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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優化調整南安市溪美街道彭埔路全路段載貨汽車交通管制措施的通告
為進一步優化交通組織,預防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規規定,南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隊決定,自2026年4月29日零時起,對溪美街道彭埔路全路段載貨汽車通行措施予以優化調整。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管制路段
彭埔路全路段(溪美街道新華南路至東田鎮縣道328線湯井村路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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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管制措施
中型及重型載貨汽車(車輛類型界定按照《道路交通管理機動車類型》(GA 802-2019)執行)。
三、管制車輛類型
(一)過境車輛
每日7:00~23:00禁止過境中型及重型載貨汽車在本路段通行,過境車輛請提前規劃路線繞行。
(二)沿線企業車輛
本路段沿線企業自有生產經營載貨汽車,需嚴格避開以下交通高峰時段通行:
每日7:00~9:00、11:00~15:00、16:00~19:00禁止通行,其余時段允許正常通行。
四、特殊車輛通行規定
執行任務的軍警車、消防車、工程搶險車等特種車輛,不受本次通告管制措施限制。
五、特殊情況通行申請
因應急搶險、工程保障、企業生產急需等特殊情況,確需在管制時段、管制路段通行的受限載貨汽車,須提前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提出書面申請,經審核批準后,嚴格按照核準的路線、時段通行。
六、法律責任
違反本通告規定的,由南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隊依據相關道路交通法律法規依法予以處罰。
本通告自2026年4月29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36年4月28日止。
特此通告。
南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隊
2026年4月22日
來源:南安公安
編輯:傅少濱
一審:陳青青丨二審:蘇敬元丨三審:蔡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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