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榮浩又上熱搜了!這次不是因為新歌火了,也不是因為和楊丞琳秀恩愛,而是因為他翻唱的《戀人》被指編曲抄襲,4月2日下午,李榮浩所屬的@一樣音樂工作室 直接發聲明硬剛,把這事說得明明白白,看完真的讓人恍然大悟!
事情是這樣的,最近有網友和音樂人Dennis Kuo指出,李榮浩2024年翻唱的《戀人》里新增的前奏鋼琴編排,和Dennis Kuo2021年的作品《Track In Time》有點像,爭議焦點集中在一個叫“Ⅱ-Ⅴ-Ⅰ”的和聲進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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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很多朋友看到“Ⅱ-Ⅴ-Ⅰ”這串數字就懵了,這到底是個啥玩意兒?別慌,我來給大家翻譯翻譯,這東西在音樂圈就跟咱們說話用的“主謂賓”句式一樣基礎,是華語、歐美樂壇用了幾十年的經典常規樂理走向,被稱為爵士樂的“語法基石”,幾乎所有流行歌、爵士樂里都能找到它的影子。
簡單說,就好比你寫文章用了“今天天氣真好”這個句子,總不能說你抄襲了所有用過這句話的人吧?這個和聲進行就是音樂創作里的公有基礎架構,誰都能用,根本不具備任何獨家原創性,更談不上什么權屬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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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榮浩工作室在聲明里也說得很清楚:單一通用和弦套路、基礎樂理編排,不能作為抄襲判定的依據,行業內有大量專業案例與共識佐證此點。而且截至目前,他們壓根就沒收到任何相關正式起訴、立案等訴訟材料,這事兒說白了就是網上吵得兇,法律層面還沒動靜呢。
目前來看,李榮浩工作室的回應有理有據,既專業又強硬,還表示全程坦蕩接受合法合規的專業核驗及法律判定,同時保留對網絡不實言論追責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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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到底,音樂創作需要創新,但也不能脫離基礎樂理。如果連“Ⅱ-Ⅴ-Ⅰ”這種基礎和聲都不能用,那音樂圈估計得原地癱瘓了。希望大家能理性看待這件事,給創作者多一點空間,也尊重音樂創作的基本規律。
你們覺得李榮浩這波回應在理嗎?你對音樂抄襲的判定標準有什么看法?快來評論區聊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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