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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風一吹,萬木春來。”在欽州市公安局欽北分局大垌派出所,老黃和老梁這對鄰里在熱烈的掌聲中握手言和,鄭重簽下調解協議。這場持續多年的墳山邊界糾紛,在大垌鎮調解工作組的專業調處與見證下,終于畫上了圓滿的句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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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似這樣“帶著情緒來,抱著滿意走”的場景,在欽北分局各派出所已越來越常見。2026年3月26日以來,欽州市公安局欽北分局推動85名警力下沉至派出所,將工作重心移至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通過變被動接警為主動排查、變事后處置為源頭預防,下沉民警用扎實的走訪、規范的流程和務實的調解,逐步搭建起警民之間的信任橋梁,為化解矛盾糾紛注入源源不斷的工作活力。
凝練“排查 記錄 研判 調解 總結”
五步調解法
實現全流程閉環管理
基層矛盾糾紛類型多樣、成因復雜,粗放式處理難以根除隱患,也易消耗群眾信任。下沉警力在實踐中將碎片化的處置動作轉化為標準化、可追溯的工作機制,確保每一起糾紛“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著落”。
以子材派出所近期處置的一起房屋租賃糾紛為例,房東與租客李某因2017年一筆未開具收據的押金產生爭議,現場各執一詞。民警按“五步法”規范推進:現場排查固定基本信息,詳實記錄雙方陳述;帶回所內后結合《民法典》租賃合同條款進行法律研判,厘清舉證責任;在情緒安撫基礎上組織調解,提出兼顧實際的折中方案;達成協議后及時歸檔,并提煉同類租賃糾紛防范要點。這一流程將“憑經驗辦事”轉為“按規范運行”,進一步保障了調解的合法性與公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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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破“坐堂辦案”傳統
推行村口巡回調解
矛盾化解的時效性,往往取決于警力介入的距離與姿態。下沉民警們走出辦公區,將調解陣地延伸至街巷村口,用腳步縮短警民之間的物理與心理距離。
2026年3月31日,那香派出所下沉民警沈遠高在排查走訪期間,得知轄區兩兄弟因老屋權屬引發爭執,在院壩地頭,民警開展“就地調解”。面對情緒對立的雙方,民警并未簡單以治安案件定性,而是明確劃清民事糾紛與違法沖突的法律邊界,告知依法訴訟的正規途徑,同時以親屬關系為紐帶進行情理疏導,有效防止了事態升級。這種“走到家門口、說在理當中”的工作方式,打破了以往群眾“跑遠路、等排期”的被動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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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回調解不僅提升了響應速度,更在潛移默化中重塑了基層糾紛的解決形態。民警的身影頻繁出現在群眾身邊,他們以平實態度傾聽、以專業立場引導,這樣的方式讓警務工作更貼近生活、貼近民心,也讓群眾遇事有人管、難事有人幫。
將“單打獨斗”變成“集體作戰”
一站式解決群眾訴求
復雜矛盾糾紛往往涉及多方利益與政策交叉,單靠公安機關一家難以實現“案結事了人和”。欽北分局注重整合基層治理資源,推動警務工作與村居自治、司法調解、網格管理深度融合。2026年4月9日,板城派出所組織六蝦村村干部召開警民懇談會,正是這一協同機制的生動縮影。會議將分散的調解力量擰成一股繩,通過信息共享、聯動響應、聯合調處,構建起“前端排查預警、中端多元化解、末端跟蹤回訪”的一站式工作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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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框架下,鴻亭派出所處理的車輛后視鏡損壞糾紛得以高效落地,2026年3月27日,鴻亭派出所轄區居民黃某與全某因車輛后視鏡被掰壞一事產生糾紛,雙方一同來到派出所。調解過程中,民警聯合社區干部,從法、理、情多維切入,促成當事人互諒互讓,達成調解協議,由全某一次性支付黃某維修費用600元,一場可能激化的鄰里摩擦在基層平穩吸附。集體作戰模式打破了部門壁壘,實現了資源集約與效能疊加。群眾在派出所不僅能“找到人”,更能“辦成事”。
“基層治理沒有捷徑,唯有重心下移、力量下沉、服務下傾。”欽州市公安局黨委委員、副局長,欽北區副區長、公安分局黨委書記、局長農立憲表示。欽北公安分局將持續完善矛盾糾紛多元化解機制,推動警務工作與群眾需求精準對接,讓法治精神在一線生根,讓和諧因子在基層生長,以實實在在的治理成效,護航轄區長治久安與高質量發展。
來源:欽北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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