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會是匯聚創新成果、促進經貿交流的重要平臺,也是知識產權糾紛的高發場景。2006年3月1日,商務部會同國家工商總局、國家版權局、國家知識產權局頒布實施《展會知識產權保護辦法》(以下簡稱《辦法》),首次以部門規章形式對展會知識產權保護作出了系統性規定,開啟了中國展會知識產權保護法治化、規范化的新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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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會知識產權保護
2026年3月1日,《辦法》迎來實施20周年。2022年7月20日,國家知識產權局印發《展會知識產權保護指引》(以下簡稱《指引》),在《辦法》基礎上作出了重要制度創新。二十年來,展會知識產權保護的實踐成效有哪些?面對實踐中呈現的系列問題,我們又當如何進一步完善呢?本文給出了一位會展法律人的觀察與思考。
一、展會知識產權保護的實踐成效
(一)重大展會的知識產權保護實踐
1. 廣交會:展會知識產權保護的“先行示范區”
廣交會作為中國歷史最長、規模最大的綜合性國際貿易展會,在知識產權保護方面持續走在最前沿。2022年《指引》印發后,江蘇等省市知識產權部門即聯動開展廣交會線上參展企業巡查,落實《指引》要求。在第137屆廣交會上,首次設立版權速裁庭,配備智能取證機器人和遠程視頻審判系統,利用AI比對技術在30分鐘內完成代碼相似度鑒定,成功促成某軟件侵權案達成“技術授權+分成”的和解方案。據統計,本屆廣交會線上線下共受理知識產權投訴356家企業,最終169家構成侵權,成功調解19宗貿易糾紛,涉案金額超千萬美元。在第138屆廣交會上,審協廣東中心選派54名專利侵權判定技術專家入駐投訴接待站,已處理180件專利侵權糾紛案件。廣州市市場監管局自4月1日起對949家參展企業開展知識產權風險行政指導,利用往屆廣交會數據幫助企業分析排查存在知識產權侵權風險的參展產品。
2. 進博會:知識產權司法保護的“上海方案”
在第八屆進博會舉辦之際,上海市青浦區人民法院聯合區市場監管局、檢察院、司法局等單位,在進博會舉辦地國家會展中心1公里范圍內,推動設立長三角示范區知識產權全鏈條協同保護中心,創新打造“1公里司法服務圈”。深化“訴調仲”一站式機制建設,聯合調解組織篩選多語言能力強、熟悉國際展會規則的專業調解員,組建“涉進博會案件國際知識產權調解專家庫”,為跨國、高復雜度展會知識產權糾紛提供多語言精準調解服務。同步編制《知識產權全鏈條保護典型案例》及《展會知識產權保護指引(2025版)》,為參展主體提供明確司法指引。
(二)地方立法的創新探索
2025年2月1日施行的《江蘇省展會知識產權保護辦法》是近年來最具制度創新意義的地方立法之一。該《辦法》適用范圍覆蓋線上線下,確立了“職能部門指導監管、展會主辦方具體負責、參展方誠信自律、行業協會支持參與、社會公眾廣泛監督”的基本原則,明確將仲裁列為五種法定糾紛解決方式之一,并建立了申訴制度與材料歸檔制度。這一制度設計,為全國展會知識產權保護制度建設提供了可復制的經驗。
廣州新修訂的《廣州市專利保護和促進規定》將于2026年2月1日起施行,新規首創行政裁決前的“臨時禁令”制度,將廣交會等大型展會的“展前風險預警、展中快速處置、展后閉環督導”全鏈條保護模式固化提升,并建立了展后合規督導機制。山東修訂的《山東省專利條例》于2026年1月1日起施行,專門細化了展會知識產權保護規則,健全了海外專利風險防控體系。
(三)矛盾糾紛化解的機制創新
在糾紛化解層面,已形成“調解先行、仲裁補充、訴訟兜底”的多元化解決體系。《江蘇省展會知識產權保護辦法》第十一條明確規定了自行協商、展會投訴、行業協會調解、仲裁、訴訟等五種糾紛解決方式。2025年12月,司法部與國家知識產權局聯合印發《關于加強知識產權糾紛仲裁工作的指導意見》,從專業化仲裁機構建設、專業仲裁規則完善、仲裁適用范圍擴大、涉外仲裁推進等五個方面作出部署,支持仲裁機構從商標專利審查員、知識產權律師、專利代理師等專業人士中選聘仲裁員,推動知識產權糾紛仲裁與行政裁決、調解等有機銜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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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會知識產權維權路徑
