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湖南省正按照中央部署,深入開展樹立和踐行正確政績觀學習教育,強調要“把心思和力氣花在打基礎、利長遠、惠民生的實事上”,并明確提出“對破壞營商環境的人和事,一律嚴肅查處”。懷化市這起持續近十年的糾紛,恰恰是檢驗學習教育成效的一塊“試金石”。
2012年到2014年,短短兩年零九個月,懷化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職人員高某萍向同一家企業放貸234筆,本息合計達1.244億元。
利用巨額資金放貸、引發系列民刑交織糾紛的事件,不僅僅是一起簡單的民間借貸糾紛,而是演變為一場關于公職人員違紀違法、司法公正性以及地方政治生態的嚴肅拷問。
作為工薪階層的公務員,其出借的巨額資金究竟從何而來?是“以貸轉貸”套取銀行信貸資金,還是“非法吸收公眾存款”匯聚他人之財?無論是哪一種,一旦查實,都絕非簡單的違紀,而是涉嫌觸犯刑法的高利轉貸罪或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
2025年9月至12月,《陳勇評論》對此進行了關注。
從最初的“不予立案”,到復議后的“立案偵查”,再到對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審”,最后竟以“未發現犯罪線索”為由“撤銷案件”。警方給出的調查結論稱,高某萍的資金來源主要為“近親屬”。
這一結論非但沒有釋疑,反而引發了更大的疑問:這些近親屬是何身份?其財力何以支撐上億規模的放貸?既然資金鏈涉及“近親屬”,背后是否隱藏著更復雜的利益輸送鏈條,甚至是公職人員群體的隱秘參與?
這種“疑點重重卻強行結案”的操作,很難不讓公眾質疑是否存在“保護傘”的干預。更耐人尋味的是,早在2023年3月,懷化市委書記許忠建就曾在相關信訪材料上明確批示,要求對高某萍夫婦“高額借款問題了解清楚”,且批示件已明確“送市紀委”。
然而時至今日,兩年多過去,高某萍依然逍遙于黨紀國法之外。批示成了“空轉”,監督成了“紙老虎”,這不僅是舉報人的失望,更是對地方紀檢監察機關履職能力的深刻質疑。
如果說高某萍的放貸行為是問題的源頭,那么后續的司法執行則成了矛盾的“放大器”。在舉報人懷化市華橋公司已償還本息1.6億元的情況下,法院仍依據僅有借據、缺乏轉賬憑證的債權,判決向高某萍償還本金8000余萬及利息,并由此引發了高達十幾億元的超標查封。
更有甚者,當案外人企業依據合同主張地上附著物的補償款所有權時,法院依然強行扣劃,侵犯了企業的“獨立法人人格”。與此同時,刑事手段卻迅速介入,以“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對舉報人懷化市華橋公司立案調查。
這種“民轉刑”的時機選擇,讓本就復雜的糾紛更添一層迷霧。究竟是依法維護判決權威,還是以刑事手段壓制民事異議?芷江縣法院與芷江縣公安局近乎同步的動作,以及高某萍胞弟曾在芷江任職的背景,難免讓人對案件的公正性產生合理懷疑。
這一系列事件,已經遠遠超出了個體糾紛的范疇。它反映出幾個深層次的問題:
一是對公職人員的權力監督存在盲區,使得利用身份優勢進行資本套利成為可能;二是司法實踐中,對僅有借據的大額借貸審查不夠審慎,對涉嫌犯罪資金的穿透力不足;三是在地方保護或人情干擾下,紀檢監察和司法機關的獨立性、公正性面臨嚴峻考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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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前,湖南省正按照中央部署,深入開展樹立和踐行正確政績觀學習教育,強調要“把心思和力氣花在打基礎、利長遠、惠民生的實事上”,并明確提出“對破壞營商環境的人和事,一律嚴肅查處”。懷化市這起持續近十年的糾紛,恰恰是檢驗學習教育成效的一塊“試金石”。
懷化市要真正落實中央關于樹立正確政績觀的要求,就必須從具體案件抓起,從群眾反映最強烈的問題改起。
首先,要在“查”字上動真格。 紀檢監察機關不能再做“旁觀者”,必須依紀依規依法對高某萍的問題進行立案審查。對其巨額放貸資金的每一筆來源、獲取的巨額利潤及去向進行“掘地三尺”式的調查。
若涉及“以貸轉貸”,應移送金融監管部門核查;若涉及“非法吸收公眾存款”,則必須重啟刑事偵查。特別是警方曾作出的“資金來源為近親屬”的結論,必須深挖:這些近親屬是誰?他們的資金又從何而來?是否存在公務員群體隱秘參與的利益鏈條?
其次,要在“糾”字上見真章。 司法機關必須對已經生效的民事判決及后續執行進行審慎復查。對于僅有借據、缺乏轉賬憑證的巨額借貸,利息計算是否合規?是否存在將非法利益合法化的問題?對于高達十多億的超額查封,是否符合比例原則?
對于在案外人提出確鑿證據后仍強行扣劃補償款的行為,明顯存在程序瑕疵或實體錯誤。司法是維護公平正義的最后一道防線,決不能淪為“保護傘”下的工具。
最后,要在“責”字上動真刀。 如果查實高某萍確有嚴重違紀違法甚至犯罪行為,必須依法嚴懲,絕不因其公務員身份而給予任何“免責金牌”。
同時,要倒查在此案處理過程中,公安機關為何先立后撤?紀檢監察機關為何知情不查?是否存在干部干預司法、插手案件的情況?只有把該打的板子打下去,把該清理的“保護傘”挖出來,才能真正起到“查處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的效果。
2月24日,湖南省舉行了促進民營經濟發展壯大暨企業服務年行動部署大會,會議強調要以問題為靶心開展好企業服務年行動,持續暢通民營企業訴求反映和問題解決渠道,積極構建親清政商關系,真心實意解決好企業反映強烈的堵點痛點問題,充分激發各類經營主體活力,凝心聚力實現“十五五”良好開局。
2月27日,湖南召開省委黨的建設工作領導小組會議,部署啟動樹立和踐行正確政績觀學習教育。會議強調,要讓實事求是、真抓實干成為干部的鮮明標識,要不斷提升惠企政策獲得感。
對于深陷絕境的懷化市華橋公司和85歲的向之華而言,最大的獲得感就是自己舉報多年的違法事實能得到公正處理,被非法查封的資產能得到依法解封,被逼到懸崖邊的企業能有一條生路。
樹立正確政績觀,從來不是一句口號。對于懷化市而言,這場行動,不妨就從徹查高某萍違法放貸案開始。面對輿論的追問和企業的“絕境求生”,懷化市乃至更高層級的紀監、政法機關不應再沉默。
法治的底線不容“白手套”肆意踐踏,也不能讓少數人的貪婪以合法外衣為掩護,將一個守法經營的企業逼上絕路,更不能用十幾億元的查封來驗證“權力超限”的邊界。唯有以刮骨療毒的勇氣直面問題,還受害企業以公道,還社會以正義,才能真正修復受損的法治信心與營商環境。
《陳勇評論》將繼續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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