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幾年的心血,說拆就拆,連一句正經通知、一份合法文書都沒有!”站在廣東省汕頭市潮南區井都鎮的養蝦池旁,汕頭市恒茂農業科技有限公司(簡稱:恒茂公司)工作人員望著滿目瘡痍的場地,眼神里滿是絕望與憤怒。誰能想到,這家投入近4200萬(含蝦塘設備、養殖成本及尾水處理設施)、預計總收入超2500萬的臺資養蝦企業,竟被基層相關單位以“環保”為名,在程序與實體均存在明顯瑕疵的情況下實施拆除。曾經整齊規范、排污設施齊全的養蝦池,如今池埂破碎、設備廢棄,一片生機盎然的標準化養殖基地,瞬間陷入絕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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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場圖片,恒茂公司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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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場圖片,恒茂公司提供)
作為傳統農業大鎮,汕頭市潮南區井都鎮、隴田鎮的水產養殖是當地村民的重要增收路徑。2008年,汕頭潮南臺創園經相關部門批準設立,恒茂公司作為重點招商臺資項目入駐,扎根此地十余年。從2008年工商注冊、2010年與臺創園相關管理部門簽訂土地租賃合同,到2024年兩次簽訂補充協議將承租面積擴至215.91畝,恒茂公司始終合規繳租、誠信經營,持有全套合法資質,不僅將荒地打造成標準化養蝦基地、帶動當地就業,更成為兩岸農業合作的縮影。誰也未曾料到,一場毫無征兆的“生態整治”,會成為壓垮這家企業的致命一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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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域灘涂養殖證,恒茂公司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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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域灘涂養殖證,恒茂公司提供)
突發變故:百余人攜機械拆除,“四無”操作刷新底線
2025年11月,汕頭市潮南區井都鎮行政單位以“政策變動”為由,要求恒茂公司暫停投苗、停止擴建,法人按要求于12月4日提交書面整改承諾后,相關部門卻始終未出具任何具體整改文件,這場“整改”從一開始便顯得不合常理。2026年1月30日,汕頭市潮南區井都鎮行政單位以做筆錄為由,將恒茂公司法人帶至派出所限制聯系外界,為后續行動做了鋪墊。
1月31日至2月2日,汕頭市潮南區井都鎮相關組織負責人組織百余名工作人員攜兩臺勾機趕赴養殖場,在未出具正式拆除決定、合法催告、公開公告及完整執法文書的情況下,對13口蝦池進行拆除,其中4口被徹底摧毀,9口遭人工拆毀,經恒茂公司工作人員現場阻攔才得以叫停。參與此次行動的人員中,有不少是外地口音、年齡偏大(部分年過六旬)的不明身份人員,均未出示執法證件,部分人員全程佩戴口罩。本次拆除行為未嚴格依照《行政強制法》規定的程序,未嚴格履行“作出行政決定→書面催告→聽取陳述申辯→作出強制執行決定→公告限期自拆→復議/訴訟期屆滿后依法拆除”的完整環節,行政行為存在明顯不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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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池兩壩,恒茂公司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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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池兩壩,恒茂公司提供)
更為不妥的是,汕頭市潮南區井都鎮行政單位和供電所采取停電的方式,而《行政強制法》第四十三條明確禁止以停電等方式迫使當事人履行義務。當時蝦池內養著80多萬斤對蝦,一旦停電,增氧機停運,這些蝦將短時間內全部死亡,損失難以估量。這種方式不僅涉嫌違法,也顯得不近情理。更讓人難以接受的是,當地為推進清拆,竟將早年為扶持產業修建的簡易道路,認定為企業私建、破壞生態,是非混淆之下,“生態整治”更像是不當行使權力的借口。
有企業股東不禁質疑:“我們臺創園總面積5500多畝,里面有蔬菜種植、養豬場,旁邊還有開發區的化工廠,為什么只針對我們養殖戶,難道他們的污染不比我們更嚴重嗎?”
