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幾天,二十多名獨行女性,平均每天兩人——王某的手伸得比他的刑期長得多。八個月有期徒刑,換二十多個受害者一生的陰影,這筆賬,怎么算都讓人覺得便宜了他。
深夜的北京石景山,路燈把獨行女性的影子拉得很長。一個黑影悄悄靠近,又迅速消失在街角。十幾天,二十多次——王某像一只潛伏在暗處的鬣狗,專挑落單的獵物下手。直到2025年12月,警方從公共視頻里把他“撈”了出來。
到案后,王某供認不諱,態度好得像個認錯的小學生。法院一審判了:強制猥褻罪,有期徒刑八個月。
![]()
八個月。二十多個受害者。平均每人“分”不到十二天。
這讓我想起菜市場里論斤稱的買賣——只不過,王某的“成本”低得令人發指。
他為什么這么渣?
有人說,渣是刻在骨子里的。但王某這樣的渣,不是天生的,是養出來的。
第一,他賭的就是“代價小”。強制猥褻罪,法定刑五年以下。王某深諳“游戲規則”:只要不升級成強奸,不造成物理傷害,認罪認罰、初犯(雖然次數多但算“連續”)、沒有前科——八個月,甚至可能更短。他算過賬:二十多次得手,每次風險均攤,比買彩票劃算。
![]()
第二,他享受的是“權力感”。猥褻從來不是單純的性沖動,更是一種控制與羞辱。獨行女性在深夜的恐懼,是他眼中的戰利品。這種人就像草叢里的蛇,咬你一口不是為了吃飽,而是為了看你在原地尖叫。心理學上管這叫“病態控制欲”——說白了,就是內心卑微到只能靠欺負弱者來找存在感。
第三,社會環境的“默許”縱容了他。你敢信?直到今天,還有人說“摸一下又不會少塊肉”。正是這種輕飄飄的態度,讓王某們覺得:大不了被罵兩句,關幾個月出來還是好漢。
八個月,輕不輕?
我們不妨做一道算術題。
二十多名受害者,每人都要承受:事發時的驚恐、事后的噩夢、對黑夜的恐懼、對獨行的抗拒。有些人可能幾個月走不出來,有些人一輩子都怕走在路上。
而王某付出的代價是:八個月牢飯,減刑后也許半年就出來。出來之后呢?換個區,繼續?
法律上,強制猥褻多人屬于“其他惡劣情節”,可以從重處罰。但八個月這個數字,顯然沒讓人覺得“重”。打個比方:你打碎了鄰居二十塊玻璃,每塊玻璃只賠一塊錢——這哪里是懲罰,分明是鼓勵。
![]()
古時候對“采花賊”的處罰是什么?輕則流放,重則杖斃。《水滸傳》里好漢們最恨的就是淫賊,捉住先打個半死。新加坡實行公開鞭刑。當然,我們不能搞肉刑,但現代文明社會的刑罰,至少要讓犯罪者感到“疼”。八個月,疼嗎?對王某來說,大概是“進去休個假”。
我們還能做什么?
第一,量刑需要“二次校準”。二十多人,說明社會危害性極大。檢察院完全可以建議更重的刑期,法院也應該讓“多人多次”真正體現在判決里。
第二,電子監控、社區通報、心理矯正——八個月出來后,不能讓他“干干凈凈”回歸社會。至少要讓周邊社區知道:這個人,有前科。
第三,也是最重要的:別再對猥褻說“算了”。每一個沉默的受害者,都在為下一個受害者鋪路。報警、留存證據、不和解——只有讓王某們知道“成本遠高于收益”,他們才會把手縮回去。
最后說一句:黑夜本不該讓人害怕,讓人害怕的是躲在黑夜里的手,和那只手背后——輕飄飄的八個月。
以一首打油作結:
夜黑手頻出,二十影成單
鐵窗八個月,豺狗笑刑寬
莫道法無眼,只因眼裝殘
若使霜刃利,誰敢試衣寒
#25歲男子猥褻20余名女性獲刑8個月#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