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緒二十七年正月初一日李鴻章(直隸總督)《奏報前貴州按察使陳慶滋病痊趨赴行在事》(錄副奏片*407-3313)
代奏陳慶滋病痊請赴行在片
光緒二十六年十二月十九日
再,據二品頂戴前貴州按察使陳慶滋呈稱:慶滋歷年辦理河工,居住河干,感受風濕,遂致兩骸酸痛,步履維艱,去冬呈請開缺調治,經前故督臣裕祿代奏,于光緒二十五年十一月十六日奉上諭:貴州按察使陳慶滋著準其開缺。欽此。當即欽遵。遂寓津針炙薰洗,兼服祛風除濕之劑,本年入秋以后始漸就痊。竊思慶滋世受國恩,今既病痊何敢稍耽安逸,理合吁請奏報病痊,仍俟措就資斧趨赴行在,俾遂犬馬戀主之忱等情。理合據情代奏,謹附片陳明。伏乞圣鑒。謹奏。
光緒二十七年正月初一日,奉朱批:知道了。欽此。
履歷單
①陳慶滋,現年六十五歲,係湖北江夏縣人,由監生報捐主事。
咸豐六年(1856年),前湖北巡撫胡林翼調赴軍營差委,于克復九江小池口案內出力保奏。
七年(1857年)十月,奉旨以同知即選。
同治元年(1862年)指分江西試用。
五年(1866年)捐升知府候選。
七年(1868年)正月,經前陜甘總督左宗棠調赴軍營差委,于直隸肅清捻股全數剿平案內出力保奏。【七年(1868年)八月,奉旨】以知府留于直隸盡先補用。八年(1869年)五月引見,六月到省。
九年(1870年),辦理海運出力,【經直隸總督李鴻章】保奏,俟補缺后以道員用,歷署定州、冀州直隸州、永平府知府。
光緒三年(1877年),因督辦張家口十旗營房河壩工程出力,保奏加鹽運使銜。
十一年(1885年)因保薦人才送部引見,九月奉旨交軍機處存記。九年辦理海運出力,保奏俟歸道員后加二品頂戴。
十三年(1887年)題補正定府知府,十四年(1888年)七月,到任。
二十一年(1895年)卓異俸滿,并案引見,八月奉旨補授永定河道,十一月到任,因捐助軍餉賞戴花翎。
二十五年(1899年)九月,奉旨補授貴州按察使。嗣因歷年防汛,久居河干,感受寒濕,致患腿疾,不良于行,呈請代奏開缺醫治。二十五年十一月奉旨準其開缺,旋經調治全愈,呈報病痊,并請假措資,于光緒二十七年(1900年)正月,接奉前直隸總督李鴻章行知。
奉朱批:知道了。欽此。遵即措資斧,現在到京。
②二十八年六月初三請調上任。
②陳慶滋,現年六十六歲,係湖北江夏縣人,由監生報捐主事。
咸豐六年(1856年),前湖北巡撫胡林翼調赴軍營差委,于克復九江小池口案內保奏【七年(1857年)十月奉旨】以同知即選。
同治元年(1862年)指分江西試用。
五年(1866年)捐升知府候選【五年(1866年)五月捐升知府,歸部銓選】。
七年(1868年)正月,前陜甘總督左宗棠調赴軍營差委,于直隸肅清捻股全數剿平案內保奏【八月奉旨】以知府留于直隸盡先補用。
八年(1869年)五月引見,六月到省。
九年(1870年)辦理海運出力,【經直隸總督李鴻章】保奏,俟補缺后以道員用,歷署定州、冀州直隸州、永平府知府。
光緒三年(1877年)因督辦張家口十旗營房河壩工程出力,保奏加鹽運使銜。
十一年(1885年)因保薦人才送部引見,九月奉旨交軍機處存記。九年辦理海運出力,保奏俟歸道員后加二品頂戴。
十三年(1887年)題補正定府知府,十四年(1888年)七月到任。
【十八年(1890年)大計,保薦卓異,本年二十年因初次六年俸滿,請咨赴部,并案引見,本月初十日經吏部帶領引見,奉旨著回任,準其卓異加一級,仍注冊候陞】
二十一年(1895年)卓異俸滿,并案引見,八月奉旨補授永定河道,十一月到任,因捐助軍餉,賞戴花翎。
二十五年(1899年)九月奉旨補授貴州按察使。嗣因歷年防汛,久居河干,感受寒濕,致患腿疾,不良于行,呈請代奏開缺醫治。二十五年十一月奉旨準其開缺,旋經調治全愈,呈報病痊,并請假措資,于光緒二十七年(1900年)正月接奉前直隸總督李鴻章行知。
奉朱批:知道了,欽此。遵即措資斧,十二月到京請安,蒙召見一次。
