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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大居民朋友們:
為進一步規范轄區道路交通秩序,全力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隱患,有效防范化解電動自行車、超標三輪/四輪電動摩托車(俗稱“老頭樂”)引發的交通事故,切實保障大家的出行安全,哈密墾區公安局交管大隊將全面開展非機動車及“老頭樂”專項整治行動,現將相關事宜提前告知如下:
整治時間
2026年4月2日至11月15日,在全轄區范圍內開展常態化專項整治
重點整治對象 & 嚴查違法行為
一、電動自行車重點違法
騎行不佩戴安全頭盔、逆向行駛、闖紅燈、違規載人、無證騎行、亂停亂放、私自加裝遮陽傘/雨棚、改裝提速等交通違法行為,發現一起、查處一起。
二、電動三輪、四輪車/“老頭樂”重點管控+嚴厲查處
1. 全面摸排登記:對轄區所有超標三輪、四輪電動車逐車逐人建檔立卡,建立專項管控臺賬,摸清底數、動態監管;
2. 嚴打核心違法:重點查處無牌無證上路、無證駕駛、違法載人、私自營運、改裝拼裝等突出違法行為,堅決取締違規上路的非標車輛。
1.請廣大居民自覺遵守交通法規,騎行電動自行車務必全程規范佩戴安全頭盔,杜絕各類交通違法違規行為,文明安全出行;
2.請“老頭樂”車輛所有人認清車輛安全風險與違法后果,立即停止駕駛該類車輛上道路行駛,主動配合交管部門的摸排登記工作;
3.專項整治期間,交管部門將加大重點路段、重點時段巡查管控力度,對各類違法行為依法從嚴查處,對拒不配合、屢教不改的行為,將通過媒體平臺公開曝光。
非標三/四輪車(老頭樂)違法法條+處罰速覽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9條電動三輪、四輪、“老頭樂”依法屬于機動車
未納入工信部產品公告→無法上牌、無法買保險、嚴禁上路
一、無牌上路行駛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8條:機動車經登記后,方可上道路行駛。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5條:未懸掛號牌上路,扣留機動車;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條:處警告或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
二、無證駕駛機動車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條:未取得駕駛證駕駛機動車,處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可并處15日以下拘留。
處罰:罰款200-2000元,可行政拘留15日(電動三輪需D證、電動四輪需C2及以上駕照)
三、未投保交強險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8條:未按規定投保交強險,扣留車輛至投保后,并處保費2倍罰款。
處罰:扣留車輛,處交強險保費2倍罰款
四、私自改裝/加裝雨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6條:不得擅自改變機動車登記結構、特征;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0條:改裝、拼裝車輛上路,予以收繳、強制報廢,處200-2000元罰款。
處罰:責令拆除、收繳裝置,非標車強制報廢
五、違法載人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9條、50條:機動車載人不得超核定人數,禁止貨運機動車載客。
處罰:處200-500元罰款,現場整改卸客
六、逆行/闖紅燈/亂停亂放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5條、38條、90條:違反道路通行規定,處警告或20-200元罰款。
處罰:闖紅燈記6分、逆行記3分,罰款20-200元
違法后果提醒
無牌無證無保險→發生事故,所有損失自行承擔
造成人員傷亡→涉嫌交通肇事罪,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守法出行倡議
拒絕非標“老頭樂”,不無證駕駛、不違規載人、不改裝車輛
遵守交通法規,守護自身和他人出行安全!
道路安全無小事,文明出行靠大家。
此次專項整治,旨在守護每一位居民的出行平安,希望大家自覺抵制交通違法,摒棄不良出行習慣,共同維護哈密墾區安全、有序、暢通的道路交通環境!
轉發擴散!提醒家人朋友遵守交規,遠離交通違法,平安出行每一天!
如有疑問,可前往哈密墾區公安局交管大隊、轄區各交警中隊咨詢相關事宜。
哈密墾區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隊
2026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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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哈密墾區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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