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結婚遭家暴 身高1米8不敢回家
一米八,不敢回家:一場被看見的“男性家暴”與彩禮困局
一米八的身高,卻在法庭上聲音顫抖。不是軟弱,而是一個男人被家暴近一年后,終于鼓起勇氣求助時積壓的恐懼與委屈。
近日,吉林省榆樹市人民法院環城人民法庭公布了一起特殊的離婚糾紛案。原告齊先生,身高一米八,結婚僅一個多月便開始遭受妻子頻繁毆打,甚至被持械威脅。為湊彩禮借遍親友的他,最終在法官的幫助下成功離婚,并拿回了大部分彩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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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起案件之所以引發廣泛關注,不僅因為受害者的性別打破了公眾對家暴的刻板印象,更因為它同時撕開了兩個社會痛點:男性家暴受害者的沉默困境,以及“舉債彩禮”背后普通人的生存掙扎。
01 當一米八的男人開始顫抖
2026年初,齊先生攥著一疊證據走進榆樹市法院環城法庭:傷情照片、報警回執、醫院診斷證明。他的聲音止不住地顫抖:“法官,我要離婚,我實在熬不下去了!”
齊先生與王女士相識半年后登記結婚。婚前,女友性情溫和;婚后僅一個多月,一切變了模樣。王女士開始頻繁因瑣事情緒失控,從辱罵逐步升級為肢體毆打,甚至持械威脅。齊先生多次受傷,但他起初選擇了隱忍。
“身高一米八不敢回家”——這不是夸張,而是這個男人的真實處境。長期處于恐懼之中的他,不敢反抗,不敢報警,甚至不敢回家。直到2026年1月,又一次遭受家暴后,他終于選擇報警并起訴離婚。
更令人心酸的是,齊先生為湊彩禮借遍了親友,如今獨自扛著巨額外債。而王女士不僅拒絕離婚,更在得知被起訴后遠赴國外,徹底回避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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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跨境追責:法律的邊界在哪里?
面對王女士“我人在國外,你們管不著,有能耐來國外抓我”的囂張回應,承辦法官張翼沒有放棄。
他多次跨時區致電溝通,一方面以情理疏導:“你們從相識相戀到步入婚姻,也曾有過真情,這份緣分本該珍惜。齊先生為湊彩禮借遍親友,如今獨自扛著巨額外債度日,將心比心,你也該體諒這份難處。”
另一方面,他嚴肅釋明法律底線:“家庭暴力是明確的違法行為,無論你身在何處,都要承擔相應法律責任。若拒不配合調解,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后,法院可依法凍結你的財產,并將你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限制高消費。屆時,你無論正常回國還是在境外生活都會受到嚴重影響。”
最終,王女士態度軟化。法庭組織雙方線上開庭,雙方在線簽署調解協議,正式解除婚姻關系,王女士一次性返還大部分彩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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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男性家暴:被忽視的沉默受害者
這起案件之所以引發輿論熱議,很大程度上是因為它挑戰了公眾的刻板認知——家暴的受害者,不一定是女性。
家暴的本質是權力控制,而非體力強弱。現代家暴研究揭示了男性成為受害者的多種可能路徑:當女性職場收入超越伴侶時,經濟控制型暴力風險上升;內向男性遭遇性格強勢伴侶時,容易成為情緒發泄的靶點;童年目睹暴力的男性,成年后重復受害概率增加3倍。
然而,社會的偏見讓男性受害者更難開口。“男人被打肯定是做了虧心事”“連老婆都打不過,算什么男人”——這類觀念導致80%的男性受害者選擇隱忍,直至發生嚴重傷害才求助。
反家庭暴力法施行十年,公眾對家暴的認知經歷了從“家務事”到“違法行為”的轉變。但十年后的今天,我們依然需要追問:當受害者的性別是男性時,社會和法律能否給予同樣的保護?
04 彩禮之困:舉債結婚的賭局
齊先生的遭遇,同時撕開了另一個隱痛——舉債湊彩禮的婚姻,從一開始就埋下了風險。
“這筆彩禮是我找親友借的,現在關系鬧成這樣,我一身外債,真的走投無路了。”這句話背后,是無數普通家庭在婚嫁中的真實困境。
當婚姻存續僅一個多月就破裂,彩禮如何處理?法官給出的答案是:結合婚姻存續時間極短、彩禮系男方舉債支付、女方存在家暴行為的事實,返還大部分彩禮于法于理均有據。
這起案件的判決,為類似糾紛提供了參照。但更值得反思的是,當一個家庭需要舉債支付彩禮時,這段婚姻從一開始就背負了超額的“經濟賭注”。一旦賭輸,輸掉的不只是錢,還有一個人的整個生活。
05 法律的光:弱勢群體維權的新通道
值得一提的是,這起案件的成功調解,也得益于我國司法體系對弱勢群體權益保護的持續完善。
2026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聯合印發《關于辦理民事支持起訴案件若干問題的指導意見》,明確將家庭暴力受害人請求離婚列為可申請檢察支持起訴的情形之一。農民工追索勞動報酬、老年人追索贍養費、殘疾人權益受損等,也被納入支持起訴范圍。
這意味著,像齊先生這樣訴訟能力較弱、不敢或不能獨立提起訴訟的當事人,可以獲得檢察機關的法律咨詢、證據調取、支持起訴意見等幫助。
“司法的溫度,不僅體現在對特殊群體的真切體恤與實質幫扶上,也彰顯于對邊界感的審慎把握中。”《法治日報》評論指出,支持起訴讓公平正義可感可及。
06 結語:家暴沒有性別,法律只有底線
齊先生最終拿到了調解書,如釋重負,將錦旗送到法庭。這個身高一米八的男人,終于可以回家了。
這起案件的意義,遠不止于一個離婚判決。它向全社會傳遞了一個清晰的信號:家暴沒有性別之分,法律保護每一位家庭成員的合法權益。
法官在案件審結后提醒:《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平等保護每一位家庭成員的合法權益,家暴絕非“家務事”,更與性別無關。遭遇家暴切勿隱忍退讓,應第一時間留存證據、依法維權。
從“他又沒打你”到“精神摧殘也是虐待”,從“夫妻吵架”到“家庭暴力”,從“家丑不可外揚”到“法律為你撐腰”——反家庭暴力法施行十年的歷程,也是社會認知不斷進化的十年。
當一米八的男人敢于顫抖著走進法庭,當法官跨越國界追責施暴者,當彩禮困局在法理與情理中找到平衡,我們看到的不僅是一起案件的解決,更是一個法治社會應有的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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