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本報收到煙臺市萊山區暖山國際商鋪的316名業主的代表聯名信,實名舉報煙臺康城實業(暖山國際)涉嫌惡意拖欠商鋪補償款近千萬元,疑似打水漂。
其中一名李姓商戶向本網反映說:我是煙臺市萊山區盛泉東路博雅商業街1號樓業主,現就煙臺康城實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康城實業”)長達十余年惡意拖欠商鋪補償款的嚴重違約行為,向媒體緊急求助曝光。十余年維權之路漫長艱辛,合法權益持續受損,懇請通過新聞媒體推動問題解決,為弱勢群體撐起法治晴空。
本報了解:
一、涉事企業核心登記煙臺康城實業有限公司,曾用名:澳柯瑪(煙臺)實業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青(職務:執行董事兼總經理)登記機關:煙臺市萊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注冊地址:山東省煙臺市萊山區盛泉工業園區。
二、事件核心事實:政府見證下的合法約定淪為一紙空文
(一)多部門見證的公開合法約定
2012年1月16日,業主代表與康城實業(暖山國際項目開發商)在盛泉經濟開發區管委會議室,就商鋪補償事宜開展正式磋商。此次協商由盛泉管委張書記、萊山區信訪局劉局長(區信訪局核心職能含“督查督辦信訪事項,確保件件有著落” )及公安、公證處等部門工作人員全程在場見證,協商過程全程留痕、公平公正,達成的約定具備充分法律效力。
經雙方最終確認,核心約定明確:康城實業按業主購房面積,以每日每平方米0.5元標準,支付2006年至2011年末(共計2190天)的商鋪補償金;總補償款分兩年四次付清。
支付節點為:
2012 年7月1日前支付總補償款的25%、
2012年12月31日前支付總補償款的25%、
2013年7月1日前支付總補償款的25%,
剩余25%于2013年12月31日前一次性結清。
(二)惡意拖欠十余年的違約事實
雙方核定補償總金額為1200萬元,康城實業僅在2012年按約定發放第一筆補償款300萬元后,便單方面停止履約。剩余三筆共計900萬元補償款,自2013年7月1日起拖欠至今已超十余年,期間316戶業主通過當面溝通、書面函告等多種方式反復交涉(,但康城實業始終拒絕支付剩余款項,未作出任何合理說明或書面答復。
尤為值得關注的是,該公司實繳注冊資本高達3億元,完全具備足額支付補償款的經濟能力,其長期拖欠行為并非客觀不能,而是主觀惡意違約,嚴重違背誠實信用原則,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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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全體業主的核心訴求
1. 要求煙臺康城實業有限公司立即履行2012年1月16日達成的合法約定,一次性足額支付剩余商鋪補償款900萬元;
2. 要求按法律規定支付逾期付款利息(自2014年1月1日起至實際全額支付之日止):2014年1月1日至2019年8月19日按中國人民銀行同期同類貸款基準利率計算,2019年8月20日起按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公布的LPR計算(符合《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相關要求) ;
(一)逾期利息測算(截至2025年10月1日,最終以實際支付日期為準)
2014年1月1日-2019年8月19日(2057天,按平均年利率6%):約305.36萬元;
2019年8月20日-2025年10月1日(2232天,按平均年利率3.5%):約194.79萬元;
利息合計約500.16萬元,補償款及利息總計約1400.16萬元,316名業主每戶應得約4.43萬元。
律師點評:
十余年的漫長等待,讓316戶業主身心俱疲,不少家庭因這筆拖欠款項陷入生活困境。國務院新規明確“機關事企拖欠款不得超過60天,逾期需支付違約金” ,康城實業的惡意拖欠行為已嚴重違反市場公平正義原則。會和諧穩定!
本報呼吁:
本報呼吁懇請煙臺市萊山區政府及市場監督管理局等相關職能部門能夠引起關注。
“民生無小事,”依法依規推動解決老百姓急難愁盼的問題,是考驗一屆政府執政為民能力的重要標準。我們堅信萊山區政府會高度關注此事,深入調查核實,幫助業主們追回拖欠已久的補償款,讓違約企業承擔應有責任,維護316戶弱勢群體家庭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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