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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北京知識產權法院就韓國株式會社LG化學(以下簡稱“LG化學”)提起的兩項中國發明專利無效行政糾紛案作出一審判決,駁回LG化學的訴訟請求,維持國家知識產權局此前作出的宣告該兩項專利權全部無效的審查決定。法院審理認為,該兩項專利因說明書公開不充分,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第二十六條第三款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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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兩項涉案專利或與LG化學與中國鋰電池龍頭企業寧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容百科技”)的海外專利糾紛相關。涉案專利的原始申請人為漢陽大學,后轉讓至LG化學。記者就此向容百科技方面證實:相關專利確系LG化學專利糾紛涉案專利在中國的同族專利申請,中國法院的判決辨明了專利技術價值,有助于后續雙方專利糾紛的解決。
判決書顯示,涉案兩項發明專利(ZL201710126448.1及ZL201710126449.6)均名為“鋰二次電池用正極活性材料前體,由其制造的正極活性材料及含該材料的鋰二次電池”,涉及具有特殊晶體結構的正極活性材料。
北京知識產權法院認為,涉案專利用于證明技術效果的實驗圖譜模糊不清,關鍵信息無法辨認,且多張圖譜彼此雷同,缺乏區分度。同時,這些圖譜數據與發明人后續發表的學術論文中針對相同樣品的相關表述相互矛盾,不足以證明專利所主張的特殊結構真實存在。此外,該專利說明書所載制備方法存在邏輯瑕疵,本領域技術人員按照其記載內容無法重復開展實驗并獲得對應產品。
據了解,此前國家知識產權局作出的無效決定也認為,相關專利說明書未充分公開技術內容,導致本領域技術人員無法實現該發明。
值得關注的是,2024年,LG化學以容百科技韓國子公司載世能源株式會社(以下簡稱“載世能源”)侵犯其5件韓國專利為由,向首爾中央地方法院提起專利侵權訴訟。隨后,載世能源向韓國專利廳提起了專利無效申請。目前,涉案的5件韓國專利中,1件已被成功無效,其余專利因保護范圍模糊且可能被更早技術涵蓋,載世能源已向韓國專利法院提出上訴。
容百科技表示,當前全球電池材料行業競爭日趨激烈,中國鋰電企業出海面臨的專利挑戰不斷增多,公司與LG化學的專利糾紛并非個例。此次中國法院的一審判決,明確了專利公開充分的核心要求,公司將持續積極應對各類專利糾紛,依法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穩步推進國際化發展進程。
來源:證券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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