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近期出臺相關政策
涉及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
部分措施將于今年3月起實施
為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帶來新變化
調整工傷保險費率
近日
福建省人社廳、省財政廳、
省稅務局聯合印發
《福建省工傷保險單位繳費費率
浮動管理辦法》
(以下簡稱“《辦法》”)
↑點擊查看《辦法》原文
《辦法》明確,自今年3月起,用人單位工傷保險費率將以上一年度支繳率為主要考核指標實行浮動,最高上浮至基準費率的150%,最低下浮至基準費率的50%。《辦法》的出臺,旨在發揮工傷保險費率的經濟杠桿作用,推動用人單位筑牢安全生產防線。
根據《辦法》,本省行政區域內的行業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劃分工傷風險類別,從低到高依次為一類至八類,執行不同的工傷保險行業基準費率,分別為該行業用人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0.2%、0.4%、0.7%、0.9%、1.1%、1.3%、1.6%、1.9%。在此基礎上,按照“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則,以上一年度用人單位工傷保險支繳率為主要考核指標,核定其在本年度應當浮動的工傷保險繳費費率。
《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期間國家和省里如有新規定,從其規定。
靈活就業人員可參加生育保險
日前
福建省醫療保障局、福建省財政廳、
國家稅務總局福建省稅務局
三部門聯合印發
《關于完善生育保險參保繳費
和待遇享受等有關問題的通知》
(以下簡稱“《通知》”)
↑點擊查看《通知》原文
《通知》明確具備條件的統籌區將參加職工醫保的靈活就業人員納入生育保險覆蓋范圍,在全省范圍內落實領取失業保險金人員參加生育保險工作,同時明確上述人群參加生育保險的繳費基數、繳費費率和繳費主體。
《通知》明確生育保險堅持權利義務對等原則,單位職工、靈活就業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的人員同步參加生育保險并繳費的,按規定享受生育保險待遇。同時,合理確定享受生育津貼待遇所需滿足的連續參保繳費時長。
執行時間自2026年3月1日起,有效期為5年。
此外,3月10日起,福建醫保部門還將輸卵管鏡檢查等與生育支持密切相關的婦科醫療服務項目納入醫保報銷。
來源:福建日報 福建發布
責編:趙淑琳
審核:方琮 高奇
![]()
■開展樹立和踐行正確政績觀學習教育,把握這些關鍵點
■省信訪工作聯席會議2026年第一次全體會議召開
■【法治化營商環境】法治護航“愛拼才會贏”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