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貓頭鷹車志(ID:owlauto)訊,據紅星新聞報道,長沙市民駱先生夫婦駕駛理想L7 Max版出行時,車輛在開啟NOA全場景導航輔助駕駛功能后突發(fā)急剎,引發(fā)后車追尾事故。交警部門認定,駱先生與追尾車輛駕駛員負同等責任,對此駱先生夫婦明確表示,事故系車輛系統(tǒng)誤判所致,自己不應承擔責任,直言“這鍋我不背”。
事情發(fā)生在3月16日,駱先生夫婦駕車行駛在長沙岳麓大道,當時車輛開啟NOA功能,時速45km/h,4秒內車速驟降至4km/h,NOA標識消失,車身劇烈震動后被后車追尾。行車記錄儀顯示,事發(fā)路段空曠,無紅綠燈、無行人和其他車輛,僅臨近一處斑馬線,這讓駱先生夫婦百思不得其解。
據貓頭鷹車志了解,駱先生夫婦當初購買車輛時,額外支付2.8萬元將車型升級至智能煥新版,正是看中理想銷售宣傳的“8個激光雷達,輔助駕駛比人更安全,可兜底”的話術。本想借助輔助駕駛減輕負擔,沒想到卻遭遇意外,駱先生的妻子方女士直言,理想工作人員曾承認是產品局限性和系統(tǒng)誤判,卻建議其關閉輔助駕駛,這讓她無法接受,提出退還2.8萬元升級費用的訴求。
事故發(fā)生后,理想汽車客服回應稱,后臺診斷顯示車輛因離路口較近,系統(tǒng)下發(fā)減速、停止指令,強調輔助駕駛屬于L2級別,駕駛員需時刻關注路況并及時接管。
長沙雀園路零售中心售后負責人則表示,事故系車輛感知問題導致誤判,因不符合三包法,無法滿足車主退費訴求,僅提供積分、保養(yǎng)等補償方案,遭到車主拒絕。
截至3月26日,車主與理想汽車仍未就解決方案達成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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