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大學修復網站(The College Fix)報道,美國多個州正在考慮立法允許在大學校園內持槍,這讓關于校園安全與憲法第二修正案權利的爭論再次升溫。
新罕布什爾州、佛羅里達州、猶他州和路易斯安那州的議員今年都提交了法案,旨在擴大公立大學校園內允許攜帶槍支的范圍。懷俄明州和南達科他州也出現了類似的提案。有的已經通過,有的還在討論中,還有一些被擱置或撤回。
支持者認為,允許合法持槍者進入校園能提升個人安全;但反對者擔心,校園里槍越多,風險也越大。
第二修正案基金會(Second Amendment Foundation,簡稱SAF)是美國一家頗具影響力的槍支權利倡導組織,SAF律師威廉·薩克告訴大學修復網站,公立大學在憲法權利上不應該跟其他公共場所區別對待。
“第二修正案的核心理念就是自衛權。我們在大學里保護自己、抵御暴力犯罪的權利,跟在加油站、超市或咖啡館里沒什么兩樣,”該基金會的法律運營主管薩克在一封郵件中表示。
薩克進一步解釋說,基金會的立場不會因為持槍人的身份而改變。
“所有守法的成年美國人都有同樣的權利,”他說,“無論是學生、教授、行政人員還是校園職工,都應該一樣。”
當被問到校園持槍政策是否會影響人們的安全感時,薩克說,大家的看法差別很大。
“害怕槍支的人,可能會覺得校園禁槍的政策讓他們更安心。但熟悉槍支、有能力使用的人,往往覺得手上有自衛的工具才更踏實,”他告訴《大學修復》。
《大學修復》也兩次聯系了控槍陣營里的“航母級”組織——美國規模最大的槍支暴力預防組織“Everytown for Gun Safety”,希望他們就各州法案及校園持槍整體問題發表看法,但未收到回復。
在該組織官網上,他們寫道“大學校園不該有槍”,并指出心理健康問題、酒精使用等因素會增加槍支暴力風險。
該組織還列舉了一些允許持槍的校園內發生的意外槍擊案例,認為引入更多槍支會增加學生和教職工面臨的風險。
新罕布什爾州
在新罕布什爾州,一位學生身份的議員正在推動一項法案,允許守法的成年人在公立大學校園內攜帶槍支。
共和黨眾議員塞繆爾·法林頓目前還是新罕布什爾大學的大四學生,他今年1月告訴《大學修復》,學生有權用槍支自衛,而高校搞“禁槍區”其實是“越界了,把學生置于危險之中”。
法林頓提出的HB1793法案已于2月在州眾議院通過,參議院將于本周二舉行聽證會。
佛羅里達州
佛羅里達州議員3月通過了HB757法案,允許經過篩選的教授和教職員工在接受培訓并通過心理評估后,在校園內攜帶槍支。該法案將現有的針對公立中小學員工的“監護人計劃”擴展到了高等教育領域。
支持者表示,這項法案有助于校園更快應對緊急情況。
不過,一些學生團體公開反對。有學生說,這可能會讓校園陷入危險的“狂野西部”局面。
猶他州
猶他州州長斯賓塞·考克斯3月簽署了一項法案,擴大了公立校園內的持槍范圍。該法案“允許年滿21歲的個人在沒有隱蔽持槍許可證的情況下,在高等教育機構內隱蔽攜帶危險武器”。
在此之前,猶他州只允許持有許可證的人在公立校園內公開或隱蔽攜槍。
法案發起人、共和黨眾議員沃爾特·布魯克斯告訴《猶他新聞快報》,這么做是“為了讓更多人能保護自己”。
路易斯安那州
路易斯安那州曾有一項法案提議允許學生和教授在公立大學校園內攜帶槍支,但該法案已于3月被撤回。
主要發起人、共和黨眾議員丹尼·麥考密克告訴《路易斯安那燈塔報》,他撤回法案是因為“當初請他提案的大學生們說自己沒法來作證支持”。麥考密克表示,明年可能還會再提。
在接受KPLC-TV 7臺采訪時,麥克尼斯州立大學的幾位學生表達了擔憂,認為該法案會讓校園更不安全。
學生因迪·巴蒂斯特對電視臺說:“我覺得現在的槍支暴力已經夠多了,學校應該是個安全的地方。校園里不該允許有槍。”
不只是立法層面的討論
懷俄明州和南達科他州類似的校園持槍法案今年都未能通過。
但這場爭論并不只限于州議會。在伊利諾伊州的一所小型私立大學惠頓學院,一份呼吁校方考慮為校園公共安全員配槍的學生請愿書,今年2月已收集到超過100個簽名,校報《惠頓紀事報》報道稱。
請愿書寫道:“雖然惠頓學院跟惠頓警察局保持著緊密的合作關系,但公共安全員因為常年在校園執勤、熟悉環境,緊急情況下反應會快得多。面對暴力事件,每一秒都很關鍵,等校外警察趕來,可能本來可以避免的傷害就已經發生了。”
校園持槍,究竟是提升個人安全,還是讓風險變得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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