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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鋒
小學生拒絕借車遭毆打搜家,一經媒體報道,即刻引起事發地有關各方的高調重視。寧夏銀川西夏區警方、教育局第一時間作出回應;銀川市公安局西夏分局第一時間介入,經調查后認定,“9名施暴者的違法行為屬于尋釁滋事”。同時,“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8人案發時未滿14周歲,不予行政處罰,責令監護人嚴加管教”,另一涉案人員——“陳某在案發時15周歲,其尋釁滋事的違法行為成立,對陳某作出行政拘留12日的行政處罰”。但“因陳某案發時已滿14周歲未滿16周歲,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對其不送拘留所執行拘留”。
根據極目新聞之前報道,引發該案的原因系受害者“小澤獨自騎自家電動三輪車外出玩耍,多名中小學生向其‘借’車被拒”,在“某小區和一處公園,接連遭9名中小學生施暴”。青鋒注意到,與以往校園霸凌不同的是,“施暴者來自西夏區不同的中小學”,僅有其中一名學生小亮與被害人小澤同在西夏區某小學就讀。
而和之前校園霸凌被發現,乃至被警方處理,有點相同的是,施暴者在對被害人小澤包括毆打、辱罵的同時,還“拍視頻”,并將拍攝的視頻發到相關的微信群。而被害人小澤的家長幾天后能夠發現孩子被打并報案,則是從“當地微信群發現了相關視頻”,并以此得以立案。
施暴者和受害者大多都并非一個學校,或者根據這一表述可以認為,受害人和施暴者中大多數都不認識,這些人何以有“6人在與小澤無任何矛盾糾紛的情況下,隨意對小澤身體多處部位實施拳打腳踢等毆打行為。另外3人在一旁圍觀助勢、起哄煽動,為毆打行為提供支持”?
青鋒認為,在警方依法對相關責任予以處罰后,有關部門不應因施暴者受到相應處罰就認為問題已經解決,而應該根據這次案件參與人數之多,以及大多不相識、平時又無什么矛盾這些特點,進一步深挖事情發生的原因,并據此找出根源,并提出預防同類事情發生的建議,以便防止此類霸凌行為再一次發生。
更不應該忽視,也是更讓人震驚的是,被害人不僅被多達9人施暴,這些施暴者在施暴后還對被害人小澤進行了“搜家”。據小澤家長報案時稱,“盤點發現,親戚存放在其家中的部分工地用具丟失,還有一些現金不見了”。
盡管有關報道稱,對于家長所說的“入室搶劫”“警方還在做筆錄,暫未刑事立案”。但如果最終警方查清這些施暴者確實實施了對小澤搜家的行為,那這起案件,則就演變成了從霸凌到“入室搶劫”,就將是未成年人涉嫌犯罪的一個新動向,不能不引起相關部門的高度重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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