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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維權時48小時追殺,自己的抄襲卻拖了10年不管,這波雙標操作,網友炸了!
“就是打死我,罵死我,把我祖墳刨了,把我頭剃了,我也不認,我沒有抄襲!”
4月1日,李榮浩發了條兩千多字的長文(注:可以看我之前的文章),怒斥那些說他抄襲平井堅《Signal》的網友。
說實話,他這番回應我一開始還真以為是一出“受害者有罪論”。聽完兩首歌的對比版,我甚至覺得:這是真的100%一模一樣!他親口承認《小眼睛》的旋律跟平井堅的《Signal》完全一致
可萬萬沒想到,這件事接下來的發展,比瓊瑤劇還狗血!
01 前腳告單依純維權,后腳自己翻車
這事兒的導火索還得從3月29日說起。
那天,李榮浩突然發微博,直接開炮指責單依純在演唱會上未經授權翻唱他的《李白》,措辭強硬得像是要立刻把對方送上法庭。
要知道,單依純當時可是在深圳演唱會上翻唱的,按理說這屬于演出著作權范疇。李榮浩這邊維權態度之堅決,效率之高,48小時內就發出了強硬聲明
網友們紛紛表示支持,畢竟創作者的版權應該得到尊重。
可誰能想到,這場正義的討伐大戰還沒打完,回旋鏢就扎回了自己身上
就在李榮浩炮轟單依純的同時,一位樂評人吳向飛站了出來,直言李榮浩自己也深陷抄襲丑聞,點名了多首疑似抄襲的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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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這一扒,直接炸了鍋
大家立刻翻開李榮浩2016年給蔡淳佳寫的《小眼睛》,和日本天王平井堅2003年發布的《Signal》做個對比。
不對比不知道,一對比嚇一跳。
經過專業扒譜,兩首歌在主旋律、和聲走向、段落結構上幾乎完全重疊。音樂博主用AI音頻比對工具交叉驗證,發現兩首歌的相似度實測高達91.3%
不少網友還特意制作了左右聲道對比版,聽起來幾乎完全就是同一首歌
面對鐵證,李榮浩倒是沒有回避。他在4月1日的長文中直接承認:“《小眼睛》就是《Signal》原曲,100%一樣。
可緊接著,他話鋒一轉:“但是,我沒有抄襲!”
這波神邏輯屬實讓人看傻了眼:都100%一樣了,這還不叫抄襲?
03 烏龍的解釋,經不起推敲
李榮浩的解釋是這樣的——
20年前他剛到北京做音樂幕后工作時,以“扒帶”的形式把平井堅的《Signal》復刻下來,當成練習作業填了詞,寫了個中文版。
后來因為電腦文件太亂,誤把這個練習文件打包發給了版權公司。結果2016年,版權公司直接把它當成原創作品授權給了蔡淳佳演唱并發行。
他得知后立刻要求版權公司去聯系平井堅團隊處理,但“那家公司后來結業了,聯系不上,事情就不了了之”。
聽著好像有點道理?練習作品被誤發,這事兒在行業內確實有可能發生。
但問題是——網友開始扒細節了。
04 三大疑點,條條打臉
網友們化身福爾摩斯,抽絲剝繭后發現:李榮浩的說法,到處都是漏洞。
疑點一:版權到底在誰手上?
李榮浩說這首歌的版權“脫離控制”,是版權公司擅自發行后他無法追回。
但網友在臺灣的“中華音樂著作權協會(MüST)”官網查到,《小眼睛》的版權管理方根本不是別人,就是李榮浩自己名下的“酷亞音樂股份有限公司”!
更絕的是,商業授權的聯絡窗口直接寫的就是李榮浩本人
版權在自己公司,聯絡人就是自己,結果你說“聯系不上”,找不到人處理?
這就像一個人指著自家的門牌號說:我不知道這家房子是誰的。
疑點二:版權公司真的倒閉了嗎?
李榮浩說他當時簽約的艾迴唱片后來“結業了”,導致他2016年想處理時斷了線。
但網友查證后發現:艾迴唱片臺灣分公司雖然在2013年裁撤了華語部門,但公司主體一直運營到2026年,根本沒有倒閉
至于中國大陸分公司,雖然在2011年結業了,但2018年就已經重組并專門從事版權業務了
如果李榮浩2016年真的有心處理,這些公司主體都還好好地在那里,怎么可能“找不到人”?
疑點三:10年拖而不決,為什么?
最讓網友憤怒的是時間線。
李榮浩說他2016年就發現這個問題,讓版權公司去處理,后來不了了之。
可10年過去了,為什么一直到今天,在網友扒出來之后,他才高調說要“主動聯系平井堅團隊道歉賠償”?
更扎心的是對比——
單依純侵權事件,李榮浩48小時內就殺到了現場,措辭強硬、態度堅決。
但自己手里捏著《小眼睛》的版權整整10年,他從來沒主動聯系過平井堅,也從來沒公開道過歉。
一邊對別人嚴格維權,一邊對自己寬松拖沓,這雙標操作,網友們直接炸了。
05 網友怒了:這不就是偷?
如今,網上輿論幾乎一邊倒地站在了李榮浩的對立面。
很多網友憤怒地表示:“這根本不是抄襲,這是偷!”
一個網友留言特別扎心:“口口聲聲別人糟蹋你作品了,你自己怎么對待別人作品的?單依純只是沒買翻唱的版權,你這行為簡直是沒買翻唱版權,還把翻唱改成自己原唱,是音樂人里面最惡劣的行為了。”
還有網友翻出李榮浩早年的采訪,當時面對抄襲質疑,他輕描淡寫地說“歌已發了沒辦法”“不覺得有多嚴重”,跟現在強勢維權、眼里不揉沙子的形象判若兩人。
06 雙標的結局,終究難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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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日,眼看輿論失控,李榮浩工作室再度發文。
這次措辭明顯軟了下來,表示“藝人不再出面反復回應相關話題”,還警告網友停止“引戰、挑唆、造謠抹黑”,否則將依法追責。
可網友們根本不吃這一套。
10年前拿了別人的作品署自己的名,10年后高調維權卻被扒了個底朝天。
李榮浩,你能幫別人維權,怎么就管不好自己的“小眼睛”呢?
那么最后,你怎么看?
投票:
- A. 李榮浩是無辜的,真是版權公司烏龍,支持他維權
- B. 這就是赤裸裸的抄襲,還敢告別人,太雙標了
- C. 管他抄沒抄,歌好聽就行
- D. 吃瓜路過,看后續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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