二、展會知識產權保護的完善路徑
(一)制度完善:推動《辦法》修訂與知識產權基本法立法
《展會知識產權保護辦法》已實施20年,部分條款已難以完全適應展會業態發展和知識產權保護實踐的新需求。建議適時啟動《辦法》修訂工作,重點從以下方面完善:一是將線上展會知識產權保護規則進一步明確化、具體化;二是將商業秘密、集成電路布圖設計等新型知識產權客體納入保護范圍,與《指引》形成銜接;三是完善展會知識產權投訴處理的時效規則,建立更加高效的糾紛快速處理機制;四是建立展會知識產權保護的區域協作機制,加強跨省市展會的協同保護。
從中長期看,建議推動制定《知識產權基本法》,將展會知識產權保護作為重要組成部分納入統一立法框架,建立更加系統、協調的知識產權法律體系。
(二)國際合作:從“被動應對”到“主動參與規則制定”
面對海外展會知識產權糾紛頻發的態勢,中國企業應從被動應對走向主動參與國際規則制定。一方面,加強國際知識產權法律制度的跟蹤研究,及時發布風險預警,為中國企業海外參展提供精準指引。《國務院關于涉外知識產權糾紛處理的規定》已自2025年5月1日起施行,明確了國家加強涉外知識產權糾紛指導服務的職責,支持調解、仲裁等多元化解機制參與涉外糾紛解決,標志著涉外知識產權保護進入制度化新階段。另一方面,積極參與世界知識產權組織(WIPO)等國際組織關于展會知識產權保護規則的討論和制定,推動形成更加公平合理的國際展會知識產權保護規則。同時,依托“一帶一路”知識產權合作等平臺,加強與沿線國家的知識產權合作,為企業海外參展營造更好的制度環境。
(三)技術賦能:AI與區塊鏈在展會知識產權保護中的應用
人工智能和區塊鏈技術為展會知識產權保護提供了新的可能。第137屆廣交會已展示了這一方向:區塊鏈存證技術實現創意數據從創作到交易的全流程追溯,智能取證機器人和AI比對系統大大提升侵權判定效率。未來,可進一步探索AI輔助侵權篩查系統、區塊鏈證據保全平臺、智能化知識產權糾紛調解系統等技術工具在展會知識產權保護中的規模化應用,以技術手段提升保護效能。
(四)能力建設:構建全鏈條、多層次的風險防控體系
在企業層面,應建立健全覆蓋“展前—展中—展后”的全流程風險防控體系,包括展前的知識產權排查與海外布局、展中的應急機制與證據留存、展后的風險收尾與補注冊。在行業層面,應發揮行業協會的橋梁作用,搭建知識產權信息共享平臺,發布行業風險預警。在政府層面,應進一步完善國家級支持資源平臺建設,加強知識產權糾紛應對指導,形成“政府—行業—企業”多層次協同的知識產權保護網絡。同時,以《江蘇省展會知識產權保護辦法》為范本,推動更多省市出臺專門的展會知識產權保護規定,構建更加完善的展會知識產權保護法治體系。
三、結語與展望
從2006年《展會知識產權保護辦法》的頒布,到2022年《展會知識產權保護指引》的制度升級,再到2025年江蘇、廣州、山東等地地方立法的密集推進,中國展會知識產權保護走過了從無到有、從零散到系統的二十年發展歷程。這一歷程深刻體現了國家對知識產權保護的高度重視和持續投入,也見證了中國會展業的法治化進程。
展會知識產權保護是一項長期而系統的工程,站在20周年的新起點上,展會知識產權保護既面臨挑戰,也蘊含機遇。一方面,線上展會的興起和海外參展糾紛的持續攀升對保護制度提出了更高要求;另一方面,人工智能技術的突破、地方立法的創新實踐以及國際合作的深化為制度完善提供了新動能。
未來,我們應繼續推動立法完善、強化國際合作、擁抱技術賦能、提升主體能力,構建更加系統、高效、協同的展會知識產權保護體系,以高水平知識產權保護推動會展業高質量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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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華東律師
作者簡介:張華東
企業法律顧問、律師、首席法務官、高級企業合規師、仲裁員、商事調解員、數據資產評估師、數據資產入表保薦師、DSMM測評師、DCMM2.0內部評估師
北京市隆安律師事務所 合伙人
北京企業法治與發展研究會 研究員
國家海外知識產權糾紛應對指導中心 專家
海外知識產權糾紛應對指導船舶產業分中心 指導專家
海外知識產權糾紛應對指導光伏產業分中心 專家
首都知識產權服務業協會 展會知識產權保護專家庫專家
中國會展經濟研究會 會展法律與政策專業委員會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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