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回想這八十二年,真像一場大夢。
沈醉,1914年生于湖南湘潭。若是看過那些老電影,里頭軍統特務殺人放火無惡不作,那里面或多或少都有他的影子。
但若問他這輩子最難熬的是什么?不是當年在上海灘被仇家從三樓打下去摔個半死,也不是后來在功德林戰犯管理所天天寫檢討,最難熬的,是有一年他在上海的大街上執行任務,迎面碰上了他的母親。
她不知道兒子在做特務,還以為他在報社當記者。他根本不敢認她,只能硬著頭皮走過去,還假裝不耐煩地罵了她兩句讓她快走。他走出去老遠回頭一看,她還站在那里,看著兒子的背影。那一刻他心里跟刀絞一樣,但他是個特務,他得冷血,他得六親不認。
他母親從小教他,人可以不做官,但不能不做人。可他偏偏選了一條不是人走的路。
他這一生,從熱血青年變成殺人魔王,又從階下囚變成政協的委員,這中間的彎彎繞繞,三天三夜也講不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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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說沈醉是怎么會走上這條路,還得從他十八歲那年說起。那時候他在長沙念書,年輕氣盛,滿腦子都是救國救民的想法。「九一八」之后,東北丟了,他心里憋屈,就跟著同學們上街游行,結果被學校開除了。他這人從小要強,覺得沒臉在家里待著,就跑去上海投奔姐夫余樂醒。
他姐夫那時候可不得了,是復興社特務處上海區的區長。復興社特務處,就是后來那個臭名昭著的軍統的前身。他姐夫看他像只無頭蒼蠅似的亂撞,就說:“叔逸啊,你既然想干大事,就跟我干吧。”他當時哪知道特務是干啥的,就覺得姐夫混得好,跟著他準沒錯,稀里糊涂就填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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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說沈醉這人運氣好,也或者說是不幸,很快就引起了戴笠的注意。一次他去杭州給戴笠送信,戴笠破天荒地跟他聊了一個多小時。問他家里情況,有什么特長,那眼神就跟老鷹看小雞似的,精光四射。聊完了,就把他留下了。那一年,他剛十九。
戴笠這人,他對下屬是真有一套。他不僅心狠手辣,還會收買人心。他知道沈醉從小就練過武術,拳腳利落,槍法也準,就覺得他是塊好材料。他手把手教他,怎么跟蹤,怎么盯梢,怎么在鬧市區不動聲色地抓人。沈醉那時候年輕,覺得這是真本事,學得比誰都認真。
后來他才明白,戴笠這么看重他,是因為他身上有幾個特點。一是出身干凈,不是黃埔嫡系,在軍統里沒有盤根錯節的關系,用起來放心。二是膽子大,心細,點子多。三是聽話,讓干什么就干什么,從不問為什么。這在特務這一行里,是最難得的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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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醉殺的第一個人,說起來可笑,竟然是自己人。那時候他手下有個姓胡的組員,吃里扒外,拿了兩邊的錢。這在特務行當里是大忌,戴笠知道了,只給了一句話:
沈醉之前雖然見過血,但真要親手去殺人,那感覺完全不一樣。戴老板讓他用竹刀,那種削得又尖又薄的竹片子,上頭還喂了毒,只要劃破一點皮,人就沒了。他揣著這把刀,好幾天睡不踏實。最后還是硬著頭皮去了那人家。那人一見他進門,臉就白了,渾身發抖,說腰疼。他就假裝學過按摩,說要幫他揉揉。那人翻過身去,他眼一閉,心一橫,一刀就扎了下去。一聲慘叫,嚇得他扭臉就跑,火車都沒敢坐,直接跑到南京找戴老板去了。
他以為戴笠會罵他膽小,結果戴笠高興得不行,拍著他的肩膀說:“干得漂亮!不愧是年輕人,有出息!”還破天荒地發了筆獎金給他。沈醉當時看著那筆錢,心里竟然想的是——原來殺個人就這么簡單,不僅沒罪,還有錢拿。
就是這一念之差,讓他徹底走上了不歸路。
從那以后,他就成了軍統里的一把刀。最出名的一次,是在上海抓捕“怪西人”案子的那段時間。那時候軍統跟租界巡捕房有勾結,但抓人還得講究個方式方法。一般的特務遇到在鬧市區抓人就發怵,他不怕。
他讓手下的女特務化裝成“目標”的老婆或情人,大街上就上去跟人拉扯,說是兩口子吵架。等人群圍上來了,他再帶著人假扮成勸架的朋友,上去一擁而上把人架走,神不知鬼不覺。這辦法他用了一次又一次,回回都靈,也因為這事兒,他二十出頭就當上了少校行動組長。
在上海灘混,哪有不挨刀的。他也不是每次都那么順。有一回他去抓一個地下黨,那人也是條漢子,他們一直追到樓頂。他上去抓人,那人一把就把他的槍踢飛了,兩人就扭打在一起。那人力氣大,抱著他就往樓下滾。三層樓啊,他就這么摔下去了。
也是他命大,半空中被二樓的晾衣竹竿攔了一下,又摔在那人身上,這才沒死。但左眼珠子被竹竿挑了出來,就那么掛在臉上。那是他離死亡最近的一次,后來戴老板請了外國醫生給他動手術,愣是把眼睛保住了。這要是擱在別人身上,早就不干這行了,但他傷好了之后,照樣沖鋒陷陣。
為了抓人,他腿上還挨過一棍子,是一個女地下黨打的。那次也是,他死死抓著那個男的不放,那女人操起木棍就掄,他躲閃不及,被打在左腳上,骨頭差點碎了。他手下的特務總說他太拼命,可他心里清楚,在軍統這個狼窩里,你不拼命,誰看得起你?他那“少將”軍銜,是拿命換來的。二十八歲就當上少將,在軍統里除了他,沒幾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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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9年,國民黨眼看要垮臺了,撤到云南之前,他奉命處理一批在押人員。那時候他以為家里沒人,就坐在院子里跟手下商量怎么“處理”得干凈利落。正說得起勁,沒發現他母親就在二樓的陽臺上聽著。等他反應過來,抬頭一看,母親正扶著欄桿,氣得渾身發抖,用手指著他,聲音都變了:“我沒有你這個兒子!你給我滾!”
