下載總量超過200萬余次,幫助企業降低企業研發成本,促進了科技成果轉化。
此次新增的incoPat數據庫,可幫助公司管理層對比同類企業,提供戰略決策參考;為科研人員提供技術情報信息,拓寬技術視野,提升企業科研成果水平和技術創新起點,并結合國內外技術分布,具體實施熱點領域的技術攻關,為重點項目提供技術熱點分析;協助法務、知識產權部門實時更新技術監控,為溢價技術轉讓談判、侵權風險把控提供大數據支持。
請有需求的企業填寫開通專利文獻庫所需資料(專利開通附件資料.docx),發送至郵箱511739004@qq.com,注明“專利申請開通”。
(來源:中國光谷微信公眾號)
8名被告人因假冒注冊商標罪獲刑
用酒精勾兌生產基酒,灌裝后進行包裝,再對外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白酒,8名被告人終因假冒注冊商標罪被判處刑罰。日前,湖北省黃石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審結了這起假冒注冊商標案,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2019年4月至9月,被告人后某在山東省青州市租用場地,先后雇請被告人后某甲、趙某、李某、后某乙、嚴某、陳某等人生產假冒毛鋪注冊商標、牛欄山注冊商標的白酒對外銷售。后某于2019年4月以年租金2.6萬元從被告人周某處租用停車場建成基酒生產場地,通過酒精勾兌方式生產基酒,后再將勾兌好的基酒運往其租用的生產窩點,由后某甲等人進行灌裝,并使用從阮某(另案處理)等人處購買的包材進行包裝后對外出售。2019年5月至9月,后某通過周某的東方神州物流公司將共計5597件假冒白酒運往北京等地銷售。
2019年8月22日,后某以18300元價格將50件假冒毛鋪苦蕎酒銷售給湖北省鄂州市趙某時,被鄂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查獲并扣押。經核算,運輸、儲存、處置該案涉案造假基酒的費用36920元。同年9月6日,公安民警在山東省青州市后某租用的3處倉庫中查獲假冒牛欄山注冊商標白酒3280瓶、假冒毛鋪注冊商標白酒8瓶。經有關價格認證中心認定,被查獲的假冒牛欄山注冊商標白酒價值358802元。案發當日,公安民警從后某等人的生產窩點查扣基酒、包裝材料、凈水設備、灌裝機等制假酒工具。后某等7人于當日被抓獲,嚴某于2019年10月19日被抓獲。
一審法院審理后認為,被告人后某伙同被告人后某甲、李某、陳某、趙某、嚴某、后某乙等人,在未經注冊商標所有人許可的情況下,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的商標,情節特別嚴重;被告人周某明知后某等人實施假冒注冊商標犯罪而為其提供生產場所和運輸幫助,其行為均已構成假冒注冊商標罪。被告人后某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應當按照其所參與的全部犯罪處罰。被告人后某甲等7人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從犯,依法應當從輕或減輕處罰。法院遂依法判處被告人后某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18萬元,其余7名被告人分別被判處刑罰。查沒的案涉假冒白酒及犯罪工具,由公安機關依法處理。
被告人后某等8人的上述犯罪行為欺詐消費者,侵害眾多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損害公共利益,應當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附帶民事公益訴訟起訴人請求被告人共同支付運輸、儲存、處置案涉造假基酒費用36920元,并在媒體發表賠禮道歉聲明,有事實和法律依據,應予支持。被告人后某系案涉假冒注冊商標商品的銷售者,附帶民事公益訴訟起訴人請求其賠償銷售價款的3倍即54900元,合理合法,應予支持。
被告人周某不服一審判決,提起上訴。黃石中院二審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來源:人民法院報)
“尚品宅配”商標侵權案終審判決,獲賠500萬元
自2018年起,尚品宅配公司發現,佛山市三家公司(其中一家公司將“尚品宅配”商標注冊成商號的一部分)擅自在抽油煙機、電熱水器等多種商品上使用“尚品宅配”商標,并在京東、淘寶等網絡銷售平臺上大肆進行宣傳銷售,同時進行網站建設、招商等不法活動,導致消費者混淆誤認,利用尚品宅配公司的商譽取得高額收益,極大地侵害了尚品宅配公司的合法利益。尚品宅配公司遂取證并對上述三家公司發起商標侵權和不正當競爭訴訟。
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對尚品宅配“馳名商標”予以了認定支持。法院認為,證據已充分證明,“尚品宅配”注冊商標已經廣為相關公眾知曉,達到馳名程度。
中山市路伯倫衛浴科技有限公司、佛山市順德區尚品宅配廚衛有限公司、佛山市丁普樂電器有限公司在生產、宣傳、銷售被訴商品的過程中分工合作、相互配合,不僅在經營活動中全方位使用被訴“尚品宅配”標識,還毫無依據地與“尚品宅配”商標、代言人形象等同時宣傳使用,導致公眾混淆誤認,擾亂市場正常秩序。
法院終審判決,維持一審判決部分結果:中山市路伯倫衛浴科技有限公司、佛山市順德區尚品宅配廚衛有限公司、佛山市丁普樂電器有限公司立即停止侵權,并在全國性媒體刊登消除影響聲明。佛山市順德區尚品宅配廚衛有限公司立即停止使用并注銷spzpcd.com、spzpcw.com及sp-zp.com域名。
此外,佛山市順德區尚品宅配廚衛有限公司立即停止使用包含“尚品宅配”字號的企業名稱,賠償原告經濟損失及合理維權費用500萬元(未含逾期賠償利息),中山市路伯倫衛浴科技有限公司對其中280萬元承擔連帶賠償責任,佛山市丁普樂電器有限公司對其中400萬元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來源:新浪財經)
大成 · 法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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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詢電話:132142342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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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地址:遼寧省沈陽市沈河區
青年大街1號 市府恒隆廣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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