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敢信,自家戶口本上印著的稱呼,哪天突然成了別人兜里的獨門秘籍,一張嘴就要你掏五十萬“買路錢”。成都賣手撕兔的老劉,就結結實實挨了這么一記橫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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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劉在姐妹里排老四,街坊四鄰喊“四姐”喊得嘴皮子都磨破了。前些年她靠著個小推車起早貪黑,硬是把鹵兔子做出了名堂,掛個“四姐手撕兔”的幌子,大伙兒覺得接地氣又實在。
結果揚州冒出來個做餐飲的公司,捏著個“四姐”的注冊證,直接跨省發(fā)難。人家理直氣壯:這倆字我早備了案,涵蓋好幾個大類,你掛牌子就是越界,拿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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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劉氣得手抖,我難道連自個兒的輩分稱呼都得聽你分配?她沒認慫,直接找律師硬剛,反咬一口指責對方純粹是拿個空殼牌子跑出來訛人,倒賠六萬還得公開認錯。
這案子到了法庭上,底褲一扒,邏輯根本立不住。法官一看,你揚州是開火鍋店讓人坐下吃的,人家成都老劉是現(xiàn)做現(xiàn)包拎著走的,消費場景壓根不是一個頻道。再說了,川渝這片地界,滿大街都是張姐李姐王嬢嬢,“四姐”這種詞就像“你好”一樣普遍,壓根不具備啥獨家屬性。總不能誰手快去局里登個記,全四川叫姐的都得給他交份子錢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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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逗的是,順藤摸瓜一查底細,揚州那幫人拿這牌子好幾年,自個兒的門店都沒搞出啥水花,基本上屬于閑置狀態(tài)。擺明了是守株待兔,等個不知情的老實人撞槍口上。到底算不算侵權,核心就一條:買兔肉的顧客會不會走錯門?你去斬半只兔子,腦子里能蹦出揚州的火鍋?這不扯淡嘛。
法槌一落,兩邊訴求全盤駁回,各回各家各找各媽。這判決透著一股子人情味,沒讓死板條文把活路堵死。老劉把門面重新粉刷了一下,繼續(xù)在街角忙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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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這檔子事,確實給所有擺攤開小店的提了個醒。這年頭,哪怕你是用自個兒的乳名掛牌子,也得留個心眼,多去局里查查,別一不留神成了別人眼里的提款機。做點小本買賣不容易,別讓這些歪嘴和尚把經(jīng)給念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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