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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30日,備受社會關注的云南曲靖14歲男生殺害15歲同班女同學一案,在羅平縣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曲靖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對該案進行了不公開審理。
整場庭審從下午 2 點持續到傍晚 6 點,法院最終宣布未當庭宣判。
庭審現場,被告人蔣某標當庭向被害人家屬道歉,甚至提出出獄后可贍養被害女生父母,而女孩的父親方先生態度堅決,明確拒絕了這份毫無誠意的表態,直言已自愿放棄所有民事賠償,只求法院依法嚴懲兇手,為逝去的女兒討一個公道。
01
暑假夜里的致命邀約
被害女孩方某某案發時正處在初二升初三的暑假,她的父母常年在海南的工地務工,女孩平時住校,放假時大多獨自在家生活,偶爾去祖輩家中吃飯。
這個懂事獨立的女孩一直懷揣著當檢察官的夢想,為了考上心儀的高中,她還多復讀了一年初中,早已和父母約好,暑假要去昆明的舅舅家上補習班。
案發前一晚,也就是2025年7月6日晚,方某某還和遠在海南的母親打了視頻電話,和母親分享了白天幫閨蜜取快遞的小事,母女倆約定好第二天一早出發去昆明。誰也沒想到,這通滿是期待的通話,成了母女倆最后的告別。
當晚 21 時 52 分,方某某被閨蜜約出門去同村村民家聚會,起初她并不愿意出門,聽說有不少女同學都在,才在22時10分左右出了門,而這場臨時的聚會,成了悲劇的開端。
02
百米歸途的生死劫難
當晚 23 時 53 分,聚會結束后,和方某某同班、同村的14歲男生蔣某標,提出單獨送方某某回家。
就在這段離家僅有數百米的歸途上,蔣某標生出了奸淫方某某的歹念。
次日0時許,兩人行至一處村民住房旁的路邊時,蔣某標突然從身后勒住方某某的頸部,將她放倒在地。因方某某大聲呼救,蔣某標害怕罪行暴露,先是捂住她的嘴,隨后用雙手死死掐住她的頸部,直到她徹底失去反應才松手。
之后,蔣某標對失去意識的方某某實施了猥褻,還用手機拍攝了她的私密部位,原本打算將她拖到附近廢棄烤房藏匿,卻因接到母親催促回家的電話,最終將方某某遺棄在路邊后逃離現場。
凌晨 1 時 22 分,方某某的遺體被路過村民發現,經司法鑒定,她系扼勒頸部致機械性窒息死亡。
03
作案后的反常冷靜
更令人心寒的,是蔣某標作案后的表現。他逃離現場后,藏起了方某某的手機,像沒事人一樣回家睡了一覺,當天早上6點多,甚至跟著母親上山采了蘑菇。
案發后,警方通過監控排查鎖定嫌疑人前,蔣某標還曾到行兇地點附近的老人家中討水喝,實則是試探老人是否目睹了作案過程。
直到警方上門詢問時,他還在編造謊言,稱只是陪頭暈的方某某坐了一會兒,之后的事情一概不知。
2025 年 7 月 7 日,蔣某標在家中被警方抓獲,檢方經審查后,以故意殺人罪、強奸罪對其提起公訴。
04
法庭上的決絕訴求
庭審現場,方某某的父母當庭提交了撤回刑事附帶民事賠償的申請,明確表示放棄所有經濟賠償,只求法院依法嚴懲兇手,這份申請很快得到了法庭的準許。
最后陳述階段,蔣某標才開口向被害人家屬道歉,甚至提出自己出獄后可以贍養方某某的父母。
這份遲來的、毫無誠意的表態,被方某某的父母當場斷然拒絕。方先生表示,女兒的生命已經無法挽回,任何道歉和補償都失去了意義,他們唯一的訴求,就是讓兇手得到應有的法律制裁,為女兒求一個公道。
本次庭審的爭議焦點,集中在蔣某標是否構成故意殺人罪、強奸罪,以及其歸案后是否構成坦白。
被害方代理律師表示,蔣某標在庭審中對關鍵作案細節刻意回避,供述前后存在矛盾,認罪態度極差。
我國刑法明確規定,已滿 14 周歲不滿 16 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強奸等重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
未成年人司法保護始終堅持“寬容不縱容”的原則,既要兼顧未成年被告人的合法權益,更要優先守護未成年被害人的生命尊嚴。
被害女孩的母親蔣女士也當庭發聲:“希望未成年人保護法不要成為罪犯的擋箭牌。”
我們也期待法院能作出公正判決,告慰逝去的女孩,給悲痛的家庭一個經得起法律和民心檢驗的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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