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企業:
根據《余杭區深化創新驅動策略財政扶持政策實施細則》等文件精神,經研究,決定開展2026年3月創新券使用兌現征集工作。符合條件的企業請于2026年4月8日前完成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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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政策內容
鼓勵企業購買技術開發等服務,以發放創新券的形式每年給予其實際支出費用的30%、最高50萬元補助。
02申報材料
1.技術合同相關材料:
(1)雙方簽訂的科技服務合同或協議(需通過技術合同登記備案機構完成技術合同的登記備案);
(2)合同備案登記表或技術合同登記證明;
2. 項目財務相關材料:
(1)服務方(高校院所、第三方獨立科技機構)出具的發票(提供發票聯);
(2)銀行出具的付款回單;
(3)申報企業銀行付款的會計記賬憑證和發票入賬的會計記賬憑證;
3. 服務成果相關材料:
對于研發用檢驗檢測類項目,請提供檢測報告;對于科技查新類項目,請提供科技查新報告;對于其他技術開發、技術服務、技術咨詢類項目,請提供項目結題報告或項目驗收報告(加蓋雙方公章)等項目完結佐證材料。
03申報條件
在我區注冊、具備獨立法人資格,依法納稅,使用科技創新券購買科技服務,且在2025年7月1日以后在浙江科技大腦完成申報的企業。
1. 兌現單位要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對于提供虛假材料套取科技創新券資金的單位,注銷其持有的科技創新券,追回套取資金,三年內不再發放科技創新券,并保留進一步追究其法律責任的權利。
2. 已申報“余杭區產學研合作項目”的技術合同不納入本次申報范圍。
3. 本次可申報項目應滿足:
(1)項目結束時間:在2025年7月1之后;
(2)項目在浙江科技大腦中已通過“使用創新券”完成相關電子材料的上傳,由創新載體完成服務確認后,并已在“兌付創新券”中遞交兌付申請。
04申報指南
馬上添加服務官或聯系Tel:13073669790,免費獲取1對1專業申報咨詢。
來源 | 余杭區科技局
浙大科技園啟真腦機智能產業化基地是在浙大控股集團領導下,由浙江大學科技園發展有限公司與杭州未來科技城管委會共建,圍繞腦機智能產業主體,輻射腦機+生命健康、腦機+智能制造、腦機+新一代信息技術、腦機+新材料等領域的專業化特色產業基地,由杭州啟真未來科技發展有限公司負責全面運營。
基地依托浙江大學在腦機智能方面的學科優勢,以腦機智能作為核心科技支撐,貫徹浙江大學國家大學科技園“有組織科技成果轉化、有靶向科技企業孵化、有體系未來產業培育”的服務體系,致力于打造腦機智能領域具備成果顯示度、區域影響力的產業化高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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