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時間4月19日訊:近日福建省漳平市人民法院審結一起遺產繼承糾紛案,判決109萬元遺產由程龍(化名)與李麗(化名)的七名子女按法定繼承分配,其中患有小兒麻痹(癱瘓)綜合征的女兒分得30萬元,為最大份額繼承人。對此有網友直言但凡去世的老人有個孫子,其他姑姑也不好意思回來爭遺產,畢竟老人僅有的孫女嫁人后,其爺爺奶奶留下的遺產也落到了“外人”手里,對六位姑姑們來說,親爹親媽留下的遺產不分白不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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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了解程龍與李麗系夫妻,育有六女一子。二人婚姻存續期間自建三層房屋,產權登記在程龍名下。2023年3月程龍以110萬元價格出售該房屋,扣除1萬元中介費用(由兒子支付)后,109萬元售房款存入兒媳銀行賬戶。此后李麗于2022年12月去世,程龍也于2023年5月去世。處理完老人后事,程龍的六個女兒主張109萬元售房款為父母遺產,要求與兄弟均等分配,遂共同起訴要求兒子向每人支付七分之一款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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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審期間程龍兒子提交了一段程龍生前的錄音,稱父親已明確表示將售房款贈與孫女,因此該款項不屬于遺產,無需分割。但法院審理后認為,該錄音無法證明程龍具有明確的贈與意思表示,且錄音僅有兒子和兒媳在場見證,二人與程龍有利害關系,不符合見證人條件,同時錄音未記錄姓名、肖像及年月日,不符合《民法典》對錄音錄像遺囑的形式要求,故該錄音遺囑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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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悉在法定繼承中,對生活困難、缺乏勞動能力以及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的繼承人,可適當多分遺產,這一規定既體現了法律對特殊群體的關懷,又弘揚了盡孝贍養的傳統美德。最終法院判決:程龍患有小兒麻痹(癱瘓)綜合征的女兒繼承30萬元,程龍兒子繼承23萬元,承擔了主要照顧義務的女兒繼承16萬元,其余四個女兒各繼承10萬元。最后有網友直言隨著獨女家庭越來越多,類似案件只會多不會少,所以老人提前立好遺囑至關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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