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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文|廖云新(媒體資深評論員)
每天數(shù)十通騷擾電話,不僅占用時間、影響心情,更讓普通人的手機變成了一塊必須時刻提防的“定時炸彈”。貸款理財、房產中介、售賣課程、產品推銷……這些電話讓人不勝其煩。很多人基本不接陌生電話,因此耽誤了正經事。面對此情景,我不禁想問:中國移動、中國電信,你們到底在干什么?
從技術上來說,你們完全有能力從源頭上把好這道關。
今天的大數(shù)據、人工智能技術已經能精準識別用戶的消費習慣和行為軌跡,難道識別不了一個高頻撥打的騷擾號碼?
答案令人尷尬:三大運營商自己承認,當前沒有明確的法律界定“商業(yè)營銷類騷擾電話”的標準,僅能依據《反電信網絡詐騙法》關停涉詐號碼,對“同一號碼多次撥打營銷”等行為“無依據處置”。法律沒有明確禁止,你們就不作為?法律沒有寫“不許打騷擾電話”,你們就把通道敞開了任人肆意橫行?這就是央企的擔當?
更可笑的是,面對騷擾電話中泛濫成災的虛擬號碼,運營商一口咬定“管控主體缺失”,“虛擬運營商不歸基礎電信運營商管”。虛擬運營商是誰放出的號碼?號碼從你們的通信網絡里出去的,你們說“不歸我管”?就好比房東把房子租給了二房東,二房東搞違法活動,房東說“跟我沒關系”——這是典型的卸責邏輯。
說到底,不是管不了,而是不想管,因為管了就沒錢了。
運營商授權的大量第三方代理商,為了追求效益,將營銷成功率與業(yè)務員收入密切掛鉤,經營壓力層層傳導給了消費者。這些代理商通過促成業(yè)務交易獲取傭金,外呼機器人一天可以撥打上萬通電話。運營商坐收通道費,成了騷擾電話產業(yè)鏈最大的既得利益者。
說白了,這是一個清晰到不能再清晰的利益鏈條:運營商賣出通道資源→代理商或電銷公司瘋狂撥打→用戶不堪其擾→運營商一面收錢一面裝模作樣推幾個“攔截服務”。你們推出的“綠盾”“機伶”等攔截服務,需要用戶自己去“關注公眾號+手動設置規(guī)則”,步驟繁瑣得讓老年人根本無法獨立完成。把本應由運營商在源頭承擔的攔截責任,轉嫁成了用戶的“自我服務”,這算盤打得也太響了吧?
作為大型國有央企,你們手中的通信網絡是國家的公共基礎設施,不是你們自己的搖錢樹。
電信運營商作為服務提供者,應當承擔識別騷擾詐騙電話、保障用戶通信環(huán)境安全的基本責任。河北省消保委發(fā)布的調查報告顯示,消費者防騷擾電話滿意度綜合得分僅為70.55分,“個人信息安全感知”更是所有指標中最低的。用戶的信任感被一點點消耗殆盡,這就是你們交出的答卷?
人大代表郭康璽明確提出,移動、電信、聯(lián)通等運營商應該搭建全國性“騷擾電話溯源平臺”,對高頻呼出、異地呼出、標記量高的號碼實時追蹤,配合監(jiān)管部門查處。技術上完全可行,為何遲遲不做?河北省人大代表陳玉芹甚至建議,在實名認證體系下,運營商提供的“虛擬號”服務若被濫用于騷擾或詐騙,運營商應承擔連帶或首要責任,對其造成的損失和負面影響進行賠償。
這些建議,字字句句都在敲打你們的痛處。你們敢正面回應嗎?
不要再拿“法律沒規(guī)定”當擋箭牌了。
民法典明確保護公民的生活安寧權,《反電信網絡詐騙法》將運營商推到了“風險防控第一責任人”的位置。法律早已劃清了紅線,你們一邊嘴上說著要“積極配合”,一邊行動上拖泥帶水、推三阻四,讓騷擾電話像洪水一樣泛濫成災。
說到底,治理騷擾電話不是能力問題,是態(tài)度問題、利益問題。既然你中國移動和中國電信守土有責卻守土失責,那就不要怪老百姓一次次指著你們的鼻子罵:把通道管好,把騷擾電話攔在源頭,這是你們的本分,不是對人民的施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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