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門峽市湖濱區人社局為深入推進勞動仲裁庭前調解工作,始終秉持“肩擔公正系民生,情理共融促和諧”的工作理念,不斷提高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水平,持續優化調解仲裁服務,有效維護勞動關系和諧穩定。
據悉,賈某于2021年10月19日入職某幼兒園處工作,任體能教師一職。幼兒園從入職至2023年3月21日都未與賈某簽訂勞動合同,未依法為其繳納社會保險。賈某于2023年7月7日,以下學期不再開設體能課為理由被幼兒園單方面辭退,并移出工作群。無奈之下賈某于2023年9月19日向湖濱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提出仲裁申請。
湖濱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收到申請人遞交的申請書后,快速展開調查,積極組織調解,通過努力,雙方最終達成一致意見并簽署了仲裁調解文書,案件得到了圓滿解決。湖濱區仲裁院高效化解了一起勞動爭議,為申請人挽回經濟損失9200元,該案從立案時用人單位連法律文書都不愿意接收,到結案時雙方握手言和,歷時僅14天,做到了“ 快審”“ 快結”,為當事人提供了優質的服務。
近年來,三門峽市湖濱區人社局堅持“三優”(優先調解、優先立案、優先審理)、“三快”(快立、快審、快裁) 原則,實行全流程優先處置,湖濱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也逐漸打造出了一支政治過硬、業務精湛、作風優良的正能量隊伍。(侯林峰 代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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