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方魚論原創觀點,謝絕抄襲
4月19日,根據深圳第一現場的報道,有樁撫養權糾紛至今仍未解決。事情本來不復雜,但是當事人身亡,讓百萬賠償給誰成了難題。
四川男子白某在深圳羅湖一家保潔公司工作。2025年11月,在一次高空作業中 ,白某不幸意外身亡。理賠不算復雜,所在公司答應給予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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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某還有老母親在世,名下有一個男孩,8歲。正在羅湖讀小學二年級。但是這個孩子不是白某親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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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白某和妻子撿到了一個孩子,就決定留下撫養。他把孩子戶口上到自己名下。但是孩子1歲多后他的妻子就走了,以后都沒有來看望過這個孩子。白某自己養著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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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她妻子和別人認識,2023年起訴和白某離了婚,雙方再無來往。
白某身亡后,保潔公司就喪葬費、白某母親扶養金,工亡賠償、名下孩子的撫養費,總共賠償19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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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已經支付了20萬,剩下170萬,因為孩子的撫養權糾紛,暫時不能支付。
因為白某雖然把孩子落在他名下,卻沒有正常合法辦理收養手續。導致孩子不能認定是有白某繼承權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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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孩子的監護權算誰的,現在成了難題。白某的哥哥老白想收養這個孩子,可是他也沒有合法手續。就因為這事,170萬賠償款遲遲不好發過來。
孩子撫養費在整個賠償款里占了大頭。就算老白辦了孩子的收養手續,這孩子仍然沒有白某的繼承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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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并不承認孩子是白某的“孩子”。
等于這個孩子就得不到撫養費。如果為了他特別開一道方便之門,萬一以后有人仿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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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事暫時就僵住了。可憐的孩子,不知道遺棄他的父母在哪里,他們能不能負責任站出來把孩子領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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