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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丨呂行編輯丨百進
來源丨新商悟
(本文約為900字)
上市僅八個月的“募資王”,頭頂央企光環,手握6861萬千瓦風光電資產,前三季度凈賺77億元。這樣的華電新能,在新能源賽道堪稱“濃眉大眼”。
然而,一紙禁令,卻將它推上了輿論的風口浪尖。
3月23日,濟寧市任城區行政審批服務局官網發布《關于暫停華電(濟南)新能源有限公司相關業務的通知》,明確暫停華電濟南新能源在任城區開展光伏業務,理由令人瞠目結舌:“在辦理光伏業務備案過程中提供虛假材料”。
公告稱,該局收到群眾舉報,結合前期掌握的線索,依據《濟寧市任城區工程建設項目信用審批實施方案》,在征求發改部門意見后,作出上述決定。暫停期限視整改情況而定。
華電濟南新能源是何方神圣?天眼查顯示,這家成立于2025年1月的公司,注冊資本1000萬元,為上市公司華電新能的全資子公司。
母公司華電新能,是中國華電集團旗下以風力發電、太陽能發電為核心的新能源整合平臺,資產遍布全國31個省份,是國內最大的新能源公司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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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虛假材料”究竟指什么?
正經社分析師注意到,雖然官方未披露細節,但一位光伏行業人士向媒體透露了關鍵線索:“戶用光伏項目備案通常需要提供房產證、身份證、戶口本、銀行卡四樣材料。其中,身份證、戶口本、銀行卡三者信息一致,難以造假,而房產證最有可能成為造假的環節。”
在農村戶用光伏快速擴張的背景下,偽造房產證明并非個例。該人士進一步分析,從農戶層面看,假如農戶確實擁有房屋但無法提供合法房產證明,為獲取收益,其本人或中間代理商可能會偽造證明;從公司層面看,不排除一些公司為搶占資源、完成備案指標,在未核實清楚的情況下,默許甚至協助偽造證明文件。
但不管問題出在哪個層面,作為備案主體,涉事公司對備案材料的真實性均負有審核責任。
事件曝光后,華電新能證券部相關負責人回應稱,公司已注意到相關情況,具體情況還在核實中。談及該事件對于公司的影響,初步判斷尚未達到披露標準。
當濃眉大眼的形象撞上子公司造假疑云,華電新能需要回答的,不只是“虛假材料是什么”,更是“為什么會在我的地盤上發生”。【《新商悟》出品】
CEO·首席研究員|曹甲清·責編|唐衛平·編輯|杜海·百進·編務|安安·校對|然然
聲明:文中觀點僅供參考,勿作投資建議。投資有風險,入市需謹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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