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春市雙陽區民政局原黨組書記、局長于亮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長春市雙陽區民政局原黨組書記、局長于亮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長春市雙陽區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長春市雙陽區農業農村局原副局長盧旭日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長春市雙陽區農業農村局原副局長、一級調研員盧旭日涉嫌嚴重違紀違法,主動投案,目前正接受長春市雙陽區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吉林省四平市政協黨組書記、主席侯川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吉林省四平市政協黨組書記、主席侯川涉嫌嚴重違紀違法,主動向組織交代問題,目前正接受吉林省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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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川,男,漢族,1967年4月生,吉林梨樹人,1987年7月參加工作,中共黨員,吉林省委黨校研究生學歷。任吉林省四平市政協主席、黨組書記。曾任吉林省四平市梨樹縣金山鄉黨委副書記、鄉長,梨樹縣小城子鎮黨委副書記、鎮長、黨委書記,梨樹縣副縣長,梨樹縣委常委、常委副縣長。
2010年11月,吉林省四平市鐵西區委副書記、四平循環經濟示范區管委會主任(正處級)。
2011年03月,吉林省四平市鐵西區委副書記、代區長、四平循環經濟示范區管委會主任。
2011年11月,吉林省四平市鐵西區委副書記、區長。
2014年12月,吉林省雙遼市委書記。
2017年01月,吉林省四平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
2021年01月,吉林省四平市政協主席。
黨內警告:
2019年4月22日,生態環境部通報7起典型案例問責情況:
吉林省遼河流域水環境質量嚴重惡化。中央環保督察發現,吉林省遼河流域水質2013年至2017年惡化嚴重,Ⅰ-Ⅲ類斷面比例持續下降,劣V類斷面比例持續上升。2017年上半年,9個國控斷面中有8個為劣V類水質。列入遼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二五”規劃的67個項目僅建成28個,其中中央資金支持的22個項目僅建成9個。遼源、四平、公主嶺等市黨委、政府及有關部門對遼河污染防治工作重視不夠、推進不力,導致遼河流域水質惡化嚴重。
吉林省按照有關規定和干部管理權限,共給予22人黨紀政務處分。其中,給予四平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雙遼市委書記侯川(時任四平市鐵西區人民政府區長)等10人黨內警告處分。
所獲榮譽:
2021年2月25日,被黨中央、國務院授予“全國脫貧攻堅先進個人”稱號。
白山市渾江區政府黨組成員、副區長孫躍東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據白山市紀委監委消息:白山市渾江區政府黨組成員、副區長孫躍東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白山市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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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躍東,男,漢族,1976年10月出生,吉林白山人,大專學歷,中共黨員。任吉林省白山市渾江區人民政府副區長。
遼源市建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鄧德超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據遼源市紀委監委消息:遼源市建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鄧德超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遼源市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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鄧德超,男,1965年2月出生,漢族,中共黨員,省委黨校研究生學歷。
歷任東遼縣財政局局長、黨組書記。
2019年12月,任 遼源城市發展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 副董事長。
曾任遼源市建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
雙遼市財政局原非稅收入管理局局長喬波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雙遼市財政局原非稅收入管理局局長喬波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前郭縣醫療保障局黨組書記、局長張立峰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據前郭縣紀委監委消息:前郭縣醫療保障局黨組書記、局長張立峰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松原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市容環境管理科職員王超接受監察調查
據寧江區紀委監委消息:松原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市容環境管理科職員王超涉嫌嚴重違法,經松原市監委指定管轄,目前正接受寧江區監委監察調查。
安圖縣松江鎮原黨委書記、鎮長祝秀明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據安圖縣紀委監委消息:安圖縣松江鎮原黨委書記、鎮長祝秀明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安圖縣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汪清縣原扶貧開發辦公室黨組書記、主任、四級調研員宋學忠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據汪清縣紀委監委消息:汪清縣原扶貧開發辦公室黨組書記、主任、四級調研員宋學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汪清縣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所獲榮譽:
2020年4月30日, 吉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 吉林省總工會 決定,授予宋學忠等100名職工“吉林省五一勞動獎章”,頒發獎章、證書和獎金。
