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說,近期有個網紅教授說“天下興亡,關我屁事”,引起大家的熱議。如果這位網紅教授真的說這話,我覺得實在是嘩眾取寵,太沒格局了。即使古人都說“天下非一人之天下,乃天下人之天下”,因此有天下興亡匹夫有責的說法。現在已經不是封建社會,天下大勢和普通人息息相關,作為開啟民智的網紅教授,怎么能說天下興亡關我屁事呢?
說實話,網紅教授說這話,遠沒有我辭職幫敗家婆娘打官司有格局。我的敗家婆娘王XX瞞著我和三亞路益公司的于XX等“合伙”被騙得傾家蕩產,其中有38.5萬元轉到路益公司后,被實際控制該公司的于XX從柜員機以現金方式支取。我讓王XX報案,公安機關對于XX進行傳喚詢問后,讓她自行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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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XX不承認取款謊稱不知涉案資金下落
一審(2025)瓊0271民初12316號案開庭,于XX不敢出庭,由陳長奮陳瑩全權代理。陳長奮開始否認支取現金,稱其“不知案涉資金去向”,并故意撒謊取款期間路益公司銀行卡由王XX持有;我指出案涉取款發生期間有于XX持卡到外省取款的記錄,證明當時卡在他身上。于XX沒法回應質疑,又改稱“記不清楚”,庭后才出具《庭后核實問題的答復》(簡稱《庭后答復》),被迫承認取現事實,但主張用于合伙事務,卻未能提交任何證據予以證明。王XX已提交書面反駁意見及相關證據予以駁斥。但一審法院無視上述事實與證據,錯誤認定“于XX不認可提取現金、王XX無證據證明于XX提取現金”,判決駁回王XX全部訴訟請求。沒辦法,只得打二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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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后于XX不得不承認取款謊稱用于合伙卻沒有任何證據
在二審(2025)瓊02民終2463號案中,核心爭議為于XX的《庭后答復》的內容是否真實。王XX提交微信聊天記錄,并申請調取公安詢問筆錄、路益公司對公賬戶流水,用以證明《庭后答復》與客觀事實嚴重不符。詢問結束后,王XX針對于XX當庭新的辯解,提交新形成的關鍵反駁證據,但承辦法官以超過舉證期限為由不予采納。二審判決書對于XX在一審中不承認提取現金庭后才不得不承認只字不提,認定“于XX在公安機關的詢問筆錄中對大部分的支取款項做出解釋也符合一定的常理,于XX從企業賬戶提取現金的行為具有執行合伙業務的表象,”并認為于XX不使用電子支付而是使用現金支付的理由是“小商戶不愿意也無法開票故使用現金支付。”判決書并說“王XX未能舉證證明于XX所取款項并未用于合伙事務,而是被于XX個人非法占有或使用,應承擔舉證不能的不利后果。”最后,二審判決書認為一審“認定事情清楚,法律適用正確,維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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幫庭審露餡于XX圓謊的一審判決書
遇上這樣得案件,真的可謂拍案驚奇。我寫文章在網上披露這事,并且舉報陳長奮故意虛假陳述。發現盡管看我文章并且贊同我觀點的讀者不少,擔是要讓我的文章傳出去可不容易。支持我的人很多,但我也不是和一個人斗,而是與天斗、與地斗、與人斗,因此才感到困難重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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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惜違背常識幫于XX圓謊的二審判決書
不過,我沒有因此放棄,而是使用筆桿子繼續戰斗。這時候,我的著眼點已經不是個人的遭遇,而是認為我的遭遇絕對不是個案,呼吁人大代表、司法機關、呼吁人民群眾,大家群策群力,力求減少類似事情發生。如果通過我奔走相告能起到這作用,可比僅打一場官司意義打得多。
在這訴訟中,我撰寫下列文章寄托對判案法官的期望:不能故意葫蘆僧判葫蘆案,然后通過流程耗死不服的當事人。以此為論點,我寫了《法官判案首先要有種,而不是慫》、《法官判案要有自信而不是他信》這兩篇文章。
針對現在司法界的一些亂象,我建議人大監督要到位,推進審判的公平公正公開,也寫了《建議人大監督落實把判決書放上裁判網》、《丑媳婦也要見公婆,<互聯網公布裁判文書的規定>應該落實》這兩篇文章。
最后,對被冤假錯案困擾的普通百姓,我認為絕不能輕易認命放棄,而是要不惜想盡一切辦法翻案。哪怕翻案最后不成功,也要讓世人知道給你制造冤假錯案的法官是個昏官。以此為主題,我則寫了《法官用鋸箭法亂判案,老百姓就要用補鍋法維權》、《老百姓打官司就算打個錘子,也要努力把錘子變成實錘》。
如果我的觀點得到大家的認可推廣,就是我打這官司意義所在,比單純但一場官司的輸贏重要得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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