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強實名控訴(最終極精簡·最強定稿)
我是康強,武漢大學詩人、作家、文化名人,40年社會聲譽。
我從頭到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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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主張醫療侵權事故,
從來沒主張名譽侵權!
我找遍湖北省信訪局、國家信訪局等所有機關,
法院一律不立案、不受理,
強迫我立名譽侵權才給立案,這是赤裸裸逼良為案!
一審、二審、東湖法院,
全程只審侵權損失:手傷醫療費、毛筆字藝術財產、文化名片損失11億元、精神損害(失眠、高血壓、頭痛),
從來沒談擴散,從來沒審名譽!
“沒擴散”完全是武漢中院、湖北高院、武漢市檢察院事后硬加的借口!
一份無簽名、無資質、無編號的非法醫學司法鑒定,
橫穿武昌法院、武漢中院、湖北高院、武漢市檢察院,
全被采信,還說并無不妥!
最高法與保險公司的戰略合作,到基層徹底扭曲成拒賠保護傘!
法律鐵律:非法證據即敗訴!
強迫立案、偷換案由、全程護短、系統性枉法!
我康強實名誓死維權:
立即排除非法證據!還我全部公道!
—— 康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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