相關人員就此事赴汕頭市潮南區井都鎮行政單位核實,該鎮主要領導未予回應,接待人員也未出示任何拆除相關法律依據與執法文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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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場圖片,恒茂公司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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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場圖片,恒茂公司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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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場圖片,恒茂公司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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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場圖片,恒茂公司提供)
雪上加霜:臺創園單方撕毀合同,招商承諾變“空頭支票”
拆除帶來的損失尚未挽回,臺創園管理方又單方提出解除合同。2026年3月9日,相關管理部門突然出具《通知》,以“未辦設施農用地備案、超占土地12.52畝”為由,單方要求解除租賃合同,限企業3月11日前全部清退。目前合同還有十多年才到期,遠未履行完畢。
該做法有違契約精神,依據《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條,只有出現“不可抗力致合同目的不能實現、一方拒不履行主要債務”等情形,才能單方解除合同,可恒茂公司的所謂“問題”,根本不構成解除理由——手續不全系相關單位不予辦理,“超占土地”已通過補充協議確認,企業多年繳租均被認可,如今單方毀約,有違誠實信用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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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訪事項轉送告知書,恒茂公司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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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知函,恒茂公司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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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知函,恒茂公司提供)
當年,臺創園作為招商主體,曾出臺多項優惠政策吸引企業入駐,恒茂公司正是沖著這份承諾投入巨額資金建基地。如今合同還有十多年才到期,僅履行不到一半,相關管理部門便以“生態整治”為由單方毀約,既未履行催告程序,也未給予任何補償,當年的招商承諾形同虛設。這種行為不僅損壞了臺創園的整體形象,更對行政單位信譽度造成了不良影響,讓后續招商引資陷入困境,若已入駐企業的合法權益都無法得到穩定保障,將難以形成良好的營商環境與投資信心。
權益維護艱難:合法訴求層層受阻,持續施壓致養殖戶舉步維艱
面對鎮行政單位的拆除與不當逼遷,恒茂公司多次嘗試通過合法途徑權益維護,卻處處碰壁、求助無門。因汕頭市潮南區井都鎮行政單位限期清退并表示將采取強制手段,企業為妥善解決問題,先前往潮南區信訪單位信訪,卻未得到任何實質處理;隨后趕赴汕頭市信訪單位,被告知可通過司法途徑解決,未予受理;在多方求助無果的情況下,企業只能遠赴廣東省信訪單位反映情況,逐級信訪過程中未能得到公平妥善的回應,基層相關部門溝通銜接不暢,百姓合法權益維護之路困難重重。
2026年3月12日,鎮相關行政單位人員再次帶領兩臺勾機及相關人員,直奔養殖場路邊的13口蝦池欲實施拆除,當時每口蝦池都存有一萬多斤活蝦,一旦被鏟平,企業將瞬間血本無歸。養殖戶極力阻攔,才換來短暫溝通機會,汕頭市潮南區井都鎮行政單位要求企業必須在3月15日前低價賣掉這13口池的對蝦,否則后果自負。為保住基本損失,企業只能配合低價售出活蝦。
本以為此事暫告一段落,可鎮行政單位依舊持續施壓,先是通過停電方式督促企業盡快清退,隨后又要求3月25日前將蝦池內剩余的60多萬斤對蝦全部售出、完成清場,還要求配合抓完一口蝦塘拆一口溫棚,步步緊逼。短短幾天時間,要售出幾十萬斤對蝦根本不現實,企業面臨巨大經營壓力。從2026年2月至3月,多部門工作人員還在無正規文書情況下每日上門“檢查”,對企業正常生產經營造成影響,不斷給養殖戶施壓。
截至目前,80口蝦池已被拆除25口,企業經營基本停滯,相關施壓仍在繼續。這80口蝦塘背后,是恒茂公司的巨額投入:一口蝦塘及配套設備約30萬,80口總投入2400萬;一口南美白對蝦養殖成本約20萬,80口總成本1600萬,加上按照環保部門要求投入200多萬建設的“三池兩壩”尾水處理設施,企業總投入近4200萬。按當前市場行情,80口蝦塘預期總收入超2500萬,更揪心的是,近幾年蝦價持續低迷,經營者全靠借款投資,早已負債累累,本盼著今年養殖豐收翻身,卻遭遇無任何補償的清拆,十幾年的心血與全部投入或將徹底歸零,如此慘重的損失,到底該由誰來承擔?
法網恢恢:違法應擔責,恒茂維護合法權益依據充分
面對基層相關單位的不當處置,企業并非只能被動承受。汕頭市潮南區井都鎮相關單位拆除、臺創園管理方單方解約等行為,均存在不符合法律規定之處,相關責任主體應承擔相應法律責任,企業亦有充分依據維護自身權益。拆除致使25口蝦池被毀、60萬斤對蝦面臨生存危機,造成重大財產損失,根據相關法律規定,相關責任人已涉嫌違法犯罪,應依法追究責任。
臺創園管理方單方解約缺乏合法依據,構成嚴重違約,其解除通知不具備法律效力,企業有權拒絕清退、要求繼續履行合同,并主張賠償全部損失。目前,恒茂公司已全面啟動維權工作:申請確認拆除及解約行為違法、提出上級賠償申請、向各級臺辦反映情況、向辦案機關報案追究相關責任,各項舉措均有法律支撐,只為依法討回公道。
深度追問:一場拆除,撕開基層治理的三重隱憂
恒茂公司的遭遇,并非單一拆除事件,更折射出基層依法行政、政府誠信建設、民生權益保障等層面的問題。其一,當地以生態整治為名,未嚴格依照法定程序實施拆除,存在權力行使不規范、侵害企業合法權益的情況。其二,契約意識與信譽度不足,企業十余年投入數千萬元,僅因口頭及單方通知便面臨投資歸零,不利于地方營商環境與招商引資工作。其三,民生考量不夠充分,幾十戶養殖戶負債經營、以養殖為生,基層在推進工作時,對群眾實際困難考慮不足,處置方式偏于強硬。
截至目前,恒茂公司維權之路仍在繼續,60萬斤對蝦命運未卜,被拆蝦池仍待合理處置。這場以“環保”為名的拆除行動,究竟是正常生態整治,還是行政行為不規范?當年白紙黑字的招商合同,能否得到信守履行?企業十幾年的心血與合法財產權益,該如何得到有效保障?
法治社會,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應在法律框架內行使權力,基層行政單位更應堅守法律底線、恪守誠信原則,敬畏法律、尊重民生、維護市場主體合法權益。近4200萬的巨額投入,是企業十幾年的心血,更是無數養殖戶的生計所系。我們相信,法律的公平正義終將彰顯,相關責任方會依法承擔相應責任,合法企業的權益終將得到維護。后續,我們將持續關注事件進展,跟蹤維權全過程,客觀反映相關情況,維護民營企業合法權益,推動基層治理不斷規范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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