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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科技媒體從業者,老狐對大疆和影石兩家公司再熟悉不過了。
所以前幾天大疆起訴影石專利權屬糾紛的消息炸出來時,老狐還挺驚訝的。
接著就在微博刷到影石 CEO 就發長文回應,一邊說理解巨頭被打壓的心態,一邊調侃涉案專利沒啥用甚至可以送給大疆。
從大疆起訴影石到影石 CEO 回應,有人可能會被輿論帶向:挑戰者正在被巨頭用法律武器“圍剿”。
但如果我們剝開這層公關迷霧,把視線拉回到商業競爭的本質,就會發現 影石正在過度營銷這一 略顯尷尬的事實:影石 2025 年全年營收 98.58 億元,創下歷史新高,但扣非后歸母凈利潤卻同比下降 6.74%。增收不增利的背后,是銷售費用的大幅增長——前三季度銷售費用達 11.3 億元,甚至超過了同期的研發投入。
與此同時,從“道歉式營銷”到懸賞抓人,再到內部信控訴“供應鏈排他”,影石在過去一年多次以引發爭議的方式進入公眾視野。這種高調的營銷策略,與其財報中呈現的利潤壓力形成了某種呼應。
那么真實情況,究竟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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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疆為何起訴?
先看大疆告的是什么。
6 項專利,集中在無人機飛行控制、結構設計、影像處理。大疆的依據很明確:《專利法》規定,員工離職后一年內作出的、與原單位工作有關的發明創造,專利權屬于原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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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正讓老狐覺得蹊蹺的,是“隱匿發明人”這個細節。
在涉及無人機飛行控制和結構設計的兩件專利中,影石在國內的申請文本里,把部分發明人寫成了“請求不公布姓名”。但在對應的國際專利申請中,這些人的真實姓名赫然在列——而他們,正是前大疆研發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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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源:WIPO官網(同一專利在中國申請不公布,在國際申請中公布發明人)
也就是說,影石在國內申請時把發明人“藏”了起來,到了國際階段卻老老實實寫上名字。
影石創始人劉靖康對此的解釋是:這些 idea 是在影石產生的,某項“跳樓飛行”功能是自己想出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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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說法看似硬氣,實則難以服眾。無人機飛控系統是極其復雜的系統工程,需要多年技術積累。從時間線上看,影石無人機相關專利集中申請于 2022 年,而多名發明人正是前大疆研發人員,他們在 2019 年至 2022 年期間仍在大疆參與無人機項目。離職的員工,到了新公司一年到幾個月內就搞出了“重大創新”,且方向恰好和他前東家的研究方向高度重合。
更耐人尋味的是,時間線之外,還有細節上的重合。據《經濟參考報》報道,影石 2022 年某項無人機專利的說明書附圖,跟大疆 2021 年發布的穿越搖桿用戶手冊附圖高度相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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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左側為該項專利說明書附圖,右側為大疆首代穿越搖桿用戶手冊中附圖 )
老狐不是法官,不判案。但老狐干這行這么多年,見過太多類似的劇本。2021 年,最高人民法院發布的第 158 號指導案例中,衛邦公司前員工李堅毅離職后不到 3 個月,即以個人名義申請了與衛邦公司技術密切相關的發明專利,后轉讓給其控股的新公司。法院最終認定該專利屬于職務發明創造,專利權歸衛邦公司所有。
技術是可以流動,但專利創新受知識產權保護,不能通過挖人來偷技術,這不是什么高深的道理。
劉靖康在回應中說:“如果 DJI 要這個功能的話我可以給你們。”這種調侃看似大度,實則回避了問題的核心——法律要的是公平,維護的是行業的創新動力,而不是一個功能。
退一步講,如果影石真的是依靠自主研發,那么作為一家科創板上市公司,理應拿出完整的研發記錄、技術迭代的邏輯鏈來證明“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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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疆為什么不說話?
跟影石的“高調”形成鮮明對比的,是大疆的“失聲”。
被說“壟斷”了,不辯解;被扣“霸凌”帽子了,還是不吭聲。不是汪滔(大疆創始人)人狠話不多,是人家可能真的沒空打嘴仗。
汪滔是產品宗教的信徒,相信極致的工程之美能征服世界,對產品有近乎偏執的完美追求。
3 月 26 日,大疆發布了旗艦全景無人機 Avata 360。數據有多猛呢?中國區 24 小時賣了 10000 臺,銷售額近 6000 萬。而影翎 A1 首日銷售額約 2000 萬元,折算銷量約 3000 臺左右。單從首銷 24 小時看,大疆同比影石增長 341%。而全球訂單更是突破 10 萬臺,足見大疆恐怖的產品號召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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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看一份咨詢公司的報告:2025 年全球手持智能影像設備收入排名,大疆第一,份額 55%,是第二名影石( 30% )的近兩倍。
這些數字背后,不是什么營銷魔法,還是產品本身的能力。
比如,大疆在運動相機里塞進了可變光圈。運動相機為了耐用,幾十年沒人敢做機械結構,大疆做了。就為了讓用戶拍出背景虛化,讓“記錄工具”變成“創作工具”。
再比如,大疆把方形 CMOS 搬進了全景相機。這東西成本高、開模貴,供應鏈沒人愿意碰,因為出貨量不夠大根本攤不薄。但大疆也做了,理由很簡單:讓用戶“先拍后取景”,橫豎方都不損失畫質。
所謂的“供應鏈排他”,某種角度上有點像個偽命題。如華為跟供應商聯合開發的技術,保護期內只能供華為, 華為的一位零部件供應商人士曾透露,公司的某項技術系與華為聯合開發,目前擁有該技術的企業在國內只有幾家,公司已與華為簽了協議,在規定年限內該技術產品只能供應給華為。
小米也是類似情況, 小米的一位零部件供應商人士也坦言,公司與小米聯合研發的技術通常會要求技術保護期內的獨供。
另外還有下游供應鏈出錢出人跟上游一起搞研發, 、共同開模,主動為了保障差異化競爭優勢要求“獨供”。
這些都是出于保護技術的商業常識,在行業中實屬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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競爭的本質不是敘事
從更宏觀的視角看,這場糾紛指向一個根本問題:中國的硬科技創新,到底靠什么驅動?是靠流量和敘事,還是靠專利保護和研發投入?
答案不言自明。
這場糾紛的結果,有待法院依法裁決。但值得思考的是:如果企業可以通過挖角核心研發人員來模糊技術歸屬,那誰還愿意投入十年磨一劍的基礎研發?如果“被圍剿”的敘事比產品本身更容易獲得市場關注,那行業的創新動力從何而來?
此次訴訟,最終指向一個更根本的問題:知識產權保護是創新的底線。只有做好專利保護,才會有人愿意做真正的創新,因為創新需要投入巨大的成本。
這不是大疆和影石兩家的事,而是整個中國硬科技行業需要面對的問題。
老狐仍記得,前些年美國的 3D Robotics 曾被稱為“大疆殺手”,從大疆挖來北美團隊后,其高管在會議上喊“我要弄死大疆”,靠噱頭拉滿流量。后來呢?產品跟不上、炸機多、賣不動,燒光近1億美元后,徹底退出無人機制造領域。
流量能贏得一時關注,但產品才是市場真正的試金石。
影石的產品不是沒有競爭力,其在全景影像上的積累是實打實的。但老狐想說,當一家公司擁有數百億市值之后,更應該加大研發投入,而不是獲得更多的流量。
這一場訴訟,從來不是意氣之爭,而是對正義的執著、對創新的敬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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