二十八年(1902年)五月二十日,奉旨補授江西按察使。
大清縉紳全書
清光緒二十八年秋(江西省)
清光緒二十九年夏(江西省)
清光緒三十年夏(江西省)
清光緒三十年秋(江西省)
清光緒三十年冬(江西省)
一品頂戴。江西等處提刑按察使司按察使,統轄全省驛傳事務。陳慶滋。鶴云,湖北江夏縣人,監生,經歷,管道連大使。
同治八年《呈直隸補用知府陳慶滋履歷單單》
同治八年五月二十二日陳慶滋(直隸補用知府)《奏為奉旨準留進隸補用知府謝恩事》(奏折)
光緒四年穆圖善(察哈爾都統)《奏為道員用直隸候補知府陳慶滋等員才能出眾請擢用事》(錄副奏片436-1380)
光緒五年四月十九日李鴻章(直隸總督)《奏為盡先用知府陳慶滋因與藩司姻親照例回避但隨辦惠陵大差辦事得力請仍留省候補事》(錄副奏片*391-2219)
光緒五年九月二十七日李鴻章(直隸總督)《奏請注銷候補知府陳慶滋改捐山東回避案仍留直隸原省補用事》(錄副奏片*391-3258)
光緒十三年三月十三日昆岡(署理吏部尚書)徐桐(吏部尚書)《題為議準直隸總督請以陳慶滋補授正定府知府事》(題本02-01-03附件一:呈陳慶滋履歷單)
光緒十八年正月二十四日李鴻章(直隸總督)《題為正定府知府陳慶滋試俸期滿請準銷去試俸字樣事》(題本)
光緒二十一年七月十二日陳慶滋(直隸正定府知府)《奏為奉旨回任加級候升謝恩事》(奏折)
光緒二十一年十一月初十日王文韶(直隸總督)《奏為飭令新授永定河道陳慶滋赴新任事》(錄副奏片403-1009)
光緒二十一年十一月二十四日王文韶(直隸總督)《奏報永定河道陳慶滋捐助軍餉銀兩請給獎敘事》(附片04-01-35)
光緒二十一年十一月二十四日王文韶(直隸總督)《奏為查明永定河道陳慶滋捐助軍餉請旨獎敘事》(錄副奏片457-2113)
光緒二十五年九月二十八日陳慶滋(新授貴州按察使)《奏為奉旨新授貴州按察使謝恩請陛見事》(錄副奏折)
光緒二十五年十一月十三日裕祿(直隸總督)《奏為新授貴州臬司陳慶滋因病請開缺據呈代奏事》(朱批奏折)
光緒二十七年正月初一日李鴻章(直隸總督)《奏報前貴州按察使陳慶滋病痊趨赴行在事》(錄副奏片*407-3313)
《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之四百九十九【光緒二十八年五月二十日】
以前貴州按察使陳慶滋為江西按察使。
光緒二十八年七月二十六日李興銳(江西巡撫)《奏為委令新授按察使陳慶滋署理江西省藩司篆務事》(附片)
江西巡撫李奏《為臬司到省升署藩司篆務片》李興銳片:再,藩司柯逢時奉旨護理江西巡撫,所遺藩司篆務,查新授按察使陳慶滋現已來省,堪以委令署理。除檄飭遵照外,謹會同兩江總督臣劉坤一附片陳明,伏乞圣鑒。謹奏。奉朱批:知道了。欽此。
光緒二十九年十二月三十日陳慶滋(江西按察使)《奏報回臬司本任日期并謝恩事》(錄副奏折)
光緒三十年夏峕(署理江西巡撫)《奏為委任陳慶滋署理江西藩司等員缺事》(附片)
光緒三十年正月初七日夏峕(署理江西巡撫)《奏為飭令臬司陳慶滋交卸署藩篆仍回本任事》(附片)
光緒三十年正月二十七日夏峕(署理江西巡撫)《奏為現署布政使按察使陳慶滋交卸藩篆仍回臬司本任事》(錄副奏片*410-2170)
光緒三十年十一月初五日陳慶滋(江西按察使)《奏為臣曾孫陳堃奉旨得正三品蔭生謝恩事》(錄副奏折)
光緒三十年十一月十八日陳慶滋(江西按察使)《奏報接署藩篆日期事》(錄副奏折)
光緒三十一年四月十五日陳慶滋(江西按察使)《奏報交卸藩篆仍回臬司本任日期事》
光緒三十一年四月二十日《為江西按察使陳慶滋著開缺等事》(上諭漢19050523江西 解任0106號至0108號為一組夾裹在一起的文件)
光緒三十一年四月二十四日陳慶滋(開缺江西按察使)《奏為奉旨開缺另候簡用謝恩事》(錄副奏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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