吉林省市場監督管理廳原黨組成員、副廳長張恒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日前,經吉林省委批準,吉林省紀委監委對吉林省市場監督管理廳原黨組成員、副廳長張恒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張恒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抗組織審查,搞迷信活動;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借喪葬之機斂財,違規收受禮品、禮金、消費卡,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違反組織原則,在干部選拔任用工作中為他人謀利并收受財物;破壞干群關系,向企業攤派費用;違規干預司法活動;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項目推進、工程承攬等方面謀利,并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張恒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群眾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吉林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吉林省委批準,決定給予張恒開除黨籍處分;由吉林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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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恒,男,漢族,研究生學歷,博士學位,1974年10月出生。1995年7月參加工作。曾任吉林省市場監督管理廳黨組成員、副廳長。
1995.07--1996.06 吉林省柳河縣計生局科員;
1996.06--1996.11 吉林省柳河縣委宣傳部科員;
1996.11--1997.04 共青團吉林省柳河縣委書記助理;
1997.04--1998.03 共青團吉林省柳河縣委副書記;
1998.03--2001.02 共青團吉林省柳河縣委書記 (其間:1996.08--2000.07在東北師范大學漢語言文學專業本科在職學習);
2001.02--2002.01 吉林省柳河縣信訪辦公室主任;
2002.01--2002.11 共青團吉林省通化市委副書記(其間:1999.08--2002.07在吉林省委黨校經濟管理專業研究生學習);
2002.11--2005.09 吉林省通化市二道江區副區長;
2005.09--2006.08 吉林省集安市委常委、宣傳部部長;
2006.08--2008.07 吉林省集安市副市長 (其間:2004.01--2007.01在通化師范學院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專業本科在職學習;2006.03--2008.05在吉林大學工商管理碩士專業在職學習,2008.05獲工商管理碩士學位);
2008.07--2013.02 共青團吉林省通化市委書記;
2013.02--2015.10 吉林省梅河口市委副書記(正縣級);
2015.10--2016.01 吉林省梅河口市委副書記、副市長、代市長;
2016.01--2018.06 吉林省梅河口市委副書記、市長 (其間:2009.08--2017.06在吉林大學世界經濟專業研究生在職學習,2017.06獲經濟學博士學位);
2018.06--2021.07 吉林省伊通滿族自治縣委書記;
2021.07-- 2023.11 吉林省 四平市人民政府 副市長;
2023.11-- 2025.09 吉林省四平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
2025.09-- 吉林省市場監督管理廳黨組成員、副廳長。
2025年10月31日,據吉林省紀委監委消息:吉林省市場監督管理廳黨組成員、副廳長,四平市委原常委、副市長張恒涉嫌嚴重違紀違法,主動向組織交代問題,接受吉林省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吉林省延邊州人大常委會原黨組副書記、副主任韓長發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日前,經吉林省委批準,吉林省紀委監委對吉林省延邊州人大常委會原黨組副書記、副主任韓長發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韓長發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轉移、隱匿贓物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金,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違背組織原則,在干部錄用工作中為他人謀取利益;違反工作紀律,不正確履行工作職責;把公權力當作謀取私利的工具,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項目承攬、工程款撥付等方面謀利,并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韓長發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和工作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吉林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吉林省委批準,決定給予韓長發開除黨籍處分;由吉林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終止其延邊州第十二次黨代會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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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長發,男,漢族,研究生學歷,1967年9月出生,1990年7月參加工作。曾任吉林省延邊朝鮮族自治州人大常委會黨組副書記、副主任。
1986.08--1990.07 北京林業大學經濟管理專業學習;
1990.07--1991.08 龍井市農委科員;
1991.08--1995.02 龍井市林業局科員、助理工程師;
1995.02--1996.02 龍井市委辦公室秘書;
1996.02--1996.07 龍井市委辦公室科長;
1996.07--1997.06 龍井市委辦公室副主任科員;
1997.06--1998.03 龍井市委組織部干部科長;
1998.03--1999.11 龍井市政府辦公室副主任;
1999.11--2000.11 龍井市政府辦公室主任;
2000.11--2001.12 龍井市市長助理(兼);
2001.12--2006.08 龍井市副市長(其間:2001.09--2004.07吉林省委黨校經濟管理專業研究生學習);
2006.08--2009.06 龍井市委常委、副市長;
2009.06--2011.08 延邊州商務局副局長;
2011.08--2013.06 琿春市副市長;
2013.06--2013.08 琿春市副市長、琿春中俄互市貿易區管委會主任(正縣級);
2013.08--2015.08 琿春市委常委、副市長、琿春中俄互市貿易區管委會主任;
2015.08--2016.03 延邊州水利局黨委書記、局長;
2016.03--2020.06 安圖縣委書記;
2020.06--2021.01 安圖縣委書記、一級調研員;
2021.01-- 延邊州政協黨組成員、安圖縣委書記;
2022.01 延邊州人大常委會副主任。
2025年11月,吉林省延邊州人大常委會黨組副書記、副主任韓長發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吉林省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來源:廉潔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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