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地時間3月26日,委內瑞拉總統馬杜羅在紐約聯邦法院出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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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代理律師提出了一個非常關鍵的問題:
因為美國政府的一系列操作,馬杜羅現在沒法正常支付律師費了。
看起來只是“律師費”問題,但實際上,已經上升到了美國憲法層面。
說白了就是,政府一邊起訴你,一邊又通過制裁體系切斷你的律師費來源,那這已經影響到當事人獲得公平審判的權利。
美國到底是怎么切斷這方面的資金鏈的?
2026年1月9日,美國財政部OFAC(外國資產控制辦公室)曾簽發過許可,允許委內瑞拉政府撥付律師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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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僅僅3小時后,該許可被突然撤銷,他們的說理是:
既然美國不再承認馬杜羅政權的合法性,且認為該政權是“犯罪集團”,那么政府撥付的錢本質上也是“犯罪組織資金”,必須封鎖。
馬杜羅可以用個人資產支付嗎?
理論上可以,但現實中極難實現。
首先在之前的新聞報道,瑞士已宣布凍結與馬杜羅及其關聯人有關的資產。而馬杜羅個人在美國的資產也早已被凍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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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美國刑事程序看,馬杜羅可以用他個人未被凍結、合法的個人資產來支付律師費,前提是,這個錢是屬于他本人的,不是“犯罪”所得或可追繳財產,沒被制裁或凍結的。
而且最現實的一點是,銀行和律師事務所還得敢收、能收。
符合這些條件、而且還能真正順利轉出來的錢,看來現在是很難找到。
而馬杜羅他目前也堅稱自己“沒有足夠的個人資產”來負擔巨額律師費。
所以只能依賴委內瑞拉政府的錢,但這條路被美國當局用行政手段精準截斷。
沒錢請到自己想要的律師,會影響案件走向嗎?
會影響,而且非常關鍵。
如果資金受阻導致他無法獲得合格律師代理,案件可能因程序不正義而陷入停擺甚至被駁回。
因為在美國刑事案件里,被告不僅有“有律師”的權利,在一定范圍內,還有“選擇自己律師”的權利。
這是為什么在2026年3月26日的聽證會上,馬杜羅的律師波拉克(Barry Pollack)正式向法官申請:如果美政府繼續阻止他獲得合法的辯護資金,法庭應直接撤銷對馬杜羅的所有指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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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由就是美國憲法第六修正案。
辯方現在打的邏輯很清楚,政府一方面起訴他;另一方面又通過制裁體系,讓他沒辦法支付自己選擇的律師;這就可能構成對公平審判權和律師選擇權的侵害。
現在,真正被考驗的,是聯邦法官的底線。
當被告是當局最想打掉、最想定罪、最想扳倒的對象時,法院還能不能堅守法律及規則。
如果規則在政治任務面前可以隨時讓路,那么所謂的程序正義就成了一場虛偽的表演。
聽聽您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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