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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世界,最喜歡搞“長臂管轄”的美國,這次終于踢到鐵板了!
北京時間4月13日,國務院發(fā)布了第835號國務院令,正式發(fā)布施行《反外國不當域外管轄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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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意思?或者說什么叫作“外國不當域外管轄”呢?
用通俗易懂的話來說,就是美西方常用的“長臂管轄”,他們利用其國內(nèi)法來干涉國外事務,或者說國外企業(yè)與被其制裁企業(yè)的經(jīng)營合作,從而被其制裁。
有點抽象,打個比方,就拿目前的國際局勢來說,美國的“長臂管轄”,可是越來越厲害,越來越離譜,越來越過分。
就在前不久,特朗普威脅說,要對所有向伊朗提供武器彈藥的國家,上漲50%的關稅。
顯然,就是在故技重施,濫用“長臂管轄”制裁中國,或者其他對伊朗友好的國家,美國和以色列可以共同轟炸伊朗,制裁伊朗,其他國家就連賣點武器裝備彈藥給伊朗都不行,這就太霸道了。
對賣武器裝備彈藥給伊朗的國家,加征50%的關稅,就屬于“長臂管轄”。
當然,在美伊以打戰(zhàn)的時候,我國是不會賣武器裝備彈藥給伊朗的,因為這樣會使局勢更加緊張,不利于降溫,我國對武器裝備彈藥的管控是很嚴格的,要賣也是平常賣,就是不打戰(zhàn)的時候,或者說局勢不緊張的時候賣,這叫做貿(mào)易,或者說是合作。
這種情況,其他國家是無權說三道四的。
什么叫《反外國不當域外管轄條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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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單的說法,就是以《國家安全法》、《對外關系法》、《反外國制裁法》等法律為依據(jù)而制定的,為中國企業(yè)和公民打造出國出海的“護身符”,乃至保駕護航的盔甲,反制外國錯誤的“長臂管轄”法律法規(guī)。
顯然,斬斷“長臂管轄”!中國祭出法治利劍,為出海企業(yè)和個人穿上“防彈衣”,進行保駕護航。
長期以來,美國等西方國家將國內(nèi)法凌駕于國際法之上,揮舞“長臂管轄”的大棒,肆意干涉他國主權,圍堵打壓中國企業(yè)和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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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華為孟晚舟事件到各類無理制裁,這種霸權行徑嚴重破壞了國際法治秩序。
攻守之勢異也。4月13日,隨著國務院第835號令的簽署,《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外國不當域外管轄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正式施行。
這20條“硬核”規(guī)定,猶如一把鋒利的法治利劍,精準斬斷伸向中國的“長臂”,為中國企業(yè)和公民打造了一件堅不可摧的“護身符”。
《條例》的出臺,標志著中國反制外國“長臂管轄”從原則性宣示走向了制度化、法治化的實操階段。
它并非簡單的對抗,而是構建了一套嚴密的“識別—阻斷—反制—救濟”法律閉環(huán),讓霸權主義者在規(guī)則面前碰得頭破血流。
精準識別:劃定“不當管轄”的紅線。
面對西方國家花樣繁多的域外管轄,首先要解決“什么是錯”的問題。
《條例》建立了科學的識別機制,由國務院法治部門牽頭,綜合考量是否違反國際法、是否存在“適當聯(lián)系”等核心要素,對域外管轄措施進行“體檢”。
一旦被認定為“不當域外管轄”,該措施在中國境內(nèi)即被貼上“非法”標簽。
這不僅是法律層面的定性,更是后續(xù)一切反制行動的基石,讓反制有理有據(jù),直擊要害。
四招連環(huán):構筑反霸權的“銅墻鐵壁”。
《條例》最震撼人心之處,在于其祭出的四招反制“組合拳”,招招致命,讓“長臂”伸不進、站不穩(wěn)、賠到底。
第一招是“堅壁清野”,嚴禁執(zhí)行。《條例》明確規(guī)定,任何中國組織和個人不得執(zhí)行或協(xié)助執(zhí)行外國不當域外管轄措施。
這意味著,外國制裁令在中國境內(nèi)將淪為一張廢紙。無論是凍結資產(chǎn)還是切斷交易,只要觸碰中國法律紅線,都將遭遇“法律墻”的強力阻擊,徹底切斷“長臂”的傳導鏈條。
第二招是“以牙還牙”,精準反制。針對幕后黑手,《條例》建立了“惡意實體清單”制度。
對于那些推動、參與不當管轄的外國組織和個人,中國可依法采取不予簽證、驅逐出境、凍結財產(chǎn)、限制交易等九類反制措施。
這種“點對點”的打擊,大幅抬升了霸權行徑的成本,讓始作俑者付出沉重代價。
第三招是“法庭亮劍”,索賠維權。《條例》賦予了受害企業(yè)和個人“反擊”的權利。
中國公民和組織可依法向法院起訴,要求執(zhí)行不當管轄的始作俑者賠償損失。
更關鍵的是,中國法院的判決具有最終效力,甚至可以無視合同中“適用外國法律”的排他性條款。
這讓中國企業(yè)從被動挨打轉為主動維權,讓霸權者不僅要“吐出來”,還要“賠進去”。
第四招是“釜底抽薪”,禁執(zhí)令制度。這是《條例》的一大創(chuàng)舉。中國政府可直接發(fā)布“禁執(zhí)令”,宣布外國不當管轄裁決在中國無效,并對違反者追究法律責任。
這一招直接從法理上否定了外國法律的域外效力,徹底剝奪了“長臂管轄”在中國生存的空間。
護航出海:從“被動挨打”到“主動防御”。
《條例》的施行,對中國企業(yè)和公民而言,無疑是最大的利好。
過去,企業(yè)在海外經(jīng)營常因懼怕美國制裁而畏首畏尾,甚至被迫放棄正常商業(yè)合作。
如今,有了國家法律做后盾,中國企業(yè)可以挺直腰桿,自由選擇合作伙伴,安心開展國際業(yè)務。
同時,這也為在華外企劃定了紅線:若想在中國市場賺錢,就必須遵守中國法律,不得充當外國“長臂管轄”的幫兇。
法治是維護國家利益的利器,也是捍衛(wèi)公平正義的盾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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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外國不當域外管轄條例》的落地,不僅是中國涉外法治體系的重要里程碑,更是對單邊主義和霸權行徑的有力回擊。
它向世界宣告:中國不惹事,但也不怕事;任何試圖將國內(nèi)法強加于人的行徑,終將在中國法治的銅墻鐵壁面前撞得頭破血流。
消息來源,央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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