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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7日,國家金融監管總局浙江監管局及滁州監管分局披露處罰信息:覆蓋浙江、安徽兩地,涉及2家保險機構、3名責任人,合計罰款44萬元,核心違規集中在"編制虛假報告資料""虛構銀保代理人套取費用"兩大領域。
浙江:大家人壽編制虛假資料,2名管理者連帶被罰
大家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
? 違規:編制或者提供虛假的報告、報表、文件、資料
? 處罰:罰款25萬元
? 文號:無
http://www.nfra.gov.cn/branch/zhejiang/view/pages/common/ItemDetail.html?docId=1230596&itemId=1175
楊*(時任相關負責人)
? 違規:對公司“編制或者提供虛假的報告、報表、文件、資料”負相關責任
? 處罰:警告并罰款4萬元
? 文號:無
http://www.nfra.gov.cn/branch/zhejiang/view/pages/common/ItemDetail.html?docId=1230596&itemId=1175
王*(時任相關負責人)
? 違規:對公司“編制或者提供虛假的報告、報表、文件、資料”負相關責任
? 處罰:警告并罰款1萬元
? 文號:無
http://www.nfra.gov.cn/branch/zhejiang/view/pages/common/ItemDetail.html?docId=1230596&itemId=1175
安徽滁州:人保壽險虛構銀保代理人套費,副總經理連帶被罰
中國人民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滁州中心支公司
? 違規:虛構銀保代理人套取費用
? 處罰:罰款13萬元
? 文號:滁金罰決字〔2025〕24號
http://www.nfra.gov.cn/branch/anhui/view/pages/common/ItemDetail.html?docId=1230633&itemId=1208
李*林(時任該公司副總經理)
? 違規:對"虛構銀保代理人套取費用"負直接責任
? 處罰:警告并罰款1萬元
? 文號:滁金罰決字〔2025〕25號
http://www.nfra.gov.cn/branch/anhui/view/pages/common/ItemDetail.html?docId=1230633&itemId=1208
核心風險提示(聚焦壽險業)
?? 壽險財務造假“分層責任”風險 :大家人壽案例中,“負責人罰4萬+專員罰1萬”的分級處罰,體現監管對“管理層主導違規”的從重追責邏輯,未來壽險機構財務崗、合規崗人員若參與虛假編制,將面臨“崗位責任與處罰力度掛鉤”的精準追責,基層執行崗不再是“免責區”。
?? 銀保渠道“套費返傭”閉環風險 :人保壽險通過“虛擬代理人”套費后用于銀行返傭,形成“套費-返傭-拉業務”的違規閉環——此類行為會導致銀保渠道競爭畸形,未參與返傭的機構難以獲客,最終倒逼更多機構跟風違規,破壞壽險銀保合作的合規生態,同時套費資金脫離監管,可能滋生利益輸送。
?? 壽險區域機構“合規下沉”不足風險 :今日2家違規機構均為地市級分/中支公司(浙江分公司、滁州中支),反映壽險總公司對區域機構的合規管控存在“上緊下松”漏洞——總公司合規制度未有效穿透至基層,區域機構為完成業績指標,易鋌而走險觸碰違規紅線,未來監管或加強對壽險總公司“合規管理責任”的連帶追責。
?? 違規成本“性價比失衡”風險 :通過人保壽險、大家人壽的處罰,可見監管已通過“罰款超違規收益”提高違法成本,壽險機構若仍抱有“違規收益>罰款成本”的僥幸心理,將面臨更重處罰(如業務限制、高管任職資格取消),而非僅停留在罰款層面。
來源:風控&合規 國家金融管理局監管公開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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