極目新聞記者 盧成漢
通訊員 萬禹
因擔心小區內的一棵樸樹影響房屋采光,武漢黃陂區盤龍城某小區的一名業主,請人將這棵價值不菲的樹木,移栽到小區200米開外的地方,業主的行為構成擅自移栽樹木的違法事實。4月17日,黃陂區城管綜合執法大隊盤龍中隊依法對當事業主開出了3萬元的罰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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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隊員送達處罰文書
前不久,黃陂區城管綜合執法大隊盤龍中隊接到群眾投訴,反映盤龍城某小區內有樹木被擅自處置。執法人員立即趕赴現場調查核實。經查,該小區一名業主王某因擔心樹木影響房屋采光,在未辦理任何審批手續的情況下,委托工人將小區內一棵樸樹移栽至同一小區200米處,然后在樸樹原來的位置種下一棵桂花樹。經黃陂區園林和林業局專業鑒定,被移栽樹木為樸樹,市場價值較高,當事人未取得樹木移栽、砍伐許可,其行為已違反《武漢市城市綠化條例》相關規定,構成擅自移栽樹木的違法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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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移栽后的樸樹
執法人員現場向當事人宣講城市綠化保護法律法規,明確告知擅自移栽、砍伐樹木的違法后果,并于4月17日向當事人送達《行政處罰決定書》,作出罰款3萬元的行政處罰決定。當事人對違法事實無異議,承諾接受處罰并嚴格遵守綠化管理規定。
同時,執法人員就小區綠化管護問題約談物業負責人,要求物業切實履行日常巡查、勸阻和報告責任,加強小區綠化管理,及時制止破壞綠化行為,共同維護小區生態環境。
黃陂區城管執法大隊盤龍中隊相關負責人表示,城市綠化是生態環境的重要組成部分,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移栽、砍伐樹木。將持續加大綠化執法巡查力度,常態化開展普法宣傳,深化“城市管理進社區”工作,引導全社會形成“愛綠、護綠、興綠”的良好氛圍,切實筑牢城市綠化安全屏障。
(來源:極目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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