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 年至 2022 年,廣西來賓市村民黃平因房屋被拆一事,歷經長達十年的維權過程,其間補償安置長期未落實,相關案件存在爭議,當事人至今居無定所,希望獲得合理解決與公正對待。
1998 年,黃平在來賓市古昔村建設房屋,后經危房改造,合法居住十余年。2012 年,該區域被納入城市建設規劃,相關部門在未完整履行登記、調查、丈量等程序的情況下,對其房屋予以拆除。同期建設、手續相近的周邊住戶均獲得補償與安置,黃平一家未得到同等處理。
2014 年,有關部門確認其部分房屋符合補助安置條件,擬定補助金額,并協調廉租房作為臨時住所,但房屋全額補償、多年過渡安置費一直未落實,補償明細經多次申請仍未公開,相關問題拖延十年未清。
為維護自身合法權益,黃平通過信訪、如實反映情況等方式表達訴求,過程中多次溝通受阻,還曾受到行政處罰。2017 年,因無力承擔廉租房相關費用,當地工作人員主動為其繳納相關費用。2018 年,該筆費用被作為依據,黃平被認定構成尋釁滋事罪并被判刑,刑期雖有調整,但罪名未撤銷,其辯護律師指出,該案在事實認定、證據采信等方面存在多處爭議。
十年間,黃平居所被拆、生活受嚴重影響,家庭陷入困境,至今沒有穩定住所,合法權益未能得到有效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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