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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項決定是在針對莎拉的彈劾調查聽證會上作出。委員會成員經過長時間辯論后認為,若在法律依據尚未厘清前貿然公開稅務資料,可能引發新的司法爭議,甚至遭副總統陣營提出法律挑戰。
菲律賓國內稅務局(BIR)在聽證會上說明,根據《國家國內稅收法典》(NIRC)第20條規定,稅務機關可向國會提供納稅資料,但僅限于“協助立法目的”,而且必須在閉門執行會議中進行,不得公開披露。
稅務局局長門多薩表示,法令允許稅務機關向國會提交部分資料,例如產業審計、稅收表現、刑事案件進展及納稅申報記錄等,但若涉及可直接或間接識別納稅人身份的信息,除非當事人書面同意,否則只能在保密會議中查看。
比科爾薩羅黨團議員里頓則警告,若稅務記錄持續封存,未來案件進入參議院審判階段時,也可能因相同理由無法公開,反而影響查明真相。
他說:“如果案件送交參議院審理,到時稅務局仍說這不是立法調查,因此不能解封,那將嚴重損害司法公正。”
眾議院司法委員會將于4月29日再次召開會議,進行最后一次聽證,以決定針對莎拉的多項彈劾指控是否具備“合理根據”,并決定是否正式移交參議院審判。
除了稅務資料外,議員們當天也針對莎拉申報資產與商業利益展開質詢。菲律賓證券交易委員會官員指出,多家與莎拉有關聯的公司存在合規問題,包括未按時提交公司資料、延遲遞交年度報告及財務報表等。
其中,“大都會城市周食品公司”被指在2022年至2025年間的股東名冊中列有莎拉名字,并記載其持有500股股份,同時擔任董事成員。議員蘇安指出,根據菲律賓1987年憲法第七章第13條,總統與副總統在任期間不得參與經營商業活動。
稅務記錄是否解封、商業利益是否違反憲法限制,以及資產申報是否完整,已成為莎拉彈劾案的重要爭議核心。未來眾院若認定證據充分,案件將進入參議院審判階段,菲律賓政局也可能因此進一步升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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