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甘肅客商王先生因多年前在陜西漢中購置房產一事陷入深深的無奈與苦惱。他早年出資購買的房產,在項目即將交付之際被告知所持合同無效,要么接受大幅漲價,要么放棄等待已久的房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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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先生回憶,2017年,老家在甘肅隴南的他因鐘情于漢中的山水風光與文旅發展潛力,決定購買漢中市中山街十字“東和鐘心城時代廣場”的酒店房產,該酒店設計面積7000余平方米。截至2019年,他已分六次支付1100萬元,原本計劃在此投資經商、攜家人安居。然而,項目開發公司因實控人變故,資產被依法收繳國有。焦急等待的王先生及其他準業主隨后得知,政府指定漢中市漢臺區城投二公司接手項目開發,停滯已久的“東和鐘心城”終于重啟施工。
王先生表示,城投二公司接手后,積極履行了本地住房業主的房屋買賣合同(盡管合同名稱并非“買賣合同”),卻拒絕繼續執行前開發公司與他簽訂的酒店房屋買賣合同。2025年4月,城投二公司相關負責人與他溝通,提出要么放棄房產通過訴訟追回本金,要么按每平方米約6000元的價格(漲幅近半)繼續履行合同,王先生當即拒絕。后續公司其他領導的談判意見與此前一致:要么大幅漲價,要么放棄合同、訴訟追本。經了解,其他購買商鋪的業主未被要求漲價,唯獨他的酒店房產需提價,這讓他無法接受。即便同意退本金,接手的開發公司也拒絕承擔違約金及購房款利息。
2026年春節前后,項目基本完工,待驗收交付。同年3月,漢中市漢臺區城市發展集團有限公司的張某約見王先生,稱城投二公司已并入該集團,他負責處理此事。張某明確表示無法維持原合同,退本金問題不大,但利息無法承擔。王先生提出,若原合同確實無法履行,必須支付購房款利息。然而前不久,王先生突然從他人口中得知,他所購的酒店房產已有人開始裝修,還舉辦了開工儀式,開發公司項目負責人竟然也參與了開工儀式。他隨即前往工地阻止施工:“我掏錢買的房子剛完工,職能部門尚未驗收,開發商單方宣布合同無效,憑什么讓別人裝修?”此后,他再次與開發公司協商,對方承諾若他放棄原合同,一年內返還購房本金,但利息和違約金仍無法解決。
面對現狀,王先生對筆者坦言:“我當然希望繼續履行原合同,畢竟當初投資酒店是再三斟酌的決定。但從付款到項目完工待交付,已過去九年。開發商變了,人家另有計劃不想賣,我也沒辦法。上千萬投資等了九年,要求支付利息和違約金并不過分。”他認為,后續接手的開發公司既然全盤接收項目,就應一視同仁——其他商戶住戶的原合同能繼續履行,為何自己一個外地客商購買的房產就被單方面撕毀合同?作為地方國企,這種做法與漢中市委市政府一貫倡導的優化營商環境嚴重不符,令他深感遺憾。
再者,令王先生苦惱的是,自己多年來投資這么多,有借貸有利息,本希望通過項目交付后盡快開張營業收回多年的投資,誰料出了這個開發商單方撕毀合同契約的意外,讓他難以面對。
法律人士提醒王先生,盡管項目施工前簽訂的協議在購房合同合法性上可能存在瑕疵,但合同無效并不意味著雙方的買賣契約關系不存在。開發商收取并使用購房款(定購款)的事實客觀存在,后續接手公司既然全盤接收項目,就應妥善處理項目遺留的全部問題,對所有業主一視同仁。政策也應當公開透明、統一明確,并及時向全社會公示。據其他業主透露,他們也曾因該項目長期未能完工交付等問題,多次向區、市多部門反映情況。這些業主同樣可能面臨兩種情況:當初購房價格較低的,需補交購房款;購房價格較高的,即便要求解除合同并退款,也可能無法實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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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經過多方溝通協調,王先生最新反饋的情況是:開發公司——漢中市漢臺區城市發展集團有限公司表示,該樓盤項目已通過第三方評估確定了統一標準價格。對于當初購房價格未達標的業主,可能面臨補交房款或被收回房屋的選擇;而購房價格達到標準的業主,則可繼續履行原合同。不過,開發公司尚未以正式公告的形式將具體方案通知所有業主,大家只能拭目以待后續進展。
來源:金蕾視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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