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單對人的行為分類,可以分為君子、騙子、蠢人和好人,僅指具體場景下的行為選擇,并非人格上的指定,一個人對不同事件的反應,都能在其中找到一個對應,因而若把一個人看作所有的行為集合體,也就是君子、騙子、蠢人和好人的集合體,每個人都是四種不同比例的混合。
這一分類從利人利己和損人損己來組合,利人利己的是君子,損人利己的是騙子,損人損己的是蠢人,利人損己的好人,事實上也是傻子,是真正的好人,往往被社會賦予免費救人或無人救人的含義,如果聲譽能己有利,就能助長好事發生,就像有人因此升官發財,現在最典型的莫過于直播賣貨,如果并無任何實質回報,反而造成無可挽回的身體傷害,好人也就因此再不愿出手相助。就以河南南陽2025年6月2日發生的事件為例,16歲的高一學生時習銘和兩名同學于凌晨一點在河邊散步,發現一名女子落水,自忖會游泳的時習銘進入河里救人,雖然女子成功上岸,時習銘卻溺亡在水里,女子獲救后就迅速離開現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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跳水救人的時習銘是好人,在岸上協助救援,打救援電話的兩位同學也是好人,但時習銘以下河生命為代價,是極端的利人損己行為,兩位同學則是輕微的利人損己行為,考慮到成功救人后的榮譽和利益,極可能成為利人利己行為。
但時習銘不幸死亡,被救的人悄然離去,后來在社會壓力下獻身道歉,并拿出2萬元作為補償,地方給予11萬元撫恤金,但這些遠遠不能彌補生命死亡和家庭損失。
除了這次被救者在社會壓力下現身,還有被救者根本不愿做任何補償,或者沒能力補償的,而救人者付出的是身體傷殘,甚至代價是生命,兩相對比之下,救人者雖然是好人,實質上卻更像是傻子,被救人的人更像是騙子,這不是語言或行動上的,而是雙方在事件中的關系,一者純犧牲,一者純獲利。
蠢人是沒能救到人,反而同被救者共同犧牲,或一起受到重創的,于己于人都無益;君子是既救到人,又被人給予補償的。因而講的是雙方互動關系,救人者雖然可以自己選擇做好人,被救者的反應卻決定救人者是傻子還是君子,畢竟孔子對子路要求救人就要坦然接受報償。
從被救者來說,最好當然是不做出任何補償,無論是不愿或是不能,而救人者需要對等的補償,因此無私的好人會越來越少,無私違反能量守衡定律,因此無私的好人不容于世,人人如此做法就成為社會必然行動,好人也就只能越來越少,只要不做惡、少做惡就能成為社會標桿。
此時需要有形之手或無形之手為好人行動兜底,10萬元沒人愿意拼命,100萬元就會有熱心者,因而只是好人不容于差的社會環境,而當社會環境有利于好人時,好人不但容于世,而且能如魚得水,此時的好人或傻子就成為君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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