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兩天還瘋傳保安掌摑女子,全網義憤填膺。
突然畫風一轉,兩人和好了,還擁抱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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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不是事實,而是有人用AI惡搞,生成兩人擁抱甚至“親吻”的低俗畫面。
在制作人和欣賞者眼里,根本沒有受害者的傷痛,別人的肖像權、名譽權,玩具而已。
這就是神奇的網絡,罵聲與笑聲齊飛,戾氣與惡搞氣共舞。
4月22日,四川瀘州古藺縣某小區門口,一場婚鬧上了熱搜。
現場視頻顯示,一男子被扒得僅剩短褲,被綁在樹上,多人向其身上潑灑醬油、扔生雞蛋,笑聲和拍照聲此起彼伏。
當地民政局工作人員說:從法律角度看,涉事行為目前“沒犯法”,只是“慶祝方式不一樣”。
話雖如此,但小孩子都看得出來,該行為已超出正常婚鬧范疇,涉嫌低俗與侮辱人格。
事實上,將新郎捆綁并潑灑臟東西,已違反《民法典》中關于人身自由、人格尊嚴及身體權、名譽權受法律保護的規定。
同時鬧婚行為觸犯《治安管理處罰法》,涉嫌公然侮辱他人、尋釁滋事,可被處以罰款、行政拘留。
若情節惡劣,還可能觸犯《刑法》相關規定,構成侮辱罪或尋釁滋事罪。
其實,古藺縣民政局曾發布《文明婚俗新風倡議書》,明確“堅決抵制低俗婚鬧”。
就像云南潑水節當地,屢屢發布《文明潑水倡議書》,但該鬧的照樣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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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民猜測,大概率這名新郎以前也鬧過別人,以牙還牙,終于被還了。
但這么一來,陳陳相因,冤冤相報,何時能了?
就像彩禮問題,已經成了民政部要抓的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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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發了,狠話也撂了,但恐怕沒這么簡單。之前出了份子的,誰不想撈回來?
再講,最近晚上九點多,西安街頭等紅燈時,發生了奇葩事。
一輛汽車里鉆出來三男一女,明顯喝了酒,晃晃悠悠走到旁邊女摩托車主跟前,說要坐在摩托車后座“感受一下”,接著就動手動腳。
女摩托車手嚇得尖叫,同行女還按住她手不讓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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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亂性,酒也壯慫人膽,把欺負更弱小者當樂子。這種惡劣心態,跟阿Q當年欺負小尼姑,一樣一樣的。
還有最近的云南潑水節,變成了“潑水劫”。
有些人醉翁之意不在酒,不在水,而在衣著清涼的女子、毫不相干的路人。
只要打著“祈福”“沾喜氣”的名義,就可以肆無忌憚地拿著高壓水槍,不顧女生求饒,圍堵沖擊其敏感部位。
幻想著“法不責眾”,就強行拉開別人車門,把乘客滋得精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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嗚呼,千年潑水節竟變得如此可怕,原來那個傳說中的魔頭,在現實中復活了。
網絡戾氣和惡搞氣,好比是孿生的惡兄弟,相互轉化,相互打氣。
文明時代,為什么還如此熱衷惡搞、起哄、低俗婚鬧、街頭騷擾?
在過去,禮崩樂壞的時代,綱紀松弛,群魔和人心里的魔鬼就會出來亂舞
就像那個“染指”的故事。楚人向鄭靈公進獻甲魚,鄭國貴戚公子宋食指大動,預感將有美味,卻被鄭靈公故意排斥。公子宋一怒之下,直接將手伸進鼎中蘸湯品嘗,純屬惡心人。
人都有一個共性,期盼某一樣東西,久而不得,就會帶著調侃心態惡搞一下。
這種心態孩子也有,吃不到的東西,就朝它吐上一口唾沫。
對社會而言,如果正義常常缺席或者遲到,索性就惡搞一把。
西北大學的調查懸而未決,接下來,賈淺淺會不會被惡搞?
當正常追問得不到回應,幽默和諷刺就會接管,這不純是網民的錯。
惡搞不能解決問題,只能讓情緒短暫釋放,卻讓問題更加模糊。
今天惡搞別人,明天就會被別人惡搞。
戾氣不是一天養成的,惡搞也不是一天流行的。
當潑水節年年暴力,年年倡議,卻年年照舊;
當古藺縣民政局對明顯侮辱人格的行為說“沒犯法”;
當AI惡搞已涉嫌侵害肖像權、名譽權,平臺卻睜一只眼閉一只眼;
這不是僅“缺德”能解釋的,而是監管盲區、治理軟肋和人心變異的共同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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