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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增值服務,成為當下保險業獲客的重要方式。不過,違規給予投保人或被保險人合同外的利益仍是明令禁止的行為。
近日,金融監管總局湖北監管局向長江財險、合眾人壽、國華人壽以及轄區內各保險省級分公司發布提示函,要求規范保險業務活動中以“特藥卡”等形式給予投保人或被保險人合同以外利益,嚴禁違規向保險消費者贈送“特藥卡”“CAR-T卡”等權益卡。
這并非監管第一次就該問題發文。早在2024年11月,金融監管總局河南監管局曾向轄內人身險分公司下發通知,明令禁止這一行為。
作為風險管理的重要工具,保險的存在就是給消費者帶來安心與保障,但迫于銷售壓力,這樣類似的“返傭”方式,容易攪亂正常的市場秩序,并對后期的理賠服務埋下糾紛隱患。
嚴禁贈送
湖北監管局表示,近期在監管工作中發現一些保險公司在保險業務活動中向消費者贈送“特藥卡”等權益卡,涉嫌給予投保人或被保險人保險合同約定以外的利益。為規范市場秩序,防范經營風險與合規風險,湖北監管局明確表示,要嚴禁違規向保險消費者贈送“特藥卡”“CAR-T卡”等權益卡。
其實,這已不是監管第一次就該問題發布提示。2024年11月,河南監管局就曾向轄內人身險分公司下發通知,嚴禁在保險業務活動中以“特藥卡”“CAR-T卡”等權益卡形式給予投保人或被保險人合同以外的利益,并鼓勵險企探索差異化經營,適度提供滿足保險消費者需要的增值服務。2025年“3·15”期間,廣東“3·15”晚會也曝光了買保險贈特藥卡這樣的返傭陷阱。
分析監管整頓背后的原因,除了要整頓保險市場秩序外,更重要的是要防范更大的風險。
據悉,“特藥卡”“CAR-T卡”等權益卡的提供方為第三方機構,這些第三方機構規模小、實力弱,且未獲得金融業務經營資格,相關產品模仿保險產品的條款設計和賠付責任,易引發消費者與第三方機構和保險公司之間的糾紛。
就比如某客戶因為想要這類特效卡而專門買了保險,但事后真的需要用這項服務時,或許這家不具備金融業務經營資格的第三方機構已不復存在,或者這項服務并不能如實兌現,消費者必然會找保險公司,但因為這并不屬于保險責任,就很容易引發三方之間的矛盾糾紛。而且,在一定程度上,還會讓消費者混淆服務商權益和保險之間的關系。基于此,監管也在加大力度整治這樣的違規行為。
起底亂象
說到特藥與CAR-T,其都是針對重大疾病的藥品或治療方式。
其中,特藥是指治療重大疾病的特殊藥物,種類繁多,包括但不限于癌癥治療藥物、罕見病藥物、造血干細胞移植藥物、基因治療藥物等。特藥具有療效確切且無替代治療方案的特點,這些藥物通常具有較高的療效和針對性,但也相對昂貴。一些地區已將特藥納入醫保報銷范圍,但也有一些地區需要患者自費購買。
CAR-T,嵌合抗原受體T細胞免疫療法,則是一種治療腫瘤的新型精準靶向療法。近幾年通過優化改良,在臨床腫瘤治療上取得很好的效果,是一種非常有前景的,能夠精準、快速、高效,且有可能治愈癌癥的新型腫瘤免疫治療方法。但CAR-T的治療費用非常昂貴。
隨著社會環境的改變、生活方式的調整以及人口老齡化的加劇,我國重大疾病的發生率越來越高,像癌癥、心腦血管疾病等重疾不僅嚴重威脅人們的生命健康,還會給患者家庭帶來沉重的經濟負擔。相關統計數據顯示,治療一場重大疾病的平均費用在數十萬元不等,這還不包括后續的康復護理費用,對于普通家庭而言,這樣的費用往往難以承受。正是這樣的現實,激發了人們對特藥與CAR-T的高需求。
回到保險業,據了解,推行特藥等這類增值服務,是從壽險開始的,這是營銷員獲客的“敲門磚”,尤其是在“開門紅”期間。當然,在此期間,來自藥企比較激進的推動方式,也助長了這類增值服務在保險業的“普及”。
有業內人士表示,雖然增加這類服務客戶更容易被吸引,不過在后期的承保中,保險公司就會承擔很大的風險。“一旦觸及到特藥等,理賠是一定的,保險公司肯定也是虧的。后來在一些長期保險產品中,這項保障責任基本被拿掉了,目前在一些一年期的保險產品中,還會有關于CAR-T及特藥的增值服務,但保險公司所面臨的風險小了很多。”
如是所言,目前除了以贈送名義給予投保人或被保險人“特藥卡”等權益卡這類行為明顯違法違規的行為外,還有一種正規的操作,即將特藥保障或者CAR-T治療納入到保險產品的保險責任中,例如短期的重疾險、百萬醫療險或惠民保等。
理清邊界
不可否認,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給予優質客戶、長期客戶一些促銷性質的小禮品甚或抽獎是很多行業都會存在的銷售手段,是增強客戶體驗的方式。就保險來講,完善增值服務也成為保險公司開拓和留住客戶的重要手段。
《健康保險管理辦法》提及,保險公司開展健康管理服務的,有關健康管理服務內容可以在保險合同條款中列明,也可以另行簽訂健康管理服務合同。《關于規范保險公司健康管理服務的通知》也明確指出,保險公司單獨提供健康管理服務的,應簽訂健康管理服務合同并在合同中注明服務內容和服務價格;保險公司應規范開展和提供健康管理服務等。
保險公司提供增值服務無可厚非,尤其是優質的增值服務還能夠增強客戶黏性,提升客戶滿意度,促進保險業務的擴大。但以搞噱頭、博眼球的方式,來贈送昂貴的權益卡作為“增值服務”,則很容易因第三方無法滿足客戶需求而引發保險糾紛。
為此,湖北監管局要求各保險公司嚴格遵守監管規定,規范經營行為,強化營銷人員管理,嚴禁在保險業務活動中向消費者贈送權益卡;嚴禁采購、儲備、分發權益卡用于邀約、促單、回訪;嚴禁在保險產品宣傳、講解過程中,將權益卡與保險公司掛鉤,誤導消費者權益卡權益由保險公司提供;嚴禁將權益卡所宣稱的特藥補貼、費用報銷等功能與保險產品的保障責任混為一談,變相夸大保險責任,欺騙保險消費者。
同時,監管也在鼓勵合規的增值服務。如細分客戶需求,探索提供滿足不同人群需求的差異化服務舉措;注意區分合法增值服務和違法違規給予保險合同外利益之間的邊界,嚴守合規底線,嚴禁為客戶提供違反監管規定的增值服務;根據公司自身服務能力、客戶需求和健康保險業務特性,提供科學合理的健康管理服務。
針對這些問題,湖北監管局要求各保險公司立即開展自查自糾,全面排查轄內各級分支機構是否存在向消費者贈送“特藥卡”“CAR-T卡”等權益卡的行為,及其他給予投保人或被保險人合同外利益的行為。如出現,應馬上停止,并積極化解糾紛,防范風險和隱患。
事實上,杜絕營銷亂象,需要從根源來規范和清除。監管要求,各保險公司應強化內控管理,抓實合規培訓,嚴管人員和渠道,堅決杜絕各級機構采購上述權益卡用于保險業務活動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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