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0日,愛奇藝對外宣布,其平臺“納逗Pro”已有100多名藝人入駐,涉及馬蘇、陳哲遠、曾舜晞、丞磊、房主任、蔣龍等多位明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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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始人龔宇給出的判斷也頗具沖擊力——AI影視化不可逆轉,真人實拍或許會逐漸邊緣化,甚至“未來可能成為一種類似非遺的存在”。
這一說法迅速點燃輿論。
但更耐人尋味的是,消息發布后不久,多位被點名的藝人及其工作室公開否認相關授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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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臺高調宣布“入駐”,藝人則密集“辟謠”,隨后官方又將“入駐”解釋為“意向”,并非正式合同。
表面上,這是一次溝通誤差;但從產業邏輯看,這更像是一次典型的“先敘事、后補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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爭議的焦點并不在AI本身,而在“授權”這件事尚未被制度化。
所謂“入駐同意函”,法律屬性是什么?是否等同于可商業化使用的授權?平臺是否可以基于此生成藝人形象并參與影視制作?收益如何分配?若生成內容引發爭議或損害藝人形象,責任如何劃分?
這些問題,目前沒有統一答案。
更關鍵的是,行業內尚未形成標準合同,也沒有成熟的權益邊界。
在這樣的前提下,“100+藝人入駐”的表述,本質上更接近一種資本敘事:它可以迅速放大市場對AI內容生產的想象空間,但對應的法律與商業基礎卻仍處于空白區。
當“規模”先于“規則”被放大,潛在風險也隨之被放大。
龔宇提出,AI可以將演員產能從“一年4部”提升到“一年14部”。這一判斷揭示了平臺的核心訴求——提升內容供給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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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問題在于,這種表達背后隱含著一次身份轉譯:演員不再被視為具有創作主體性的個體,而更像是一種可以復制的“生產要素”。
傳統影視生產中,演員的價值不僅在于出鏡,更體現在表演細節、情緒張力與現場互動。
這些維度構成了內容差異化的核心來源。
而AI分身的邏輯,是將這些復雜能力抽象為可復用的數據資產。
如果最終仍需演員參與校正與控制,那么AI分身究竟替代了什么?如果完全替代,又如何界定“表演權”的歸屬?
這些關鍵問題尚未厘清,“效率提升”的敘述就顯得過于超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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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值得注意的變化是,監管端已經開始為這一新生產要素建立框架。
根據公開信息,廣電備案系統中已出現“數字分身出演人”字段,并登記了數十個相關主體。
這意味著,AI演員正在被納入現有的內容生產管理體系之中。
但這只是“納入”,并不等于“完善”。
從制度演進路徑看,當前呈現出一種典型的錯位:技術與產業在快速推進,監管開始響應,但法律與倫理層面的細則仍未成型。
例如,AI生成內容的版權歸屬、藝人肖像與聲音的長期使用權、跨平臺調用權限等問題,都尚未形成明確邊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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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旦商業化規模擴大,這些問題很可能從個案爭議演變為系統性風險。
此前,耀客傳媒推出的AI藝人曾因“撞臉”爭議引發討論,核心矛盾同樣指向:技術演進速度遠快于規則建設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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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愛奇藝以更大規模復制這一模式,本質上是在放大同一結構性問題。
平臺需要新的增長故事,以支撐估值與預期;藝人則面臨潛在的權益外溢風險;監管嘗試提前介入,但缺乏成熟模板可供參考。
三方之間,并非簡單對立,而是在同一時間軸上處于不同階段。
AI藝人并非方向性錯誤。技術降低內容生產成本,是所有媒介行業反復上演的路徑。
從膠片到數字,從線性剪輯到非線性制作,每一次技術躍遷都曾引發類似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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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歷史經驗同樣表明,生產要素的變化必須伴隨制度同步升級,否則效率紅利將被風險成本吞噬。
當前階段,更緊迫的不是擴大“藝人入駐”的規模,而是補齊幾項基礎能力:清晰的授權標準、統一的合同模板、透明的收益分配機制,以及對藝人形象與人格權的系統性保護。
在這些框架尚未建立之前,任何規模化推進,都更像是在透支未來的制度空間。
AI正在改變內容生產的邊界,但決定這場變革走向的,從來不是技術本身,而是規則能否跟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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