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剛開年,《治安管理處罰法》新規就落地了,養狗這事再也不能像以前那么輕松。
近些年,寵物狗傷人事件不減反增,相關管理辦法越來越嚴格,卻始終不能使狗傷人事件數據大幅度減少。
這一次,人大代表發力了,一句話問住了萬千養犬人:你養的狗,憑啥讓別人付出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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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狗不咬人”——這句養犬人常說的話,早已被無數悲劇擊碎。
數據顯示,全國每年犬只傷人送醫案例超40萬起,2025年上半年北京市區就記錄2300余起。
受害者中老人、兒童占比極高:2025年9月,河南3歲男童在小區被未拴繩大型犬撲倒咬傷,面部縫合20余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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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佛山順德,12歲女孩牽他人拴養的狗玩耍時,狗繩絆倒88歲老人致其死亡。
這些悲劇背后,是受害者的傷痛、心理陰影,更是家庭的破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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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直接咬傷外,間接傷害同樣突出:中國法院網統計顯示,涉寵物糾紛已延伸至財產、相鄰關系、交通事故等領域。
有居民因犬吠失眠患神經衰弱,有路人躲避躥出犬只摔倒骨折,甚至出現因寵物糾紛引發的故意傷害案。
更嚴峻的是流浪犬問題,60%源于主人遺棄,這些犬只野性復萌,傷人風險更高且追責困難,受害者往往只能自認倒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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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對養犬亂象,2026 年實施的新《治安管理處罰法》給出了最嚴厲的回應。
對比舊法,新規實現三大升級:罰款上限從500元提至1000元,新增5-10日行政拘留措施,將烈性犬飼養、未采取安全措施傷人等納入處罰范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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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九條明確規定“飼養動物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處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處一千元以下罰款。未對動物采取安全措施致使他人受傷,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新規施行僅19天,江西景德鎮就開出典型罰單:涂某某攜邊牧未拴繩致路人宋某咬傷,警方依法予以行政拘留并責令賠償。
四川達州警方也對長期放任犬只擾民的王某處罰,成為新規落地后的標志性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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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養的狗,憑啥讓別人付出代價?”人大代表的追問,直指權利與責任的失衡。
養犬是公民合法權利,但必須以不侵害他人權益為前提。
現實中,部分養犬人陷入“權利膨脹、責任缺失”誤區,將個人喜好凌駕于公共利益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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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遛狗不拴繩、不辦犬證、糞便不清理等問題仍屢禁不止,“不少人把公共空間當自家狗的‘后花園’,卻不愿承擔任何管理責任”。
這種失衡在烈性犬飼養上尤為嚴重,多地明確重點管理區禁養藏獒、大白熊等烈性犬,仍有養犬人私自飼養,給居民帶來持續威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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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規讓公眾看到希望,但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實施,需政府、社會、養犬人形成合力。
政府層面,分級分類監管與智慧化手段同步推進:北京、常州等城市推出“一站式”養犬服務,將登記、免疫、年檢整合至寵物醫院,還為特殊群體提供上門服務。
部分城市試點智慧養寵平臺,建立寵物電子檔案,實現登記、執法、收容全鏈條數據共享,推動管理從“被動應對”轉為“主動預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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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法中,多地采取“柔性引導+嚴格處罰”模式,首次輕微違規以勸導教育為主,烈性犬飼養、多次違規則從重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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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養犬人而言,新規既是約束也是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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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犬人不僅是“主人”,更是“管理人”,唯有履行好管理責任,才能讓寵物成為家庭陪伴而非他人噩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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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43萬只寵物犬,背后是5343萬個家庭的熱愛,但這份熱愛不應以他人風險為代價,人大代表的追問,本質是對公共精神的呼喚。
希望每一位養犬人都牢記“牽繩是義務、免疫是責任、清理糞便是素養”,不讓自己的寵物成為他人負擔。
愿每只“毛孩子”在規則守護下快樂成長,愿每位市民在安全環境中自在生活,這才是人與動物和諧共生的應有之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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