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蔣璟璟
今年初,民政部、財政部聯合發布通知明確,從2026年1月1日開始,在全國范圍內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發放養老消費券。但是,當養老消費券走近千萬失能老人,政策暖意卻在落地環節遭遇“梗阻”。媒體采訪中,多家養老機構負責人都反映了養老消費券在實際落地過程中面臨的共同挑戰:墊資、審核工作量驟增、服務質量保障以及與地方補貼的沖突等問題。從一季度數據來看,養老消費券在多地的申領、核銷效果一般,該專項資金支出不及預期。(新京報)
發放養老消費券,作為一項新實施的福利政策,被各方廣泛寄予厚望。而從最近媒體調查的情況看,其落地之后的效果,顯然還沒有達到此前的預想。之于此,有業內人士直言“該專項資金支出不及預期”,這句話換個說法,大概就是說,“錢都準備在那了,沒能花出去”。對比家電、汽車、文旅等領域的國補券秒光的“盛況”,養老消費券的清淡光景,不免令人困惑。而究其原因,無疑是多方面的。
綜合各方信息看,多地民政、財政系統反饋“養老消費券申領意愿不強、核銷效果一般”,而一些養老院經營者卻表示“養老消費券審核手續復雜,補貼資金撥付到賬慢”……一方是有錢花不出去,另一方卻是“墊資了等不來撥款”。問題到底出在哪里?并不是說沒錢,而是說這筆錢,流動不起來,響應率、到位率低。一些地方為了確保資金安全、防范騙補,極致地求穩,寧可“少一點”“慢一點”,也不愿意承擔一絲一毫的風險——這固然無可厚非,卻也造成了某種梗阻效應。
一項新政策的起步階段,到底是大開大合、干起來再說,還是小步慢跑、平順起步?目前來看,養老消費券的相關實施工作,還是偏向于后一種節奏。整體的審慎合情合理,但同樣不能以這種“審慎”為托辭,來回避相關程序細節的優化、提效。從實踐情況看,一些地方,把過多的“自證”“合規”“審核”義務加于養老服務機構。這類機構,甚至不得不專門安排人手,來處理這部分多出來的手續文書工作。與之同理,一些家庭也是困于手續繁雜,而未充分享受到這一政策福利。
躺在預算賬戶里的消費券資金,毫無意義。改進工作,讓養老消費券流動起來,用之來造福失能老年及其家庭,用之來培育更多的養老服務機構和服務模式,資金發放規模和適用人群申領比例,必須成為更為優先的考量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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