那一刻,他這輩子都忘不了。他是她兒子,他知道她不是怕他殺人,她是恨他變成了一個連她都不認識的人。她的眼神里有憤怒,但更多的是失望和傷心。他愣在那里,一句話也說不出來。那天晚上,他沒動手。這是他第一次違抗上峰的命令,也是他人生中少有的幾次良心發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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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到良心,就不能不提那個女人,不,應該說那個改變了他一些想法的女人——莫耶。那是1934年的事了,他在上海做情報工作,認識了一個叫陳爰的女孩子,也就是后來寫出《延安頌》的莫耶。
她跟他在特務圈子里見的那些女人完全不一樣。她是《女子月刊》的主編,有才華,有思想,渾身上下都透著一股朝氣。他那時候化名叫“陳倉”,對外身份是記者。他們第一次見面,她就給他留下了很深的印象。兩人在上海灘談了近三年的戀愛,她還給他生了個兒子。那是他的初戀,他用情很深,甚至想過要娶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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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他們的分歧從一開始就存在。她思想左傾,滿腦子都是革命和救國,而他是戴笠的人,是站在她對立面的。那時候他太天真了,以為愛情可以超越一切。后來盧溝橋事變爆發,抗戰開始了,有一天他們約在黃浦江邊見面。她一見面就拉著他的手,眼睛里全是光,說:“我們去延安吧!”
他當時就懵了。他是軍統的人,怎么可能去延安?他看著她,第一次感到一種深深的無力感。他沒辦法告訴她,他是特務,他要留下來為戴老板效力。他更不能告訴她,就在她憧憬著革命的時候,他正在幫軍統搜集情報,抓捕像她一樣的進步人士。
她見他不說話,以為他在猶豫,還在一個勁兒地勸他。最后,他實在沒辦法了,只能亮出真實身份。他對她說:“我是特務。”她的臉一下子就白了,那表情他一輩子都忘不了。
從震驚到厭惡,就像看一個陌生人。她喃喃地說了一句:“想不到竟是這樣!”然后就轉身走了,頭也沒回。
后來,他聽說她還是去了延安,寫出了那首氣勢磅礴的《延安頌》。兩人從此天各一方,再無聯系。說實話,她走了之后,他心里空落落的。他有時候會想,如果當年跟著她去了延安,人生會不會是另一番景象?
這段感情,就像一面鏡子,照出了他當時的墮落。他明明知道什么是好的、什么是光明的,但他卻選擇了黑暗。
到了1949年。這時候國民黨兵敗如山倒,沈醉帶著國防部保密局云南站站長、中將游擊司令的頭銜到了昆明。名義上是負責西南的情報工作,實際上就是收拾爛攤子。他明知道這艘大船要沉了,可他還是得待在上面。
當時的云南省主席盧漢,他也不是傻子,早就在暗中跟共產黨接上頭了。他一直在猶豫,是戰是降,心里也沒底。沈醉這人一向嗅覺靈敏,他能感覺到昆明的空氣里彌漫著一股詭異的氣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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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9年12月9日,那天他記得很清楚,盧漢突然召集他們這些人在他的公館開會。他去了之后,就覺得氣氛不對,到處都是荷槍實彈的警衛。果然,會議開到一半,盧漢一拍桌子,宣布起義了!他們這些人,當場就被軟禁了起來。
沈醉當時腦子里亂極了。他干了一輩子特務,殺了那么多人,共產黨能饒了他嗎?他要是不合作,盧漢能饒了他嗎?其實,到了這一步,他反而冷靜了。他想到這幾年的處境,想到國民黨在大陸的所作所為,再想到母親的眼淚和莫耶的決絕。他心里清楚,國民黨的氣數真的盡了。
他做出了這輩子第二個重大的決定——配合盧漢,立功贖罪。他把他能想到的,潛伏在昆明的所有特務名單、聯絡暗號、藏匿地點,全都交代了。徐遠舉、周養浩,這些他的老同事、老對手,也因為他的交代,一個都沒跑掉。
雖然他做了這些事,但共產黨一開始還是把他當戰犯抓了起來。畢竟他過去血債累累,不是他喊幾句口號、交出幾個人就能抹掉的。這一關,就是十一年。他先是被關在昆明,后來又轉到重慶的白公館,最后到了北京的戰犯管理所——功德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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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德林那個地方,現在說起來是個景點,那時候可是他們這些戰犯的重生之地。剛進去的時候,沈醉心里是不服氣的,覺得他都起義了,怎么還算戰犯?后來慢慢地,通過學習,他開始想一個問題:這輩子,到底對得起誰?
