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3日晚,岳陽市公安局交管支隊直屬一大隊開展夜間酒駕專項整治行動,分兩組在重點時段、重點路段設卡嚴查,當晚共查獲3起酒駕行為,其中1起涉嫌醉酒駕駛。
“你先配合我們的工作,把火熄了,下車接受檢查!”晚8時,在岳陽市洞庭大道輔道上,一名涉嫌酒駕的駕駛人坐在車內,對直屬一大隊民警的勸說置若罔聞,只顧不停地擺弄著手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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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勤警務人員發現該駕駛人神色異常后,立即要求其熄滅發動機并下車接受檢查。然而,面對民警的正常執法,該駕駛人卻拒不配合,始終緊鎖車門不肯下車。即便民警多次勸導,該駕駛人仍拒不服從,還無端指責交警執法態度不佳,持續拖延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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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維護執法秩序,確保道路安全,民警依法對其進行警告:“警告你第一次!”“警告你第二次!”,明確告知其拒不配合執法的法律后果。在民警的嚴肅警告和規范執法下,該駕駛人最終下車接受檢查。
經呼氣式酒精檢測儀初步檢測,其酒精含量達到151毫克/100毫升,遠超80毫克/100毫升的醉酒駕駛認定標準,涉嫌醉酒駕駛機動車,已構成危險駕駛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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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后,民警將該駕駛人帶至辦案區,依法進行了抽血取樣,以便進行進一步的血醇濃度檢測。若血檢結果確認其為醉酒駕駛,他將面臨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且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的嚴厲處罰。據統計,在當晚的行動中,岳陽交管直屬一大隊共查獲酒駕違法行為3起。
來源:岳陽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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