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覺得行政復議離自己很遠,今天親眼看到監控畫面投在屏幕上,負責人面對面解釋,感覺公平是看得見的。”申請人在聽證會后感慨。
4月7日,長寧區開展2026年度首場公安交管類行政復議案件聽證會。區行政復議局就兩起交通處罰案件集中舉行聽證會,以技術賦能、規范組織、全程留痕的方式開展審理。這場聽證會到底有哪些“不一樣”?讓我們一探究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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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硬件軟件齊升級,
證據“看得清”更“信得過”
區行政復議局對聽證設備及“智慧復議聽證系統”軟件進行全面升級,辦案人員輕點鼠標,路口高清監控畫面便實時放映到當事人面前的大屏上——車輛行進路線、交通信號燈狀態、事發時間點等,一目了然。申請人當場查看后指著屏幕表示:“這段視頻我認可,確實是我沒注意到紅燈。”
不僅如此,依托智慧復議聽證系統,現場語音可實時轉寫生成聽證筆錄。聽證結束前,雙方即可在電子屏上核對筆錄,手指滑動確認簽名。一場聽證下來,從“等一小時看筆錄”變成了“即時生成、即時核對、即時簽字”,辦案效率顯著提升。
02
負責人到場面對面,
爭議“講得透”更“解得開”
新修訂的行政復議法明確要求“被申請人的負責人應當參加聽證”,這次兩起案件的被申請人長寧區公安分局交通管理支隊的負責人,準時出現在聽證席上。
面對申請人提出的“標志不清”“處罰過重”等質疑,負責人沒有回避,而是逐條調取現場照片,耐心解釋執法依據。申請人會后說:“領導親自來聽我說話,把道理講透了,我心里舒服多了。”負責人到場,不只是“出席”,更是“出聲”“出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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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兩案銜接同場辦,
辦案“集約化”更“提效能”
區行政復議局將同一行政機關作為被申請人的兩案安排在同一場次前后銜接審理,有效避免行政機關重復到場,大幅節約行政資源、顯著提升行政復議工作效率。此舉既保障了每起案件獨立審理的嚴肅性,又實現了行政效能與辦案質效雙提升。
創新的是聽證形式,堅守的是“復議為民”初心。圍繞兩起案件的爭議焦點,辦案人員釋法理、擺證據、談情理。最終,一起案件的申請人當場撤回復議申請,實現了“案結事了人和”。
近年來,長寧區始終堅持“開門復議”辦案理念,一方面邀請專家委員參與案審會、常態化舉行復議聽證會,持續優化審理流程;另一方面依托多元解紛機制,將大量行政爭議化解在早、化解在小。下一步,長寧區將繼續以公開促公正、以透明樹公信、以科技提效率,實現案件質量和效率雙提升。
來 源|行政復議局
編 輯|朱元媛
校 核|楊 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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