他開始寫材料。他不是寫檢討,他是寫歷史。他把他所知道的戴笠、軍統內幕、國民黨高層的腐敗,全都一五一十地寫出來。這些東西后來整理成書,就是《我所知道的戴笠》和《我的特務生涯》。寫這些東西的時候,他才真正開始審視自己。他發現,他這一輩子,除了殺人放火搞情報,竟然沒做過一件真正對國家、對民族有益的事。他所謂的“忠”,不過是愚忠于一個人、一個派系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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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0年,他作為第二批特赦戰犯被放了出來。他記得那天走出功德林的大門,陽光刺得他眼睛都睜不開。那一刻,他感覺到一種從未有過的輕松。他終于不用再提心吊膽了,不用再算計別人了,也不用再半夜被噩夢驚醒了。
到了1980年,國家給他落實政策,確認他在云南起義中是有功的,把他的身份由戰犯改為了起義將領,還享受副部級待遇。這對他來說,是莫大的肯定。他不圖這個待遇,他圖的是一個名分。這說明,國家認可了他后來的選擇,認可了他棄暗投明。后來,他還連續當了好幾屆全國政協委員。
說到生活,就不得不提他的家庭。他的原配夫人叫粟燕萍,兩人是在抗戰時期結婚的。那時候他當教官,她是學生,他們一起生活了十一年,生了五女一子。1949年國民黨敗退時,他把她和孩子們送上了去香港的飛機。那時候他以為他能去臺灣跟她們會合,誰知道這一別,就是永隔。
后來她在臺灣聽說他已經“殺身成仁”了(國民黨造謠說他被共產黨槍斃了),為了養活孩子,她只好改嫁。等他1960年特赦出來,托人輾轉找到她時,她已經是別人的妻子了。他不怪她,是他對不起她。那時候他母親也在臺灣,因為他的“死”而悲痛欲絕,最后郁郁而終。
子欲養而親不待,這種痛苦,是他自己種下的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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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在他的小女兒沈美娟那時候回到了大陸,父女得以團聚。后來在1965年,經人介紹,他跟一位叫杜雪潔的護士結了婚。她是個善良的女人,陪他走過了后半生的風風雨雨,甚至在他「十年動蕩時期」再次被關進秦城監獄的時候,她也沒有離開他。那幾年,他又被關了五年,罪名是“漏網大特務”。雖然受了些罪,但比起當年他加諸在別人身上的痛苦,這又算得了什么呢?
1980年底,他帶著女兒去了趟香港。那是他特赦后第一次出境,也是他第一次直面過去的那些“朋友”。他們很多人勸他留下來,說香港、美國都有更好的生活。甚至他在臺灣的子女們也趕來看他,想讓他跟他們走。
說實話,看著外面的花花世界,要說一點不動心那是假的。但沈醉這一輩子,大風大浪都過來了,難道還要在陰溝里翻船嗎?
他跟他們說:
他那時候還說了這樣一句話:
沈醉干了一輩子壞事,臨老了,國家給了他體面,給了他尊嚴,給了他重新做人的機會。他要是為了貪圖那點物質享受就跑了,那他還算個人嗎?
沈醉這一輩子,從熱血青年到冷血特務,從階下囚到政協委員,人生的大起大落,他全都嘗遍了。他把這段經歷寫成了《我這三十年》、《魔窟生涯》這些書,不是為了標榜自己,更不是為了辯解。殺人犯就是殺人犯,這是永遠也改變不了的事實。
他之所以要把這些事講出來,是想讓后人看看,在那個動蕩的年代,一個普通人是怎么被時代的洪流裹挾著,一步一步走向深淵的。他更想讓大家看看,一個人不管犯過多大的錯,只要他真心悔過,愿意回頭,這個社會是會給他出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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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年,他走了。走的時候,身邊有他的女兒,有他的妻子杜雪潔。
他這一生,愧對的太多:愧對國家,愧對那些死在他手里的人,愧對他母親,愧對莫耶,也愧對粟燕萍。
如果有人問他是好人還是壞人,他會說,他是個做過很多錯事的過來人。
他希望歷史不要記住沈醉這個特務,而是記住一個道理:做人,要守住底線。
這個底線,就是對得起自己的良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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