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打著“出國高薪務工”“境外輕松賺錢”旗號的誘惑層出不窮,不少人輕信謊言,殊不知早已踏入跨境電信網絡詐騙的犯罪深淵,最終不僅沒賺到錢,反而身陷囹圄。近日,三都縣法院依法審結了一起跨境電信網絡詐騙犯罪案件,梁某某等18人組成犯罪集團,遠赴柬埔寨實施詐騙,最終全部受到法律嚴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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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回顧:2023年至2025年期間,被告人梁某某為牟取非法利益,盯上了跨境電信網絡詐騙的“生意”,主動擔任柬埔寨西哈努克市“鑫樂集團”等詐騙公司的代理,核心任務就是為詐騙窩點招攬人手。
為了順利將人員輸送至境外,梁某某伙同他人精心設計騙局,組織趙某某、陸某某等17人,以出國旅游為虛假理由,騙領護照,通過虛構出境目的、騙取出入境邊防檢查機關核準等違法手段,組織這批人偷越國(邊)境,抵達柬埔寨西哈努克市的“金財五”“鑫樂集團”等詐騙窩點,正式加入電信網絡詐騙犯罪集團。
在詐騙窩點內,該團伙分工明確、流水線作業實施詐騙。其中陸某某等人主要負責“打粉”“引流”,在詐騙集團管理人員的統一安排、指揮下,通過短信、社交軟件等方式,主動添加潛在被害人好友,假意聊天拉近關系,一步步獲取被害人的信任與個人信息。等被害人放松警惕后,再將其信息轉交上級管理人員,由專人虛構投資理財、刷單返利等虛假項目,實施精準詐騙,大肆騙取他人財物。
法院判決:綜合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實、情節、社會危害程度及認罪悔罪表現,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相關規定,法院依法作出判決:
被告人梁某某犯組織他人偷越國(邊)境罪、詐騙罪,數罪并罰,判處有期徒刑六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三萬元;被告人趙某某、陸某某等17人犯詐騙罪,分別判處二年二個月至三年六個月有期徒刑,并處人民幣一萬元至二萬元不等罰金。
法官普法:境外高薪是騙局,切勿輕信偷渡出境
很多跨境電詐團伙都會以“高薪務工”“輕松賺錢”為誘餌,誘騙國人出境,甚至通過騙領護照、組織偷渡等違法方式輸送人員。大家一定要牢記,正規出境務工需通過合法勞務機構辦理手續,虛構出境目的、偷越國(邊)境屬于違法犯罪行為,不僅會面臨行政處罰,情節嚴重的還會觸犯刑法,承擔刑事責任。
參與電詐任何環節,均屬違法犯罪
本案中,即便部分被告人只是負責“打粉”“引流”,沒有直接實施轉賬詐騙,也屬于詐騙犯罪的共犯,同樣要承擔法律責任。電信網絡詐騙犯罪鏈條中,引流、客服、操盤、轉賬等任何一個環節,都是詐騙犯罪的組成部分,切勿抱有“只是打打工、不直接騙錢就沒事”的僥幸心理。
境外不是法外之地,跨境犯罪必受嚴懲
我國法律對跨境電信網絡詐騙始終堅持依法從嚴懲處的態度,無論詐騙窩點設在哪個國家,無論犯罪行為發生在境內還是境外,只要侵害我國公民合法權益,我國司法機關就有權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任何企圖逃避法律制裁、跨境實施犯罪的行為,最終都難逃法網。
來源|三都縣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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