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從一位律師朋友那里了解到這樣兩個案件,真是讓人感慨法律的力量。一個是產品銷售者責任糾紛案件,被告面臨高額懲罰性賠償;另一個是撫養費糾紛案件,未成年人的權益亟待保障。這兩個案件最后結果如何呢?讓我們一起來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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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由北京市盈科(江門)律師事務所的黃昊鑌律師代理。黃律師從2019年開始執業,至今已承辦案件五百余件。他畢業于中央司法警官學院法學專業,擁有扎實的法律基礎。他還是江門市蓬江區人民檢察院聽證員、廣東省律師協會涉外律師新銳人才,擅長婚姻家事、合同糾紛、勞動糾紛、刑事辯護等領域。
案例一:代理產品銷售者責任糾紛案
原告謝某某與被告陳某某因信息網絡買賣合同起了糾紛。謝某某認為陳某某銷售的含NMN成分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要求陳某某支付61350元懲罰性賠償及全部訴訟費用。陳某某委托黃昊鑌律師代理此案。
黃律師接受委托后,迅速梳理案件。他核實了涉案商品采購來源、銷售流程及雙方溝通記錄。經過分析,他制定了“抗辯原告非合法消費者、明確被告已盡合理審查義務”的代理策略。庭審中,黃律師指出被告是從香港正規渠道代購商品,且銷售前已告知原告商品代購屬性及兩地標準差異。同時,他強調原告存在超量購買、多次同類訴訟索賠的情況,其購買目的并非合理生活消費,而是為了牟利。
最終,法院采納了黃律師的意見,認定被告銷售商品雖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但原告明知商品情況仍購買且超出合理消費需求,判令被告僅支付12270元賠償,成功為被告減免近5萬元懲罰性賠償。
案例二:代理撫養費糾紛案
原告何XX、何XX(兩未成年人)與被告何XX因撫養費支付產生糾紛。兩原告母親與被告協議離婚后,被告長期拖欠撫養費、教育費、醫療費等費用。兩原告委托黃昊鑌律師代理訴訟。
黃律師接受委托后,快速梳理案件事實,核實離婚協議約定條款和各類費用票據。庭審中,他清晰闡述兩原告的合法訴求,依據法律規定,論證被告應按離婚協議履行支付義務,并結合未成年人成長需求,明確后續撫養費的支付標準與合理性。
法院最終采納了黃律師的代理意見,判令被告支付兩原告拖欠的撫養費370000元、教育費192086.62元、醫療費2298.3元,合計近57萬元,同時判令被告自2025年3月起,每月向兩原告各支付撫養費5000元直至其年滿十八周歲。
法律干貨
1.食品銷售方面:銷售者要注意審查商品采購渠道,保留好采購憑證,銷售時明確告知消費者商品相關情況。如果遇到以牟利為目的的“碰瓷式維權”,要積極收集證據抗辯。
2.撫養費糾紛方面:離婚協議中關于撫養費的約定要明確具體,雙方都應嚴格履行。被拖欠費用的一方要及時收集費用票據等證據,通過法律途徑維護權益。
3.訴訟方面:遇到糾紛委托律師時,要積極配合律師,提供完整準確的案件信息,以便律師制定更好的代理策略。
結語
從這兩個案例可以看出,在面對法律糾紛時,專業的律師能夠憑借扎實的法律知識和豐富的經驗,為當事人爭取最大利益。無論是減免高額賠償,還是為未成年人追回撫養費,都彰顯了法律的公平與正義。黃昊鑌律師執業于北京市盈科(江門)律師事務所,地址在廣東省江門市蓬江區迎賓大道中131號中信大廈24樓,他始終為當事人權益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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